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
记大过
撤职
降职
第1题:
违反信贷业务担保相关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押品估值,致使抵押物估值()当时市场价值的,造成风险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至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
第2题:
发现重大风险信号未按规定及时报告或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3题:
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授信申报的,给予有关信贷经营责任人警告、()至处分
第4题:
未按规定进行押品现场核查、价值重估、保证人定期核保,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5题:
未按规定进行放款审核或不执行放款审核意见放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6题:
未按规定确认或调整被诉案件预计负债,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什么处分?()
第7题:
未按规定进行贷后检查的,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处分。
第8题:
签订信贷合同、办理担保手续不合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
第9题:
在信贷调查过程中,未按规定尽职调查,调查严重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给予有关责任人员以下()的处分。
第10题:
故意隐瞒客户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有关责任人()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