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能否滥用药?为什么?

题目
问答题
怀孕期间能否滥用药?为什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做到用药不滥,有利于环境保护,指的是合理用药的( )。


正确答案:C

第2题:

临床上对于先兆流产母畜的处理原则是()

A、不做任何处理

B、确定能否继续怀孕,再采取相应措施

C、及时用药物引产

D、及时用药物保胎


参考答案:B

第3题:

第 97 题 做到用药不滥,有利于环境保护,指的是合理用药的(  )


正确答案:C

第4题:

怀孕期间能否继续食素?


正确答案:不必因为怀孕而改变你的素食习惯。只要确保食物品种的多样和健康,你和胎儿即可获得充分的蛋白质和热量。不过你可能需要对你以往的素食习惯做一些调整,以保证你能摄入比平日多200到300卡的热量。

第5题:

试述停车操作中,关主汽阀停机时,能否在期间作一定的停留,为什么?


正确答案: 这是允许的,因为停机过程本来就是一个与开机过程的逆过程,适当区域的停留不但没有坏处,反而对机组有利,因为这样可以更有效地控制冷却速率,同时对热网系统的平稳也是有利的。
关键是不能进入临界转速区域,同时也应不要过于接近这个区域。

第6题:

乙在怀孕期间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参考答案:

可以。


第7题:

做到用药不滥,有利于环境保护,指的是合理用药的

A.

B.

C.

D.

E.


正确答案:C

第8题:

女方怀孕,法院能否受理男方有关同居期间财产纠纷的起诉?男方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可以吗?


参考答案: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不在此限。”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立法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的正当权益,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和流产后,身体和精神负担重,特别需要安宁和正常的生活条件。为此法律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基于同居关系与合法婚姻关系的不同性质,《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并不适用同居纠纷的案件。《婚姻法》第三十四条是对妇女的特殊保护条款,但法律保护的是合法婚姻,当双方当事人选择同居而非登记结婚时,就意味着选择了不受法律保护,不享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基于同居关系而形成的财产关系和子女抚养问题还是受法律保护的。故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即不受《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限制。从表面来考虑是与《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立法目的相违背,不利于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但我们从深层次仔细分析会发现,这恰恰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因为同居关系不如婚姻关系稳定,同居关系本身的松散性,使法律的保护作用显得微不足道。为了引导更多的公民放弃同居而选择婚姻,使自身处于法律的庇护之下。公民主动走向婚姻,构建一种健康、有序、文明的婚姻制度,既有利于自身及子女权益的维护又有利于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而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婚姻在被宣告无效之前是有效的,即男方在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时,该婚姻还是被法律视为有效的,此时该有效的婚姻还是受《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限制的。如果赋予男方在第三十四条的情形下有权提起请求宣告婚姻无效之诉,就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比离婚判决的后果更为严重,此时对保护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的妇女更为不利。在这种情形下,男方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不受《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限制的规定是与《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宗旨相违背的。故我们认为男方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仍应受《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限制。


第9题:

怀孕期间能否护肤?


正确答案:可以。但避免使用含香薰,香氛成分的护肤和身体护理品。而且不能进行穴位,腹部和腰部按摩。

第10题:

孕妇若为糖尿病病人,在其怀孕期间能否应用口服降糖药()

  • A、能
  • B、不能

正确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