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办理收养登记以及解除收养关系登记需要支付哪些费用?
第2题:
办理展期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第3题:
关于收养与迁移户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收养与迁移户口是有密切联系且性质不同的两个法律行为
B.收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户口迁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C.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D.收养关系成立后,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人民法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4题:
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材料?
第5题:
单位需要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联名卡,请问需要带哪些资料去办理呢?
第6题:
办理收养需要哪些资料?
第7题: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哪些手续?具体规定有哪些?
第8题:
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第9题:
国内公民申请办理收养登记,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10题:
涉外收养关系成立后,是否需要办理收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