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坐车时拾得一个钱包,随即交给当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2008年1月1日时发布了招领公告,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如果在

题目
单选题
甲坐车时拾得一个钱包,随即交给当地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2008年1月1日时发布了招领公告,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下列有关该期限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B

2008年1月1日~2008年2月29日

C

2008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

D

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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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在踢球时将一手机遗失,为刘某拾得.刘某将该手机交到当地派出所失物招领处.派出所发布了招领公告,6个月后,王某逾期仍未认领,派出所将该手机拍卖,为赵某购得.后贾某从赵某处将该手机盗走,将其赠与好友杜某.现在该手机应归谁所有?( )

A.王某

B.杜某

C.没收归公

D.赵某


正确答案:D
13.答案:D 考点:遗失物与盗赃物讲解:依据《物权法》第113条的规定,失主王某已经丧失了手机所有权,赵某通过合法买卖渠道取得了手机所有权;该手机为盗赃物且为无偿取得,所以杜某不可以主张善意取得。

第2题:

甲拾得一遗失的钱包,甲欲交给失物招领部门,但在前往招领部门的路上,钱包被盗,甲( )。

A.对捡得钱包被盗不承担责任

B.对捡得钱包被盗承担全部责任

C.对捡得钱包被盗承担部分责任

D.依据公平原则,对失主给予适当补偿


正确答案:A
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第3题:

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


参考答案:错误

第4题: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则( )享有所有权。

A、国家

B、拾得人

C、公安机关

D、成为无主物


参考答案:A

第5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7~20题: 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两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随后,丙将该表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其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期内,甲、乙均前来认领。公安机关根据乙当时的报案记录、丙的供述等线索确定该手表的失主为乙,遂让乙将该表领走。但甲提出他是该手表的真正所有权人,并出示了购买发票。丁此时也提出该手表是自己花钱买来的,要求拥有该手表。甲、乙、丁三方为此争执不下,甲和丁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对于该“劳力土”手表的最终所有权归属,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有购买发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B.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C.丁因善意取得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国家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
本题主要考查拾得遗失物制度中遗失物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因此,甲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安机关认领手表,该手表的所有权即归国家所有,甲由此丧失对该表的所有权。后来公安机关依法将该表交予拍卖,由乙买下该手表,则该表的所有权即转归乙享有。虽然后来丙将其窃得的手表卖给丁,但一因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二因丁也不是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该表,故丁不能善意取得手表的所有权。因此,手表的所有权最终应归属于乙,选项B正确。

第6题:

甲某日在公园丢失了一首饰,该首饰被公园的管理员捡到,并进行了招领,但甲在招领期内没来认领,故公园按照规定将首饰交给了当地的公安机关拍卖。该首饰被乙买走。后乙因保管不善又被丙偷走,丙将其卖给了丁。后因丙被公安机关抓住,交代了偷首饰的事情。乙便向丙要首饰,甲听到后也要求返还首饰。依据法律的规定,该首饰应归( )。

A.甲所有,乙丁的损失分别由公安机关和丙承担

B.乙所有,丁的损失由丙承担

C.丁所有,甲乙的损失分别由公安机关和丙承担

D.乙所有,但应该向丁支付相应的价款


正确答案:B
乙通过拍卖取得首饰的所有权合法有效,甲不能再主张首饰的所有权;由于首饰为丙盗窃所得,所以丙丁之间的买卖缺乏合法性,因而丁不可取得首饰的所有权。最后首饰归乙所有,至于丁的损失应由丙承担。故选B。

第7题:

李某2009年3月1日在逛商场时丢失电脑一台,商场保安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2009年3月20日公安部门发布招领公告。李某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否则该电脑归国家所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期限为( )。

A.2009年6月1日之前

B.2009年6月20日之前

C.2009年9月1日之前

D.2009年9月20日之前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8题:

甲拾得路边乙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元,甲欲交于公安局失物招领部门,但在前往失物招领部门的公共汽车上,甲自己钱包和拾得钱包一起被盗,甲()

A、对捡得钱包被盗不承担责任

B、对捡得钱包被盗承担全部责任

C、对捡得钱包被盗承担部分责任

D、依公平原则,对乙给予适当补偿


参考答案:A

第9题:

张某在吃饭时丢失手机一台,餐厅人员拾得后交给公安部门。张某应该在规定期限内前去认领,否则该手机归国家所有。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期限为( )。

A.丢失之日起3个月

B.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3个月

C.丢失之日起6个月

D.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第10题:

甲与朋友在酒店聚餐时不慎将其佩戴的一块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牌手表丢失。该表被酒店服务员拾得后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遂发布了失物招领公告。由于在公告发布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该公安机关即按照有关规定将该表交拍卖行进行拍卖,乙通过拍卖买下该该手表。两年后,乙游泳时,将该表放于更衣室,被丙偷走。随后,丙将该表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朋友丁,但丁并不知道该手表为丙盗窃所得。后来丙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讯中,丙供述了某盗窃上述手表并出售的事实。公安机关遂要求丁将该手表交出,并发布了认领公告。公告其内,甲,乙,丁三方为此争执不下,甲和丁均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该手表的所有权。

71.对于该“劳力士”手表的最终所有权归属,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有购买发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B. 乙通过拍卖买下该手表,故享有该手表的所有权

C. 丁因善意取得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 国家获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

本题考点是所有权的归属。根据我国《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乙因为买卖而事实取得物权,属于原始取得,是所有权人。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而本题中,丁购买明显不具备合理的价格,因此不成立善意取得。因此,本题中C选项错误。而《物权法》第113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在甲过期没有认领手表时,手表已经归国家所有。因此,国家有权处分。甲丧失了所有权,因此不可追回手表。宗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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