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甲为一开发商,乙为一苗圃经营商,甲将已出卖的楼房的房顶租与乙进行苗圃种植。因乙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有()。A本案应按照地役权关系处理B甲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其将房顶出租给乙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共有权C本案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D本案应按照区分所有权处理E甲对该房顶享有所有权,其与乙之间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题目
多选题
甲为一开发商,乙为一苗圃经营商,甲将已出卖的楼房的房顶租与乙进行苗圃种植。因乙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A

本案应按照地役权关系处理

B

甲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其将房顶出租给乙侵犯了房屋所有人的共有权

C

本案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

D

本案应按照区分所有权处理

E

甲对该房顶享有所有权,其与乙之间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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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父去世时留有一套商品房,甲为唯一继承人。甲父去世不久,甲因急需用钱,遂将该房屋出卖给好友乙,并答应待将房屋过户给自己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合同签订后,乙交付了房款,甲将房屋交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因做生意亏损,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谎称房屋仅出租给乙,并将房屋过户给了丙。丙去找乙要求交房时与乙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乙

B.该房屋所有权属于丙

C.甲与丙所签订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D.甲与乙所签订合同为有效合同


正确答案:BD
本题涉及房屋所有权变动问题。根据《物权法》第29条的规定,甲父去世,甲为唯一继承人,无须登记即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故甲有权将该房屋出卖给他人,D选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由于乙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其未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甲仍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与丙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亦为有效合同,C选项错误。因丙办理了过户手续,故其为房屋所有权人,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D。

第2题:

甲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其提供物业服务的某楼房的房顶出租给乙公司进行花卉种植,因乙公司在该房顶种植花草浇水而与业主之间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顶享有处分权,故有权将房顶出租给乙公司

B. 甲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 其将房顶出租给乙公司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

C. 甲物业管理公司出租房顶所获租金收入应当归业主共有

D. 因乙公司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而与业主之间发生的纠纷应按相邻关系处理


正确答案:BC

本题的考点是物权法中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路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案例中楼房的房顶属于业主共有,甲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处分权,故不经业主同意不可出租给乙。乙公司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而与业主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属于相邻关系。所以说正确答案是BC。

第3题:

甲在一栋临街的单元楼里有一套住房,位于该栋楼的顶层。2005年3月,乙房地产公司决定在该单元楼楼顶上悬挂一个广告牌,张甲便独自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允许乙公司使用楼房房顶的合同,乙公司每年向甲支付使用费5万元。该栋楼的其他住户丙、丁等人知道后,认为甲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权利,要求甲给予补偿,甲坚持不同意。于是,丙和丁便代表其他住户,以甲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甲有权允许乙公司使用房顶,因为乙公司悬挂的广告牌正在其单元房的上方

B.房顶属于单元楼各房主共有部分,甲无权独自处分

C.甲无权独立决定将房顶的使用权让与乙公司,其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

D.丙、丁等住户有权按照一定的比例分享出租楼顶获得的收益


正确答案:A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专有部分所有权、共用部分共有权和成员权。《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单元楼的楼顶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共有部分,个别区分所有权人无权处分。张甲虽然是楼顶一套单元房的所有权人即区分所有权人,但是楼房房顶所有权并不归属于张甲一人,张甲无权独自允许乙公司使用房顶,其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区分所有权人对共有部分,有权按照一定比例分享其产生的收益。所以A项错误。

第4题:

在下列民事关系中,不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的是(  )。

A.甲在乙的房屋后挖菜窖,造成乙的房屋基础下沉,墙体裂缝引起纠纷
B.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顶上,引起纠纷
C.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用水量剧减,引起纠纷
D.甲家与乙家相邻,甲家的猫闯入乙家,打碎乙家的花瓶,引起纠纷

答案:D
解析: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5题:

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转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继承;物权变动;占有【详解】《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该规定,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办理登记为要件,乙虽然取得房屋的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仍然归甲所有,但是乙基于所有权人甲交付行为取得占有,为合法、有权占有,所以,A选项正确。《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甲死亡,丙即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丙继承的是甲的权利,其权利范围不可能超越于甲,其在继受甲的权利之时,亦继受了甲的义务,所以乙可以对丙主张有权占有,并可要求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以,B选项正确。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属于有权处分,同时,丙与丁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丁即取得房屋所有权。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因乙的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其可以对丁主张有权占有;但同时丁也可以基于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所以,C、D选项正确。但值得探究的是,对于C项,因为乙对于房屋所有权人丁,无任何占有房屋的正当性依据,所以乙对丁并不构成有权占有。如果其构成有权占有,即享有占有该房屋的合法依据及权利,何以丁又可请求其返还房屋?

第6题:

甲为一开发商,乙为一苗圃经营商,甲将已出卖的楼房的房顶租于乙进行苗圃种植。因乙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对该房顶享有所有权,其与乙之间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B.甲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其将房顶出租给乙侵犯了房屋各区分所有人的共有权

C.本案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

D.本案应按照区分所有处理

E.本案应按照地役权关系处理


正确答案:BD

第7题:

甲、乙系叔侄关系,乙将甲收藏的1幅古画 出卖于丙,后甲死亡,乙因遗赠而取得甲的全部财产。 对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及丙取得所有权的性质,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 同,因为,该合同未取得甲的追认
B.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有效合 同,因为,乙取得了甲财产的所有权
C.在甲死亡后,丙取得该幅古画的所有权为善意取得
D.在甲死亡后,丙取得该幅古画的所有权为传来取得


答案:B,D
解析:
。本题涉及无权处分问题。依 合同法 第 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 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 同有效。本媢中,乙在处分该物时为处分权人,但其后 他继承了该财产,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故在甲死亡 后,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有效合同。丙依据该合同取 得该古画的所有权,合同取得为传来取得,不为善意取 得。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第8题:

甲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其提供物业服务的某楼房的房顶出租给乙公司进行花卉种植,因乙公司在该房顶种植花草浇水而与业主之间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顶享有处分权,故有权将房顶出租给乙公司 B.甲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其将房顶出租给乙公司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 C.甲物业管理公司出租房顶所获租金收人应当归业主共有 D.因乙公司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而与业主之问发生的纠纷应按相邻关系处理


正确答案:BC
本题主要考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中对共有部分的处分问题。《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居民楼房的楼顶就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的典型,其管理权和处分权应由全体业主享有和行使。因此,甲物业管理公司未经授权擅自出租楼顶的行为属于非法行为,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其因此收取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全体业主。可见,选项A错误,BC正确。另外,由于相邻关系发生在不动产的相邻各方之间,而乙公司并非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人,故乙公司与业主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应按相邻关系处理,而是属于侵权行为。因此选项D错误。

第9题:

甲乙系叔侄关系,乙将甲收藏的一幅古画出卖于丙,后甲死亡,乙因遗赠而取得甲的全部财产。对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及丙取得所有权的性质,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因为,该合同未取得甲的追认
B.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因为,乙取得了甲财产的所有权
C.在甲死亡后,丙取得该幅古画的所有权为善意取得
D.在甲死亡后,丙取得该幅古画的所有权为传来取得


答案:B,D
解析:
依《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本题中,乙在处分该物时为处分权人,但其后他继承了该财产,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故在甲死亡后,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有效合同。丙依据该合同取得该古画的所有权,合同取得为传来取得,不为善意取得。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第10题:

甲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 B、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 C、乙可以诉请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D、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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