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深圳市某单位的出纳,多年来在工作上一直认真工作,未出现任何差错。一天,李某的朋友刘某前来找李某商量,说现在股市很好

题目
多选题
李某是深圳市某单位的出纳,多年来在工作上一直认真工作,未出现任何差错。一天,李某的朋友刘某前来找李某商量,说现在股市很好,他在股市上已经赚了不少钱,现在他看好了某支股票,如果能投入更多资金,一定能赚更多的钱。刘某对李某说,如果李某单位有暂时结余不用的钱,可以想办法先拿出来炒股,等赚了后,再将钱归还给单位,这样单位既不会发现,自己又能赚钱。李某想想,正好单位有一笔资金目前尚不会马上使用,如果将这笔钱先拿出来炒股的话,等赚了以后,再将钱归还给单位,这样单位既不会遭受损失,自己又能赚到钱。于是,李某就想办法将单位这笔钱拿出来交给刘某炒股。过了一段时间,刘某炒股果然赚了不少钱,并把李某从单位拿出来的钱还给了他,还按照5:5的比例将赚来的钱分给李某。李某将从单位拿出来炒股的钱及时归还给单位。但是,最终李某的行为在审计中被发现,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
A

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

B

职业谨慎,信誉至上

C

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

D

办事公道,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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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某将手表借给李某使用,李某以市价卖给刘某,刘某不知道该手表非李某所有,张某发现后要求刘某返还原物,刘某( )。

A.有返还义务

B.将原价款从李某处要回,交给张某即可

C.没有返还义务

D.将手表交还李某


正确答案:C
「考点」善意取得
「解析」《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例中刘某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张某不能要求刘某返还。

第2题:

李某去世前,与他的邻居聂某有一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聂某照顾他直到他去世,作为报酬,李某去世后,其房屋即归聂某所有。李某去世后,发现其曾留有遗嘱,该遗嘱将其房屋赠与他的好友刘某,李某还有一个在国外的女JLtl,李,现小李、聂某和刘某就该房屋的归属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该房屋应归( )。

A.刘某

B.聂某

C.刘某、聂某、小李三人平分

D.小李


正确答案:B
105.B[解析]遗赠扶养协议在适用上具有优先性。遗嘱与协议的内容有抵触时,遗嘱无效。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于遗嘱,遗嘱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故正确答案为B。

第3题:

李某是深圳市某单位的出纳,多年来在工作上一直认真工作,未出现任何差错。一天,李某的朋友刘某前来找李某商量,说现在股市很好,他在股市上已经赚了不少钱,现在他看好了某支股票,如果能投入更多资金,一定能赚更多的钱。刘某对李某说,如果李某单位有暂时结余不用的钱,可以想办法先拿出来炒股,等赚了后,再将钱归还给单位,这样单位既不会发现,自己又能赚钱。李某想想,正好单位有一笔资金目前尚不会马上使用,如果将这笔钱先拿出来炒股的话,等赚了以后,再将钱归还给单位,这样单位既不会遭受损失,自己又能赚到钱。于是,李某就想办法将单位这笔钱拿出来交给刘某炒股。过了一段时间,刘某炒股果然赚了不少钱,并把李某从单位拿出来的钱还给了他,还按照5:5的比例将赚来的钱分给李某。李某将从单位拿出来炒股的钱及时归还给单位。但是,最终李某的行为在审计中被发现,并受到相应的处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6~10问题。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 A.有利于提高会计职业道德 B.有利于树立会计职业道德信念 C.有利于培养会计从业人员奉献社会的信念 D.有利于培养会计人员的技能


正确答案:ABC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和引导会计人员培养会计职业道德情感,树立会计职业道德信念,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使会计人员懂得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必须提倡,什么坚决反对。故选ABC。

第4题:

听力原文:连续犯

刘某与有夫之妇李某勾搭成奸,后李某因受丈夫责骂,与刘某中断了关系,刘某怀恨在心。一天下午,刘某将李某骗至自己的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入李某家将其丈夫杀害。刘某的行为属于( )。

A.结果加重犯

B.连续犯

C.继续犯

D.吸收犯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的考点是连续犯。

第5题:

李某、刘某婚后生有一子李甲,收养一女李乙。李甲与孙某结婚,不久李甲因车祸而死,留下个人存款4万元。此时孙某怀孕6个月。李甲的遗产应如何被继承?( )

A.李某、刘某及李乙有继承权,3人平分

B.李某、刘某及孙某有继承权,3人平分

C.李某、刘某、李乙及孙某有继承权,4人平分

D.李某、刘某及孙某有继承权,还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正确答案:D
D[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因此,本题中,李甲父母李某、刘某及其配偶孙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李乙作为养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本题情形中不享有继承权。《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因此,继承时应注意到法律的硬性规定。由此选择D。

第6题:

张某和李某、刘某合伙出资成立了餐厅,推举李某为负责人,由于经营不善,客流量少,导致负债累累。这笔债款负担者是()

A、李某

B、张某

C、张、李、刘三人

D、李某、刘某


参考答案:C

第7题:

李某去世前,与他的邻居聂某有一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聂某照顾他直到他去世,作为报酬,李某去世后,其房屋即归聂某所有。李某去世后,发现其曾留有遗嘱,该遗嘱将其房屋赠与他的好友刘某,李某还有一个在国外的女儿小李,现小李、聂某和刘某就该房屋的归属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该房屋应归( )。

A.刘某

B.聂某

C.刘某、聂某、小李三人平分

D.小李


正确答案:B

第8题:

刘某(男)因与李某(女)恋爱失败,遂决定报复李某。一日刘某找到李某,对李某说:最后还有几句话要讲。李某就跟着刘某到了一条僻静的小河边。刘某从口袋里拿出一只木质小盒交给李某,对李某说这是以前李某送的东西,现在还给李某。并说,等他走了以后再打开盒子。等刘某离开以后,李某打开木盒,结果引爆了一枚炸药,李某被炸死。刘某的行为属于()。

A.爆炸罪

B.危险物品肇事罪

C.故意杀人罪

D.报复陷害罪


参考答案:C

第9题:

被告人李某,男,32岁,某工厂工人。某日下午,李某因为琐事与同事刘某发生了争执,并有互相推打行为,后被在场的同事劝开。回家后,李某便产生杀害刘某的念头,于是携带了一把猎枪前往工厂寻找刘某。到了工厂以后,李某手持猎枪四处寻找刘某,并在刘某工作的车间内找到了刘某。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此时,周围的同事开始劝说李某放弃对刘某的伤害,刘某自己也向李某求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某放走了刘某,并持枪返回了家中。第二天,李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问题:对李某应如何定罪处罚?请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李某犯故意杀人罪,但是犯罪中止,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应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这一定义,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如下:(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中止犯罪的决意,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行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不继续犯罪或不使犯罪结果发生的选择。(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既是认定其主观上有无中止犯罪的意识根据,也是犯罪申止是否成立的根据。(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之中,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4)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地阻止了犯罪出现既遂。李某用枪口对着刘某,准备枪杀刘某,已经着手实行了犯罪,但是在可以将犯罪继续实施下去的场合下,李某自动中止了犯罪,成立犯罪中止。虽然此时有刘某的求饶和旁边同事的劝说,但并不足以阻止李某继续实施犯罪,因此,李某停止犯罪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因此,对于李某应当免除处罚。

第10题:

(2017年)某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经理李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听朋友陈某(陈某与A公司、B公司无任何关系)说A公司将要收购B公司,于是李某利用此消息进行了投资交易。?

基金经理李某听说该信息后,随机进行了投资交易,下列关于李某的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李某是听说陈某信息后进行投资交易的,李某的行为仍是属于内幕交易
B.李某听说陈某信息后和团队一起进行投资交易,李某还是比较专业审慎的
C.李某只是道听途说,消息并不可靠,故李某的行为属于合规行为
D.李某只是道听途说,消息并不可靠,李某的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

答案:D
解析:
李某未经认真研究而仅依据道听途说的信息进行投资,不构成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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