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网络
电话
手机
电台
第1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
第2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A、书刊
B、影片
C、录像带
D、录音带
第3题:
()、出租、传播淫秽影视书画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制作
B.复制
C.运输
D.出售
第4题: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
第5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6题:
我国《刑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A.书刊
B.影片
C.录像带
D.录音带
第7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8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9题: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达()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10题:
制作、复制、出售、出租、传播淫秽影视书画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