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佳佳,女,8岁,正读小学二年级,父母在四年前离婚,佳佳被判给母亲叶女士抚养。经过一段黑色的婚姻生活,叶女士现在

题目
问答题
案例二  佳佳,女,8岁,正读小学二年级,父母在四年前离婚,佳佳被判给母亲叶女士抚养。经过一段黑色的婚姻生活,叶女士现在对再婚持排斥态度,她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佳佳身上,对其管教非常严厉,只要佳佳稍微有点淘气,叶女士就打骂佳佳。最近,因为公司倒闭,叶女士下岗了,家庭失去了收入来源,叶女士既忧虑又急躁,对佳佳的打骂成为家常便饭。而佳佳的父亲一直拖延支付佳佳的抚养费用。现在,佳佳的学习成绩下滑得厉害,还经常撒谎、不交作业、不喜欢与同学一起玩耍,动不动就与同学打架。佳佳的班主任老师找到学校的社会工作者,希望为佳佳提供服务。  【问题】  1.请说明儿童的需要主要有哪些?  2.上述案例中,佳佳面临的困境主要有哪些?  3.针对佳佳目前的困境,社会工作者可以采取哪些介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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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青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

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

A.李女士

B.郑女士

C.小强

D.小倩


正确答案:A

第2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倩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19~22题。

小青从小由张先生和郑女士夫妇教育抚养长大,则小青对张先生的遗产()。
A:有继承权
B:无继承权
C:可有可无
D:无法判断

答案:A
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家庭成员与死者关系的远近,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李女士与张先生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子女对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享有继承权。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①养父母与养子女以及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其他近亲属;②在事实上形成了扶养、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继兄弟姐妹。


B项,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中的意思表示为准。

第3题:

韦先生和叶女士系夫妻关系,育有一个儿子小天,8岁的小天很得韦先生的父母宠爱,现在韦先生和叶女士因感情破裂离婚,二人对儿子的抚养问题产生的争执,而小天愿意和爷爷奶奶在一起,这种情况下,一般法院会作出的裁判是( )。

A.小天随韦先生

B.小天随叶女士

C.小天随爷爷奶奶

D.小天随母亲但是爷爷奶奶有探视权


正确答案:A

第4题:

共用题干
杨先生今年40岁是某公司的总经理,妻子周女士是一名教师。杨先生有一个8岁的儿子佳佳。杨先生的父亲被原工作单位返聘,母亲天天照顾佳佳。杨先生的妹妹在一家翻译公司做同声传译。杨先生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遇难,没有留下遗嘱。杨先生夫妻的共有财产价值1000万元。

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杨先生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包括()。
A:父母
B:妻子
C:妹妹
D:儿子

答案:C
解析: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遗产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妹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杨先生夫妻的共有财产价值1000万元,在分割遗产时首先需要把杨先生妻子的财产划分出来,一般为总财产的一半,也即杨先生的遗产总额为500万元。杨先生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有四位(父亲、母亲、妻子、儿子佳佳),遗产在四人之间均分,每人1/4,所以杨先生的父亲和母亲共同分得遗产的1/2,也就是250万元。
杨先生去世后,周女士作为法定继承人获得了124的遗产,即125万元;另外,周女士的个人财产为500万元。周女士去世后,她的遗产为125万元+500万元=625万元。
佳佳继承杨先生1/4的遗产,即125万元。周女士的遗产为625万元,全部由佳佳继承。因此,佳佳一共应继承的遗产为125万元+625万元=750万元。

第5题:

郑先生与郑女士1986年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涛涛,2009年涛涛13岁时二人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则( )。

A.涛涛被判给郑先生
B.涛涛被判给郑女士
C.看涛涛和谁比较亲近
D.主要征求涛涛的意见

答案:D
解析:

第6题:

佳佳一家由佳佳和她的父母组成。佳佳的爸爸比妈妈大4岁。今年全家的年龄总和是71岁,8年前这个家庭的年龄总和是48岁,则今年妈妈( )岁。

A.28

B.30

C.32

D.34


正确答案:B
【解析】8年前全家的年龄总和应为71-8×3=47,而实际上为48岁,可见佳佳是7年前出生的,所以48岁是当时父母年龄的总和,故今年母亲的年龄为(48-4)÷2+8=30(岁)。

第7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青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不属于张先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A:李女士
B:郑女士
C:小强
D:小倩

答案:A
解析:

第8题:

父母离婚了,离婚时是判给母亲抚养,现在我已经上大学,父亲不承担我的大学教育费用,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要求其他承担大学的教育费用?


参考答案: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对于父母亲而言,其承担抚养义务是针对于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因此,对于正在读大学的的学生,不属于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亲没有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所以你要求父母亲承担大学的教育费用没有法律依据,你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第9题:

共用题干
张先生离婚后与郑女士结婚。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育有一子一女,儿子小强8岁由父亲抚养,女儿小青4岁由母亲抚养。郑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前抚养一女,女儿小青6岁。2006年张先生去世,留下大笔遗产,张先生并未立下遗嘱。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小强和小青之间是()关系。
A:旁系血亲
B:旁系姻亲
C:拟制旁系血亲
D:自然血亲

答案:C
解析:

第10题:

共用题干
杨先生今年40岁是某公司的总经理,妻子周女士是一名教师。杨先生有一个8岁的儿子佳佳。杨先生的父亲被原工作单位返聘,母亲天天照顾佳佳。杨先生的妹妹在一家翻译公司做同声传译。杨先生在一次意外事故中不幸遇难,没有留下遗嘱。杨先生夫妻的共有财产价值1000万元。

周女士去世后,佳佳是她唯一的合法继承人,则佳佳从父亲和母亲那里继承的遗产一共为()万元。
A:250
B:500
C:625
D:750

答案:D
解析: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遗产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妹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杨先生夫妻的共有财产价值1000万元,在分割遗产时首先需要把杨先生妻子的财产划分出来,一般为总财产的一半,也即杨先生的遗产总额为500万元。杨先生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有四位(父亲、母亲、妻子、儿子佳佳),遗产在四人之间均分,每人1/4,所以杨先生的父亲和母亲共同分得遗产的1/2,也就是250万元。
杨先生去世后,周女士作为法定继承人获得了124的遗产,即125万元;另外,周女士的个人财产为500万元。周女士去世后,她的遗产为125万元+500万元=625万元。
佳佳继承杨先生1/4的遗产,即125万元。周女士的遗产为625万元,全部由佳佳继承。因此,佳佳一共应继承的遗产为125万元+625万元=7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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