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  )。

题目
多选题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  )。
A

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行为

B

税务机关作出的复议行为

C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D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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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 )。

A.税务机关作出的罚款行为

B.税务机关作出的复议行为

C.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D.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正确答案:ABCD
解析: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共8项,除上述4项外,还包括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责令纳税人提缴纳税保证金(或担保)行为、阻止出境行为等。

第2题: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名词解释)


参考答案:又称人民法院主管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

第3题:

根据我国法律,本案中( )。

A、若税务机关事先拟罚款8000元,则罚款数额符合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条件

B、若税务机关事先拟罚款8000元,则罚款数额不符合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条件

C、税务机关扣押电动玩具的行为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D、若纳税人役有缴纳税款及滞纳金,但依法提供担保,且税务机关确认有效,则有权就纳税争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E、税务机关扣押电动玩具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BC

第4题: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相比,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行政复议范围更大

B.行政诉讼范围更大

C.二者的范围相同

D.二者的范围基本上一致


正确答案:A

第5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查封

B、扣押

C、冻结

D、调解


参考答案:ABC
答案说明: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6题:

简述行政诉讼受案的肯定范围。


参考答案:(1)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的案件。
(2)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4)认为要求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而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
(5)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法定职责的案件。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发给抚恤金的案件。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
(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7题:

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表述方式说法正确的有()

A、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

B、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规定方式

C、在列举式的规定中,既有正面的肯定方式也有反面的否定方式

D、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的是概括式


参考答案:BC

第8题:

简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


参考答案: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世界各国对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立方式不尽相同。在英美法系和法国主要是通过判例来确定,在其他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则主要以制定法来确定。通过制定法来确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又可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列举式。包括肯定列举和否定列举两种方式,即采用在行政诉讼和单行的法律、法规中逐一列举,明确规定哪些案件由法院受理,哪些案件不能由法院受理。列举式的优点是范围明确,易于掌握,缺点是列举的不周延性,范围相对狭窄,不利于全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概括式。即仅在相关法律中规定一个概括性的条款,凡符合这一条款要求的行政案件,均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概括式的优点是范围广泛,能为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供充分的保障,其局限性是范围不明确,界限不易确定,要求法官具有较高的素质和司法能力才不会导致行政诉讼受案的无限扩大。
(3)混合式。即采用概括加列举的方式:法律先作概括规定,然后否定式的具体排除。这种方式吸收了前两种方式的优点而避免其缺点,不失为一种好方式。除这种混合式外,还有下文所述我国的混合规定模式。


第9题:

对于税务行政诉讼,说法正确的是( )。

A、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

B、所有的税务行政争议都能进入行政诉讼程序

C、受案范围的税务行政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对纳税行为以外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ACD

第10题:

关于我国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行政复议可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B.行政复议可对作为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效力低于规章的抽象行政行为提起附带审查

C.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完全衔接

D.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小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