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教育管理体制的含义及归宿。

题目
问答题
明代教育管理体制的含义及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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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整个教育工作的核心是(),它也是教育活动的依据和评判标准及出发点、归宿。
A.教育方针
B.教育目的
C.教育法规
D.教育政策


答案:B
解析: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什么样的人才的总要求,是国家为培养人才而确定的质量规格和标准,它是依据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生产、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和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的。教育目的反映了一定社会对受教育者的要求,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确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法、检查和评价教育效果的主要依据。本题选B。

第2题:

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pz_填空},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


答案:出发点和依据|
解析:

第3题:

简述税负转嫁与税收归宿的含义。


参考答案:税收转嫁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通过提高销售价格或压低购进价格的税收转嫁方法,将税负转移给购买者或供应者的一种经济现象。税负转嫁与价格的升降直接联系,税负转嫁也是各经济主体之间税负的再分配。
税收归宿是指处于转嫁中的税负的最终落脚点,税收归宿是一种理论抽象,如果分析具体的企业,个人之间的税负转嫁过程,税收归宿等同于负税人。
总体上看,税负转嫁和税收归宿实际上就是税收的全过程。税负转嫁是税收分配和再分配,寻找最终落脚点的过程。而税收归宿则是税收转嫁过程的终点,负税人是税收的最终承担者。所以,税负转嫁和税收的归宿实际上就是税收分配再分配和最终结果。

第4题:

为何教育目的既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又是归宿?


正确答案: (1)全部教育工作都是以教育目的为核心展开的;
(2)如:教育制度的建立、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组织形式的确定、教师的选派,无不受教育目的的影响,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教育目的,培养理想人才;
(3)检验教育工作是否成功也是看教育目的是否完全实现。
(4)因此,教育目的既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教育工作的归宿。

第5题:

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 },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


答案:出发点和依据,
解析:
提示:请参考答案,输入的答案要和答案显示,有“,”“《》” ”“ 一模一样才会显示正确。

第6题:

整个教育工作的核心是( ),它也是教育活动的依据和评判标准及出发点、归宿。


答案:教育目的,
解析:

第7题:

决定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并成为教育活动归宿的是( )。


答案:教育目的,
解析:

第8题: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含义


参考答案: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是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制度。预算管理体制的实质是财政资金分配上的集权与分权问题。在我国,国家的各项职能是由各级政府共同完成的。为了保证各级政府完成本级承担的政治和经济任务,必须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各自的财政收支范围、财政资金支配权和财政管理权。一般而言,各级政府的事权应与财权相适应。


第9题:

“教育活动的归宿”是对()的描述。

  • A、教育属性
  • B、教育目的
  • C、教育功能
  • D、教育效应

正确答案:B

第10题:

试析教育管理体制的基本类型及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


正确答案: (1)基本类型:中央集权制和地方分权制。
(2)方向:第一,中央放权给地方。
第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给高校更多发展自主行为)
第三,政府利用与发挥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如何调动全社会发展教育,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
(3)改革的具体措施:第一,坚持政事分开的原则,确立学校的地理法人地位。进一步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清晰地划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责权界限,理顺责权关系,使政府管好政府事情,学校管好学校的事情,仍然是我国当前深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对于中小学而言,核心是要给校长松绑放权;对大学而言,核心是要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的法人治理结构。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该着重从划拨经费、制定法规、任命学校领导、定期开展巡视、评估、督导、检查、咨询等方面,来对学校实行宏观领导与管理,对于学校内部的管理事务,则不应过多地插手和干预。
第二,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坚持依法开展教育行政。毋庸置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法治建设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从教育的母法到子法有了很大的建设和完善。政府的依法治教意识和各级各类教育人口的法治观念也普遍增强。但是教育领域里法制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尤其是教育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人治现象依然十分普遍。这突出表现为:一是一些地方在开展教育行政过程中的知法守法观念还不强,还不能严格按照国家已经颁布的教育法规条文办事;二是地方性的教育法规体系建设还十分薄弱,法律法规不能涵盖教育行政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这就留下了很大的人为管理的余地,使教育管理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三是官大于法、权大于法、以言代法的现象依然程度不同地存在。
因此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法治体系,增强法治观念,加强依法行政,仍是当前我国深化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第三,合理确定教育行政机构编制,提高教育行政效率。在关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规模编制问题上,我们认为当前依旧要坚持精员简政、消肿却冗的基本原则。机构精简也必须合理地把握限度,而绝不是机构越小,人员越少就好。否则,也就违背了现代管理学提出得管理跨度合理地原则。目前,机构改革与调整的重点应放在转换职能、提高效率上。所谓转换职能,即要由过去单纯地发挥公共管理职能而转变为公共管理职能与公共服务职能协同发挥,并张共举;所谓提高效率,即要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作风,增进和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公民教育活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