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甲与妻子感情较好,但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所以甲欲离婚,对此法院处理方式是()。

题目
单选题
村民甲与妻子感情较好,但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所以甲欲离婚,对此法院处理方式是()。
A

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B

法院必须判决离婚

C

法院应判决离婚

D

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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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甲因患精神病,其妻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指定【】为甲的代理人.

A.甲的母亲,80岁

B.甲的妻子,50岁

C.甲的妹妹,45岁

D.甲的叔叔,60岁


正确答案:A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据此题中甲某的监护人应为其法定代理人,《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B项中甲的妻子身为原告,不能作为甲的代理人,应由第二顺序监护人即甲的父母担任代理人,甲的母亲虽然年事已高,但并不能表明她没有监护能力,她可以做为甲的代理人,选项A为正确答案.

第2题:

甲与乙于2008年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吵闹。2000年,甲以双方无共同语言等理由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与乙离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起诉。后夫妻关系仍未好转。2010年10月,乙计划外又生一女孩,经双方同意送他人抚养。2011年3月甲再次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坚决要求与乙离婚,区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甲与乙离婚。甲不服,以感情未完全破裂,财产分割不公等理由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问应该如何处理此案?并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应作出如下裁定:1.撤销一审判决;2.驳回甲的起诉。因乙分娩不足一年,一审判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故中级人民法院应依据以上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六)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作出以上裁定。

第3题:

甲乙为夫妻,甲因经商而暴富,遂秘密养起了情人.甲乙因此感情不和,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B.如甲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法院也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C.如乙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D.如乙不起诉离婚,但起诉损害赔偿,法院应支持乙向甲的损害赔偿请求


正确答案:AC
67.答案:A、C 考点:离婚赔偿讲解:本题涉及离婚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理解问题。依照《婚姻法解释(一)》第29条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应不予支持;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C。

第4题:

村民甲与妻子感情较好,但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所以甲欲离婚,对此法院处理方式是( )。

A.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B.法院必须判决离婚
C.法院应判决离婚
D.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

答案:D
解析:
诉讼离婚的法定事由是感情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题干中甲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而欲离婚,但是两个人感情较好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这一法定理由,法院如果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

第5题:

宋某与妻子感情较好,但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而欲离婚,对此法院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

A.法院应判决离婚

B.法院必须判决离婚

C.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准予离婚

D.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


正确答案:D
《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题干中宋某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而欲离婚,但是两人感情较好,法院如果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

第6题:

李某与妻因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下达后,李某之妻提起上诉后第五天,李某之妻在车祸中身亡。此时,李某要求继承妻子的遗产,遭妻子的兄妹拒绝,再次诉至法院。法院应准予李某继承。()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7题:

甲系现役军人,其妻子因与其感情不合提出离婚,甲表示不同意,对此应()

A.调解后可判决离婚

B.可以判决离婚

C.诉讼外调解离婚

D.不可以判决离婚


参考答案:D

第8题:

依据过错主义离婚原则中的判决离婚抗辩权,下列案例中没有体现判决离婚抗辩权的是()

A.甲男指控妻子与邻居通奸,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其妻向法院提交有甲男签字的“原谅书”

B.乙女因丈夫盗窃入狱而诉请离婚,其夫向法院证明自己入狱是因乙女教唆盗窃所致

C.丙男因其妻整日在家睡懒觉而诉请离婚,其妻向法院证明丙男是厌恶自己丑陋而放纵自己睡懒觉的

D.丁女向法院指控丈夫虐待自己,要求离婚,其夫向法院证明丁女系嗜毒成瘾才招致虐待


参考答案:C

第9题:

宋某与妻子感情较好,但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而欲离婚,对此法院处理方式正确的是()。

A:法院应判决离婚
B:法院必须判决离婚
C: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准离婚
D:法院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

答案:D
解析:
《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题干中宋某因其妻接连生了两个女孩而欲离婚,但是两人感较好,法院如果调解无效,可判决不准离婚。

第10题:

甲市的汪某,一年前因与妻子感情出现问题,搬去乙市朋友家住,并在乙市打工。打工期间,与同事李某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造成李某重伤,因此被判有期徒刑7年,于丙市监狱服刑。在汪某服刑期间,其户口在丁市的妻子欲起诉与其离婚,下列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丁市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考点】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的地域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本题中考查的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的地域管辖,而与是否离婚之诉无关。因此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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