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对于被告的确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题目
多选题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被告的确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

万某、罗某二人共同出资设立华科公司,但尚未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现该公司在经营中同金鹏公司发生合同纠纷,金鹏公司以万某、罗某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B

A电厂与B煤炭供销公司(独立法人)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A电厂已付款,但在交货日期前,B公司被其上级总公司C煤炭经营总公司决定撤销,尚未组织清算组织和注销手续。A电厂于是以B公司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履行合同

C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在此期间,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均为独立法人)。现乙公司到法院就该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本案中的被告应为丙公司或丁公司

D

刘某、关某、张某三人口头约定合伙开饭馆,刘某出资2万元添置设备,关某无偿提供房屋作铺面,张某负责炒菜,三人平分利润。后该饭店经核准登记,名称为“仙客来饭店”,正式开业。现“仙客来饭店”欠菜贩周某货款2万元到期不还,周某应该以“仙客来饭店”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A
解析:
A项,《民诉解释》第62条规定,下列情形,以行为人为当事人: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登记而未登记,行为人即以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除外。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后,行为人仍以其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根据《公司法》,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也是从这一天开始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万某、罗某设立公司未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视为公司未成立,发生纠纷后,应以行为人万某、罗某为当事人
B项,《民诉解释》第64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在本题中,B公司尚未组织清算组织和注销手续,故A电厂应以B公司为被告。
C项,《民诉解释》第63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在本题中,丙公司和丁公司因分立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纠纷,故乙公司应以分立后的丙公司和丁公司为共同诉讼人。
D项,《民诉解释》第60条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本案中,刘、关、张三人口头约定开设的饭馆,这属于个人合伙,因为合伙企业必须有书面协议才可,所以该案应适用个人合伙的规定,应以刘某、关某、张某三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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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可以委托律师在诉讼中进行反诉。()

A.民事案件被告人

B.自诉案件被告人

C.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D.盗窃案件的被告人


参考答案:ABC

第2题:

在民事诉讼中,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


答案:对
解析:

第3题:

下列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叙述正确的是:( )。

A.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期

B.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30日内答辩

C.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审结

D.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没有限制


正确答案:C
《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迭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民事诉讼法》第247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的限制。”故只有C项是正确的。

第4题: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错
解析:

第5题: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诉讼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60天内答辩
B: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长
C: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程序审理期间的限制
D: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

答案:C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问题。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A项、B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49条、第176条规定的限制。所以D项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项。

第6题:

在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负有举证责任;在民事和经济诉讼中,主张权利者负有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人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参考答案:对

第7题:

下列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叙述错误的是:()

A:涉外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60日内答辩
B: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期
C: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审结的期限没有限制
D:涉外民事诉讼中,案件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审结

答案:A,B,D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可见,只有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才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30日内答辩,所以A项表述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所以,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就上诉的期限申请延期,故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149条、第176条规定的限制。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所以,本题应选A、B、D项。

第8题:

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

A、在同一诉讼中,对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总称

B、在共同诉讼中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两个以上

C、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

D、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


正确答案:B
所谓共同诉讼人是指在共同诉讼案件中的当事人。原告一方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的主体,称为共同原告;被告一方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的,称为共同被告。

第9题:

(2019年)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错
解析:

第10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人员在民事诉讼中享有上诉权的是()

  • A、原告
  • B、被告
  • C、共同诉讼人
  • D、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E、诉讼代理人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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