单选题下列关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法院公布的债权申报期限不得少于60日B 债权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申报债权C 债权的诉讼时效因债权申报而中断D 附生效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未成就之前,不得进行申报

题目
单选题
下列关于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法院公布的债权申报期限不得少于60日

B

债权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申报债权

C

债权的诉讼时效因债权申报而中断

D

附生效条件的债权,在条件未成就之前,不得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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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有关未申报债权的后果说法正确的是()。

A、未申报债权人丧失了实体权利

B、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C、债权人进行补充申报成功的,已进行的分配收回重新分配

D、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参考答案:BD

第2题: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不再参与分配破产财产。 ( )


正确答案:×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第3题:

如何理解债权申报中的“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参考解析】:该规定是针对不确’定债权在破产申报中的处理。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在条件没有出现或者期限没有到来时,还不能行使其所享有的债权。但如果进入破产程序,债务人的财产就要依破产程序进行处理,一旦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就要在所有债权人中进行分配,因此,对于不确定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进行债权申报,申报后的债权人可以依照破产程序享有破产案件中当事人的权利。

(1)关于附条件的债权申报

附条件的债权虽然在条件成就时生效或者失效,但他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此,附条件的债权从法律效力上看,是已经成立的债权,只是债权人能否最终行使权利,或者债权是否消灭,取决于债权所附条件成就与否。而是否构成破产债权是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已成立的债权为限,并不要求债权人能否有效的行使债权,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附条件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对于附条件的债权,在生效条件成就前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前,管理人将其分配额提存,待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时,对附条件的债权人进行分配。

(2)关于附期限的债权申报

附期限的债权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债权和附终止期限的债权两种。

①附生效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届满时发生效力。因其债权已经成立,即使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所约期限未届满的,按照规定仍然有权进行债权申报,享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地位。②附终止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届满时失去效力,这种债权只要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只要当事人所约定的债权期限未届满的,就构成破产债权。

(3)关于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申报

在进入了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后,所争议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只有在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生效判决或者仲裁决定后,其债权才能确定。如果该争议的债权与人民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债务人债务相联系,债权人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情况下,仍可以申报债权,作为债权人参加到破产程序中来。


正确答案:
该规定是针对不确’定债权在破产申报中的处理。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在条件没有出现或者期限没有到来时,还不能行使其所享有的债权。但如果进入破产程序,债务人的财产就要依破产程序进行处理,一旦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就要在所有债权人中进行分配,因此,对于不确定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进行债权申报,申报后的债权人可以依照破产程序享有破产案件中当事人的权利。
(1)关于附条件的债权申报
附条件的债权虽然在条件成就时生效或者失效,但他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此,附条件的债权从法律效力上看,是已经成立的债权,只是债权人能否最终行使权利,或者债权是否消灭,取决于债权所附条件成就与否。而是否构成破产债权是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已成立的债权为限,并不要求债权人能否有效的行使债权,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附条件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对于附条件的债权,在生效条件成就前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前,管理人将其分配额提存,待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时,对附条件的债权人进行分配。
(2)关于附期限的债权申报
附期限的债权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债权和附终止期限的债权两种。
①附生效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届满时发生效力。因其债权已经成立,即使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所约期限未届满的,按照规定仍然有权进行债权申报,享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人地位。②附终止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届满时失去效力,这种债权只要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只要当事人所约定的债权期限未届满的,就构成破产债权。
(3)关于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申报
在进入了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后,所争议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只有在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出生效判决或者仲裁决定后,其债权才能确定。如果该争议的债权与人民法院受理的破产案件债务人债务相联系,债权人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情况下,仍可以申报债权,作为债权人参加到破产程序中来。

第4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连带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共同申报
B.债权人对附条件的债权可以申报
C.债权人对诉讼未决的债权不得申报
D.债权人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补充申报

答案:B
解析:
(1)选项A: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2)选项BC: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均可以申报;(3)选项D: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开始前可以补充申报。
本题考查:破产债权

第5题:

辽沈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对此,下列哪一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

A:债权人甲的保证人,以其对辽沈公司的将来求偿权进行的债权申报
B:债权人乙,以其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进行的债权申报
C:债权人丙,要求辽沈公司作为承揽人继续履行承揽合同进行的债权申报
D:某海关,以其对辽沈公司进行处罚尚未收取的罚款进行的债权申报

答案:A
解析:
【考点】破产债权申报【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条第8项的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A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1条的规定,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7)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因此,B项中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以及D项中海关对辽沈公司进行处罚尚未收取的罚款都不属于破产债权。C选项中,债权人丙将要求辽沈公司作为承揽人继续履行承揽合同的债权进行申报,这种债权不符合破产债权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性质,因此也不能进行破产债权申报。【陷阱】哪些债权属于破产债权、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仅原则性的作出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具体判断时应当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5条和第61条的规定。

第6题:

某公司被债权人申报破产,人民法院受理了申请,下列债权可以申报破产债权的有:()。

A、附条件的债权

B、诉讼未决的债权

C、附期限的债权

D、因管理人解约的损害请求权


正确答案:A,B,C,D

第7题:

关于破产案件的债权申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B.连带债权人不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

C.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D.附条件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正确答案:ACD
本题考核点是破产案件债权申报的要求。根据规定,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8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的法定期限中,说法错误的是( )。

A.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起计算

B.债权申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日

C.案件较为简单,债权人较少的,可以确定较短的申报期限,但不得短于30日

D.债权申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申报期限的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案件较为简单,债权人较少的,可以确定较短的申报期限,但不得短于30日。

第9题:

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B.债权人应当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法院申报债权
C.债权人在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D.债权人在破产财产开始分配后补充申报的债权不能作为破产债权
E.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可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答案:B,C,E
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所以选项A错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债权属于破产债权。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所以选项D错误。

第10题: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债权人对附期限的债权可以申报
B.连带债权人必须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
C.债权人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补充申报
D.债权人对仲裁未决的债权不得申报

答案:A
解析:
(1)选项AD: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2)选项B: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3)选项C: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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