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某(女),有一儿一女,女儿在国外。近来岳某心事重重,经常晚上失眠,唉声叹气,原因是岳某与儿媳之间产生了矛盾,矛盾的焦点

题目
问答题
岳某(女),有一儿一女,女儿在国外。近来岳某心事重重,经常晚上失眠,唉声叹气,原因是岳某与儿媳之间产生了矛盾,矛盾的焦点是房子问题。儿媳嫁来的时候,岳某家只有一套两居室的住房。刚开始两个人还能相处,但时间一长,两人总因为一些小事而产生口角。后来,老两口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自己住,矛盾暂时得以解决。近年来,房子涨价,老两口下决心用养老的钱又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只写了老两口的名字。结果,儿子和儿媳对老两口的做法产生了不满,认为现在两套房子的产权证上都没有他们的名字,两位老人显然是想把房子留给女儿。儿媳甚至对岳某说,如果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那么老两口将来的养老问题她一概不负责。 问题:1.上述案例中,岳某面临的主要困境有哪些?2.针对岳某目前的困境,社会工作者应采取哪些辅导策略?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岳某面临的主要困境有:(1)社会关系问题:岳某与儿媳之间存在矛盾。(2)情绪问题:因与儿媳产生矛盾而产生的情绪问题。
2.主要辅导策略:(1)与岳某进行沟通,缓解其情绪问题。(2)协调岳某与儿媳之间的关系。协助双方了解彼此的真正想法,消解误会。针对房屋产权问题,让岳某尽可能原谅儿媳以前因小事而产生的矛盾。对房屋产权的遗留问题,请岳某作一说明,强调如果儿子和儿媳能够精心照顾老人,那么他们在房屋的继承上就有优先权。让岳某与儿媳进行沟通,说明房屋产权证上没有儿子和儿媳的名字,并不是说要把房子留给女儿,这只是老人希望儿子和儿媳能够更好地照料自己的一种方式。(3)与岳某的儿子和儿媳进行沟通,让他们明白老人对房屋产权具有决定权,而照料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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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烈土岳某,牺牲前为进城务工人员,妻子为镇中心小学教师,两人育有一子。岳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8年前离婚。父母离婚后,岳某和妹妹由父亲抚养,与奶奶共同生活。奶奶现已70岁,仍在照顾岳某妹妹的日常生活。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岳某的烈土褒扬金应发放给岳某的( )。

A.奶奶、父亲、母亲、妻子
B.奶奶、父亲、妻子、妹妹
C.父亲、母亲、妻子、妹妹
D.父亲、母亲、妻子、儿子

答案:D
解析:
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第2题:

姚某把吉普车1辆租给岳某使用,该车设备已 严重老化,刹车不灵,汽缸易爆炸。岳某(为一老司 机)订立合同前即了解这些情况,但图便宜签订了合 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岳某不享有合同解除权,因为岳某事先知道该 车的情况
B.岳某享有合同解除权,因为合同标的物存在严 重缺陷
C.岳某享有合同撤销权,因为姚某未尽告知义 务,构成民事欺诈
D.岳某享有合同撤销权,因为本案存在重大误解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合同解除权和合同撤销权的关系 问题。合同解除权和合同撤销权均存在不同的法定理 由和满足不同的构成要件。本题中,岳某为老司机,事 先知道汽车的质置问题,不存在欺诈,也不存在重大误 解,故不存在撤销权问题。《合同法》第233条规定, 在租赁合同中,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租赁物的质量不合格,承 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3题:

作家岳某是岳飞的后裔,其著有《大卖国贼秦桧》一书。秦某是秦桧的后裔,他通过研究认为,秦桧在历史上属于很有才气的宰相,并未做有损国家之事。秦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岳某侵犯秦桧的名誉权,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法院应支持秦某的请求,认定岳某侵害了秦桧的名誉权,并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B.法院应支持秦某的请求,认定岳某侵害了秦桧的名誉权,但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C.法院应支持秦某的请求,不认定岳某侵害了秦桧的名誉权,但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D.法院不支持秦某的请求,不存在侵害秦桧的名誉权


正确答案:D
死者的人格利益受保护,不是指历史上的死者;同时,只有近亲属才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保护死者的人格利益。秦某非秦桧近亲属,其向法院起诉,主张恢复秦桧的名誉,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正确选项为D。

第4题:

彭某夫妇有一儿一女,老两口一直跟随儿子儿媳生活。但时间长了,婆媳之间的摩擦也接踵而至。为解决矛盾,老两口狠狠心用养老的钱在外边又买了一套小房子搬出去住。但谁知,当儿媳得知老两口的新房子的房产证上只有老两口的名字时,对老人产生了很大不满,坚持认为老人是想把房子留给女儿,并声称以后不会负责老人的养老照顾。老人最近为此很是烦心,经常失眠。
【问题】
1.上述案例中。彭某夫妇面临的困境主要有哪些?
2.针对彭某夫妇目前的困境。社会工作者应采取哪些介入策略?


答案:
解析:
1.上述案例中,彭某夫妇面临的困境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家庭关系问题
与儿媳之间产生矛盾,既包括在一起居住时的摩擦,也包括因新房子的房产证而产生的冲突。
(2)情绪问题
因与儿媳产生矛盾而引发的情绪问题,老两口为此很是烦心,经常失眠,由此可能还会带来身体健康问题。
(3)养老问题
老两口搬出去单独居住,年老体衰,不能很好地照顾自己,而儿媳又扬言以后不会负责老人的养老照顾。
2.针对彭某夫妇目前的困境,社会工作者可采取的介入策略如下:
(1)帮助彭某夫妇缓和与其儿媳之间的关系。
①分别与彭某夫妇及其儿媳进行沟通,了解各自的真正想法,并协助双方了解对方的想法,以消除误会;
②让彭某夫妇尽可能化解与儿媳共同生活时因小事而产生的矛盾;
③对房屋产权的遗留问题,请彭某夫妇说明房产证上虽然没有儿子和儿媳的名字,并不是说就要把房子留给女儿,这只是希望儿子、儿媳能够更好地照顾老两口的一种方式,征得儿子、儿媳的理解;
④指导彭某夫妇与儿媳双方学习沟通的技巧,增进彼此间的交流,可以充分发挥儿子作为消除双方矛盾的桥梁作用。
(2)对彭某夫妇进行心理辅导,让他们与其女儿联系,让女儿多来看望他们,缓解其情绪压力。
(3)与儿子和儿媳进行沟通。
向彭某夫妇的儿子、儿媳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使他们明白老两口对房屋产权具有决定权,而照料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赡养老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与彭某夫妇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联系,请他们帮忙照顾老两口。

第5题:

岳某于2012年4月在A市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2013年9月,岳某来到8市打工,工作期间岳某有违章作业,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下列关于岳某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岳某应在2015年9月前提出复审申请
B.岳某可以向A市或B市任一考核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
C.考核发证机关对岳某的复审不予通过
D.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岳某复审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答案:B
解析: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21条的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故岳某应在2015年4月前提出申请,A项错误;第22条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故B项正确;第25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情形,或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题中岳某违章作业次数不明,但未受到行政处罚,故其复审通不通过无法确定,D项错误;第24条规定,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故C项错误。

第6题:

(2019年)烈土岳某,牺牲前为进城务工人员,妻子为镇中心小学教师,两人育有一子。岳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8年前离婚。父母离婚后,岳某和妹妹由父亲抚养,与奶奶共同生活。奶奶现已70岁,仍在照顾岳某妹妹的日常生活。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岳某的烈土褒扬金应发放给岳某的()

A.奶奶、父亲、母亲、妻子
B.奶奶、父亲、妻子、妹妹
C.父亲、母亲、妻子、妹妹
D.父亲、母亲、妻子、儿子

答案:D
解析:
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第7题:

3月1日,甲公司经理岳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见钱某,钱某告知岳某其所在公司欲出售一批钢材,岳某要求钱某给甲公司发一份要约。3月2日,钱某用快递给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岳某。3月3日,快递被送往甲公司传达室。3月5日,岳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岳某。3月6日,岳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

A.3月2日
B.3月3日
C.3月5日
D.3月6日

答案:B
解析:
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如信箱或邮箱等),即为送达。

第8题:

岳某,男,46岁,1993年4月因绑架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判决宣告后,自1993年4月16日开始执行。1996年4月19日,岳某被减为18年有期徒刑,1999年5月6日岳某被宣告减刑2年,2003年5月2日再次被宣告减刑2年,2006年4月20日岳某被宣告假释。2009年10月2日,岳某因过失致人重伤被撤销假释。2010年3月2日,人民法院对岳某过失致人重伤罪进行审判,因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岳某2年有期徒刑。请详细说明对岳某如何进行并罚。


正确答案:
岳某因绑架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1996年4月19日被减为18年有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的执行时间应从1996年4月19日起算,过去执行的时间不算入18年有期徒刑期间。1999年5月、2003年5月岳某又分别被减去2年有期徒刑,岳某实际上已经变为14年有期徒刑,从1996年4月19日到2006年4月20日岳某已经被执行10年有期徒刑,因此岳某剩余的刑期是4年,根据刑法规定,他的假释考验期也为4年。    
岳某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撤销假释,同时判处2年有期徒刑,对岳某应当将新罪判处的刑罚和原罪被执行的剩余刑期进行并罚,因此,根据《刑法》第86条第1款和第71条的规定,对岳某应当在4年以上6年以下决定应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

第9题:


费某夫妇有一儿一女,老两口一直跟随儿子儿媳生活。但时间长了,婆媳之间的摩擦也接踵而至。为解决矛盾,老两口狠狠心用养老的钱在外边又买了一套小房子搬出去住。但谁知,当儿媳得知老两口的新房子的房产证上只有老两口的名字时,对老人产生了很大的不满,坚持认为老人是想把房子留给女儿,并声称以后不会负责老人的养老照顾。老人最近为此很是烦心,经常失眠。


[问题]


1.请说明家庭系统理论的含义是什么?


2.上述案例中,费某夫妇面临的困境主要有哪些?


3.针对费某夫妇目前的困境,社会工作者应采取哪些介入策略?





答案:
解析:

1.家庭系统理论是家庭社会工作中运用最广,也最受欢迎的理论,它已成为很多家庭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理论基础,为家庭社会工作构建了评估和干预家庭功能的基本框架。家庭系统理论有三个基本的观点:


①家庭成员的问题是由整个家庭不良的沟通交流方式导致的。所有的家庭都是一个社会系统,家庭成员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②家庭所面临的危机既是机会,也是挑战。一旦某个家庭成员出现“问题”时,不仅这个家庭成员需要调整自己的行为和沟通交流方式,对“问题”作出回应;同时也会影响家庭中的其他成员,要求其他家庭成员作出相应的调整。③因“问题”而导致的家庭功能的失调能够有效解决。社会工作者应让整个家庭成员看到“问题”与家庭成员沟通交流方式之间的关联,并且设法打断这样的沟通交流方式,让家庭成员从相互责备的互动循环方式中摆脱出来,就能有效解决家庭功能的失调。


2.上述案例中,费某夫妇面临的困境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①家庭关系问题。与儿媳之间产生矛盾,既包括在一起居住时的摩擦,也包括因新房子的房产证而产生的冲突。②情绪问题。因与儿媳产生矛盾而引发的情绪问题,老两口为此很是烦心,经常失眠,由此可能还会带来身体健康问题。③养老问题。老两口搬出去单独居住,年老体衰,不能很好地照顾自己,而儿媳又扬言以后不会负责老人的养老照顾。


3.针对费某夫妇目前的困境,社会工作者可采取的介入策略如下:


(1)协调费某夫妇缓和与其儿媳之间的关系


①分别与费某夫妇及其儿媳进行沟通,了解各自的真正想法,并协助双方了解对方的想法,消除误会;②让费某夫妇尽可能化解与儿媳共同生活时因小事而产生的矛盾;③对房屋产权的遗留问题,请费某夫妇说明房产证上虽然没有儿子和儿媳的名字,并不是说就要把房子留给女儿,这只是希望儿子、儿媳能够更好地照顾老两口的一种方式,征得儿子、儿媳的理解;④指导费某夫妇与儿媳双方学习沟通的技巧,增进彼此间的交流,可以充分发挥儿子作为消除双方矛盾的桥梁作用。


(2)对费某夫妇进行心理辅导,让他们与其女儿联系,使女儿多来看望老两口,缓解其情绪压力。


(3)与儿子和儿媳进行沟通


向费某夫妇的儿子、儿媳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使他们明白老两口对房屋产权具有决定权,而照料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赡养老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与费某夫妇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联系,请他们帮忙照顾老两口。



第10题:

夏某与岳某于1993年经人介绍相识,1994年3月登记结婚。岳某18岁入伍。结婚 时,岳某在外省某部队机关工作。婚后,夏某的父母赠给两人名人字画6幅,纯金项链1 条,金戒指1枚,共价值7.2万元。婚后不久,岳某复员回家,带回医疗费5000元, 高原补助费4000元和一次性自主择业费52000元。两人居住的房屋是夏某婚前从单位 承租的,婚后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夏某名下。2004年5月,岳某与 一女同事出差时在旅店同居被公安部门查获,后夫妻感情破裂。两个月后,夏某起诉到法 院要求离婚,要求房屋及结婚时父母所赠财产全部归其所有,并平均分配岳某从部队带回 的医疗费、高原补助费及一次性自主择业费。夏某父母赠与的财产可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正确答案: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夏某父母的赠与行为是在婚后发生的,故名人字画等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考虑到财产来源及照顾妇女的原则,在分割时应适当照顾夏某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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