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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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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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临时制刑,不预设法”是春秋时新兴地主阶级立法的原则。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第2题:

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有哪些?


正确答案: (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3)行刑,“重其轻者”。

第3题:

在立法指导思想上,以法家为代表的新兴地主阶级主张( )。

A.一断于法

B.恢复礼治

C.明德慎罚

D.刑不上大夫


正确答案:A
解析:在立法的指导思想上,以法家为代表的新兴地主阶级主张一断于法、刑无等故、轻罪重刑和法布于众。恢复礼治、明德慎罚、刑不上大夫是儒家法律思想。

第4题:

春秋战国时期,新兴的地主阶级为发展封建制,纷纷开展变法,其中秦国的商鞅变法最彻底。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原则主要有哪些?


正确答案: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用公开划一的法、律取代了奴隶主贵族的礼和秘密的刑,形成了“以法治国”的法治理论。并在法治理论指导下,提出了下列立法原则:
(1)事断于法。法家先驱管仲、郑国执政邓析、在秦国推行变法的商鞅,他们都主张依法办事,反对废法而行私,即事断于法。法家集大成者韩非进一步发展完善了事断于法的思想,他提出以法为本,认为法是判断言行是非和进行赏罚的唯一标准。
刑无等级。这一立法原则比较彻底地否定了奴隶主贵族“礼有差等”的旧传统,强调一个人是否犯罪、应受何种处罚,应以法为标准,不能因人废法。但是,它没有完全废除法律等级特权,只是用新的封建等级特权来替代旧的奴隶主贵族的等级特权。
(2)重刑轻罪,就是对轻罪予以重罚。在社会大变动时期,为了巩固新建立的封建政权,新兴地主阶级的思想家、政治家都认为人性是趋利避害的,以重刑处罚轻罪可以使人畏惧慑服,从而达到禁奸止过的目的。
(3)布之于众。首先要把法律公布于天下,晓之于百姓,使人们的行为得到法律的指引。其次立法时还要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法律公布之后,官府要向百姓作宣传、解释,便于人们正确理解掌握法律。

第6题:

“临时制刑,不预设法”是春秋时新兴地主阶级立法的原则。(  )


答案:错
解析:
NULL

第7题:

两汉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什么?


正确答案:1、约法省禁
2、德刑并用
3、顺天行刑

第8题:

简述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的主要法律观点.


正确答案:
答: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的主要法律观点有:
其一,在治理国家的方针策略上,主张用法律作为基本手段。“以法治国”是法家的基本理论,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基本法制原则。它具体有三方面的要求。第一,国家应以统一的法律、法令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作出相应的规定;第二,国家应该依照所制定的法律、法令来处理各种事务,即所谓“缘法而治”;第三,以法律、法令作为划一的标准,要求全社会都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强调“事断于法”。
其二,在法律的适用上,他们反对宗法时代的“礼有差等”,主张“刑无等级”。在法律适用上强调平等与公正,使全社会都在法律、法令的约束下生活,即所谓“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其三,在法律的内容上,他们主张“行刑重轻”,即用严刑峻罚的手段来达到以法治国的目的。他们要求“轻罪重判”,提高量刑幅度,最终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
其四,与“以法治国”等原则的要求相适应,他们主张“法布于众”,即向全社会公布国家的法律法令,使全社会更好地知法、守法,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第9题:

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什么?


正确答案:战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指导思想:
(1)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不论是谁,只要违法犯罪,都要按法律论罪处刑。取消了旧奴隶主贵族在法律上享受的特权,开始打破了奴隶制“刑不上大夫”的壁垒。
(2)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与百姓者也。要求制定成文法,向老百姓公布,是人人皆知法尔有法可依。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
(3)重其轻者。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罚。

第10题:

简述战国时期立法指导思想。


正确答案: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其中心是取消旧奴隶主贵族在法律上享受的特权,开始打破了奴隶制“刑不上大夫”的壁垒。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重其轻者。是指在定罪量刑时,加重对轻罪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