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族制
民主制
僭主制
君主制
第1题:
以自然法、()等基本理论为框架,霍布斯创造性地发挥了布丹主权理论,将国家的本质视为主权,进一步奠定了()的基础。在权利方面,霍布斯较早地将自然法的理论转换为自然权利的理论,为公民个人的权利做了最充分的论证。
第2题:
霍布斯将国家分为三种政体形式,即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其中,当主权掌握在部分人有投票权的会议手中时即为贵族制。
第3题:
第4题:
在权利的归属上,孟德斯鸠认为,()应该掌握在国王手中。
第5题:
霍布斯以主权的归属将国家划分为三种政体,即()。
第6题:
公民大会之所以作为雅典城邦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根本在于它体现了______的原则。( )
A.主权在君主
B.主权在于贵族
C.主权在民
D.主权在于十将军
第7题:
霍布斯的主权理论所要论证的是()
第8题:
霍布斯的主权理论所要论证的是( )
A.人民主权
B.君主主权
C.议会主权
D.代议民主
第9题:
霍布斯主要以主权的归属作为划分不同国家之间差别的标准,其中,当主权掌握在任何公民都有投票权的会议手中时,即为()。
第10题:
霍布斯主要以主权的归属作为划分不同国家之间差别的标准,其中,当主权掌握在某个人手中时,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