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15年,泽恩集团年度利润总额是5000万元,当年,泽恩集团向某公募基金会公益项目捐赠500万元,向某非公募基金会公益项目捐赠300万元。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泽恩集团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A 4200B 4400C 4500D 4700

题目
单选题
2015年,泽恩集团年度利润总额是5000万元,当年,泽恩集团向某公募基金会公益项目捐赠500万元,向某非公募基金会公益项目捐赠300万元。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泽恩集团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

4200

B

4400

C

4500

D

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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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企业在一纳税年度内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捐赠5万元,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捐赠3万元,向某一技术发明人资助2万元。假定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则允许扣除的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费用是()。

A、10万元

B、8万元

C、9万元

D、7万元


参考答案:B

第2题:

某纳税人2001年度营业外支出中捐赠支出为50万元,其中10万元是通过希望工程基金会向失学儿童提供的捐赠,10万元是通过该纳税人的主管行政机关向某贫困地区进行的捐赠,30万元是直接向某学校的捐赠。该纳税人当年实现利润总额为900万元,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该企业当年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是( )。

A.28.5万元

B.25.5万元

C.20万元

D.10万元


正确答案:A

第3题:

某纳税人200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900万元,当年“营业外支出”账户中捐赠支出为50万元,其中10万元是通过全国老年基金会向福利性的敬老院提供的捐赠,10万元是通过该纳税人的主管行政机关向某红十字事业进行的捐赠,30万元是通过教育部向某高校研究开发经费的捐赠。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该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调整额是( )。

A.不需调整

B.28.5万元

C.21.5万元

D.27.9万元


正确答案:A
解析:内资企业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当年扣除。

第4题:

2015年,泽恩集团年度利润总额是5000万元,当年,泽恩集团向某公募基金会公益项目捐赠500万元,向某非公募基金会公益项目捐赠300万元。根《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泽恩集团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4200
B.4400
C.4500
D.4700

答案:B
解析:

第5题:

(2017年) 2015年,泽恩集团年度利润总额是5000万元,当年,泽恩集团向某公募基金会公益项目捐赠500万元,向某非公募基金会公益项目捐赠300万元。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企业所得税法》,泽恩集团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A.4200
B.4400
C.4500
D.4700

答案:B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5000*12%=600万元,5000-600=4400万元

第6题:

某内资企业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当年会计核算的税前利润为6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90万元,该企业2008年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为( )万元。

A.90

B.30

C.72

D.96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当期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以在当年会计利润的12%以内扣除。

第7题:

某企业在200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该企业当年通过民政组织向红十字会捐赠3万元,向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5万元,向另一企业赠送5万元以解决其资金短缺问题。按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捐赠支出的数额为( )。

A.3万元

B.5万元

C.8万元

D.9万元


正确答案:C
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支出,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但该捐赠支出必须通过有关组织进行。对另一企业的捐赠因不属于公益、救济性捐赠不能扣除,另两项捐赠之和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即9万元),可以全部扣除。

第8题:

2018年某企业以200万元现金对外公益性捐赠,非公益性捐赠现金50万元,当年利润总额1000万元,则当年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金额是( )。

A.200

B.250

C.120

D.80


正确答案:C

第9题:

(2016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和《全国性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初审暂行办法》,下列捐赠中,捐赠人可以获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税收优惠的是(  )。

A.某企业向某“自行车骑行协会”捐赠30万元
B.某家电企业法人代表向某“电商经理人联谊会”捐赠20万元
C.某企业向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留守儿童暑假看妈妈”活动经费60万元,该企业年利润7000万元
D.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资助一名贫困大学生每月500元生活费,其同年已经向灾区捐款10万元,该捐赠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规定。《全国性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初审暂行办法》中,对经民政部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明确规定了“不属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认定范围的4类社会团体:(1)以企业、事业单位为会员主体和服务对象的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性社会团体。(2)以从事同一职业或者具有相同职务称谓、职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的自然人为会员主体和服务对象的职业性、专业性社会团体。(3)以具有相同或者相近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兴趣爱好的自然人为会员主体和服务对象的联谊性、联合性社会团体。(4)经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拨款,业务活动由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社会团体。故A、B选项不享受税收优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故D选项也不享受税收优惠。

第10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全国性社会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初审暂行办法》,下列捐赠中,捐赠人可以获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税收优惠的是( )。

A.某企业向某“自行车骑行协会”捐赠30万元
B.某家电企业法人代表向某“电商经理人联谊会”捐赠20万元
C.某企业向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捐赠“留守儿童暑假看妈妈”活动经费60万元,该企业年利润7000万元
D.某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资助一名贫困大学生每月500元生活费,其同年已经向灾区捐款10万元,该捐赠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

答案:C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该法第十条还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不得扣除。《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AB两项中的“自行车骑行协会”和“电商经理人联谊会”都不是公益性组织,故该两家企业的捐赠支出不属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应予以扣除。C项,该企业的6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该企业年利润总额的12%以内,可以获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税收优惠。D项,该捐赠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其进行公益捐赠可获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税收优惠的数额最高为9万元。资助贫困生一年的金额为6000元,向灾区捐款10万元,则其中超过9万元的部分不能获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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