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洁公司以员工小琴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小琴的劳动合同,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了当月工资800元。小琴向劳动争议

题目
单选题
某保洁公司以员工小琴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与小琴的劳动合同,并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了当月工资800元。小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另支付赔偿金1600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要求保洁公司向小琴支付800元。双方对裁决均不服。下列做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11年真题]
A

保洁公司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重新裁决

B

小琴向上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重新裁决

C

保洁公司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小琴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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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做法符合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是:

A.12岁的小博在电脑方面天赋异禀,被一家IT公司破格录用
B.小丹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一年
C.由于订单量激增,公司要求员工近两个月每周只能休息一天
D.小林不能胜任单位安排的工作,单位直接解除了与小林的劳动合同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法。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2题:

王某,女,1990年出生,于2012年2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为人民币3000元,试用期1个月。2012年6月30日,王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夜间高处作业而提出离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结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年8月,王某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再支付工资12000元。请回答第题。

关于该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与公司之间视作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该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起算
C、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D、如王某不能胜任且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可将其辞退

答案:D
解析:
选项A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题中,王某入职后工作未满一年。选项B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选项C错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不属于应当支付补偿金的情形。选项D正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3题:

小霞与某对外贸易销售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小霞负责仓库保管,每月工资2000元,合同从2013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2015年3月小霞怀孕,2015年5月公司发现仓库进仓的商品数量与数据记载的数量不符,公司经理怀疑小霞私自占为己有。公司在未做调查的情况下,直接口头通知小霞,因其不能胜任仓管工作,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小霞不服,认为仓库货物数量出现问题不是自己的责任,要求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要求继续留任上班。

问题:1、本案争议属于什么性质的争议?小霞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纠纷?2、本案中,外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3、小霞可否直接向法院起诉?4、如果小霞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应当在什么期间内起诉?向哪个法院起诉?


答案:1、本案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外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因为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予以限制,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本题中小霞并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因此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时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3、《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采取劳动仲裁前置的程序。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小霞应当自受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外贸公司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

第4题:

小王与甲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已工作四个月,月工资和工作绩效挂钩。1月工资6500元,2月工资5000元,3月工资3000元,4月工资25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每月。现甲公司以小王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小王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小王或者额外支付小王一个月工资。请问如果甲公司选择额外支付小王一个月工资,应按什么标准支付?()

  • A、2000元
  • B、2500元
  • C、4250元
  • D、6500元

正确答案:C

第5题:

(2018年)甲公司职工周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甲公司拟解除与周某的劳动合同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无须通知周某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B.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周某支付经济补偿
C.甲公司额外支付周某1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D.甲公司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周某而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A
解析: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6题:

关于该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A.王某与公司之间视作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该劳动合同期限自2012年3月1日起算
C.该公司应向王某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D.如王某不能胜任且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可将其辞退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 A项:《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王某2012年2月1日入职,2012年6月30日离职,工作不满一年,不能视为王某已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A项错误。
B项:《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起算的期限从用工之日起计算,所以本题中应当从2012年2月1日起算,B项错误。
C项:《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本题中,王某系自己主动离职,而不是单位主动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C项错误。
D项:《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王某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王某后,可以将其辞退,D正确。

第7题:

小琴婚后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在家做了一名全职太太,最近小琴的丈夫有了外遇,要求同小琴离婚。小琴感觉自己要崩溃了,不知道自己以后该怎么生活。社会工作者鼓励小琴重新鼓起勇气去学习一些谋生的技能。这个过程中社会工作者扮演了( )角色。

A.倡导者
B.联系人
C.使能者
D.教育者

答案:C
解析:
在个案服务开展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需要扮演的角色包括使能者、联系人、教育者、倡导者和治疗者。 使能就是使服务对象有能力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社会工作主要靠对服务对象内在能力的激发去解决问题,所以社会工作者要根据服务对象的现实问题,帮助他们克服畏难情绪,激发其潜能,增强其自信心,同时增强其实际能力,协助其克服困难、改善自己的不良境遇。这时,社会工作者就扮演着使能者角色。

第8题:

小裘应聘在甲公司做保洁,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1400元,每天工作5小时,每月休息2天,当地最低工资为1500元,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工时制度应当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B.甲公司与裘某双方约定的工资是合法的

C.裘某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甲公司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D.甲公司应当以货币或实物形式按月向裘某支付工资


参考答案:AC

第9题:

社会工作者老李在与小琴夫妇的面谈中发现,小琴不时抱怨丈夫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对家里的事不管不问;小琴丈夫则说妻子像个怨妇,满腹牢骚,不体谅自己工作的辛苦。根据家庭社会工作中帮助家庭成员增能的原则,老李的下列提问中,正确的是()。

A:你们的争吵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B:你们自己认为问题出在哪里
C:你们希望在什么方面有所改善
D:你们之前发生的争吵是怎样解决的

答案:D
解析:
考点:家庭成员增能原则。

第10题:

王某,1961年10月生人,1998年入职宏基公司后一直在公司任职,2018年1月,公司以其不能胜任工作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不合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不得直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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