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分析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不会变更。甲公司201

题目
问答题
计算分析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不会变更。甲公司2013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0件,单位售价2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时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1.4万元。甲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15%。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 甲公司2013年12月10日与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新开发B产品500件,单位售价为1.8万元(不含增值税),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时支付款项,丙公司收到B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B产品单位成本为1万元。甲公司无法合理估计B产品的退货率。甲公司于2013年12月15日发出B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上述B产品尚未发生退回。 按照税法规定,销货方于收到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处理。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 (1)编制与A产品销售有关的会计处理。 (2)编制与B产品销售有关的会计处理。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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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新华企业为生产并销售ABC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现有甲、乙、丙三个公司可以为其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其中甲为一般纳税人,且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乙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发票;丙为个体工商户,目前只能出具普通发票。甲、乙、丙三家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质量无差别,所提供的每单位原材料的含税价格分别为23400元、21115元和19750元。ABC产品的单位含税售价为29250元,假设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假设新华企业的购货方式不会影响到企业的期间费用,从利润最大化角度考虑新华企业应该选择哪家企业作为原材料供应商?


正确答案:

ABC产品的不含税单价=29250÷(1+17%)=25000(元) 每单位ABC产品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5000×17%=4250(元)

(1)从甲处购货:

单位成本=23400÷(1+17%)=20000(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000×17%=3400(元)

应纳增值税=4250-3400=850(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850×(7%+3%)=85(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25000-20000-85)×(1-25%)=3686.25(元)

(2)从乙处购货:

单位成本=21115÷(1+3%)=20500(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500×3%=615(元)

应纳增值税=4250-615=3635(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3635×(7%+3%)=363.5(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25000-20500-363.5)×(1-25%)=3102.38(元)

(3)从丙处购货:

单位成本=19750元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0元

应纳增值税=4250(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4250×(7%+3%)=425(元)

单位产品税后利润=(25000-19750-425)×(1-25%)=3618.75(元)

由上可知,在一般纳税人甲处购买原材料所获利润最大,所以应该选择甲公司作为原材料供应商。

第2题:

甲公司2010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价款总额260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销售A产品成本总额为2000万元。甲公司于2010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30%,至2010年l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按照税法规定,销货方于收到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处理。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不会变更;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于2010年度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前,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于2010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是( )万元。

A.-45

B.0

C.45

D.-150


正确答案:A
【答案】A
【解析】2010年12月31日确认估计的销售退回,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780(2600×30%)
贷:主营业务成本600(2000×30%)
其他应付款180(600×30%)
其他应付款的账面价值为180万元,计税基础为0,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8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80×25%=45(万元)。

第3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2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额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3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

A.20638.80

B.21060

C.22932

D.23400


正确答案:A
商业折扣应先扣除,然后属于10天内付款,适合2%的现金折扣比率,题目已经说明计算现金折扣时含增值税,所以计算如下: 
20000×(1+17%)×(1-10%)×(1-2%)=20638.8(元)

第4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5年4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20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则甲公司因该笔销售业务确认的销售收入为:

A、180000元
B、180600元
C、179320元
D、200000元

答案:A
解析:
销售收入=200000×(1-10%)=180000(元)

第5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零售冰箱50台,冰箱每台零售价2000元,同时收到旧冰箱50台,每台折价200元,实际收到销售款9万元,已知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公司本月销售冰箱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90000÷(1+17%)×17%=13077(元)

B、2000×50÷(1+17%)×17%=14530(元)

C、90000×17%=15300(元)

D、2000×50×17%=17000(元)


答案:B

第6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4年7月28 日,甲公司以一项设备换人乙公司一批A材料,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150000元,公允价值为105000元;乙公司A材料的公允价值为1 1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假定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甲公司向对方支付银行存款5750元。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换入A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元。

A、109900

B、105000

C、110750

D、9205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甲公司换人A材料的入账价值=105000+105000×17%+5750-110000×17%=109900(元)。

第7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其下属独立核算的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据普通发票中注明货款36888元,已知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征收率为6%,则其应纳增值税为5359.79元。( )


正确答案:×
解析:应为36886/1.06×0.06=2088元。

第8题:

甲公司20×7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价款总额260000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销售A产品成本总额为200000元。甲公司于20×7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30%,至20×7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按照税法规定,销货方于收到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处理。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不会变更;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甲公司于20×7年度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前,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于20×7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是( )。

A.-4500元

B. 0元

C.4500元

D.-15000元


正确答案:A

20×71231日确认估计的销售退回,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260000×3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30%

 

  其他应付款    60000×30%

 

  其他应付款的账面价值为18000元,计税基础为0,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8000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8000×25%=4500元。

 

第9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9年8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中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10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在总价法下,假定甲公司8月13日收到这笔销售的款项(含增值税),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

A.114660元

B.105300元

C.103500元

D.103194元

答案:C
解析:
考察应收及预付款项。

在总价法下,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按扣除商业折扣,但不扣除现金折扣的总价计算,则销售额=100000*(1-10%)=90000元,增值税90000*17%=15300元;应收账款=90000+15300=105300元。现金折扣=90000*2%=1800元,实际收到的价款为105300-1800=103500元。

第10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1年12月委托黄河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000元(不含增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000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元。

A:135000
B:150000
C:152000
D:155950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的人账成本=100000+35000+15000=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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