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的广交会上,李奇于4月6日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李奇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

题目
单选题
在2013年的广交会上,李奇于4月6日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李奇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李奇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述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

自4月6日到4月15日期间,李奇展示的新发明是不受保护的,因为尚未申请专利

B

如李奇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提前至2013年4月15日

C

甲国不得要求李奇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

D

甲国应当批准他李奇的专利申请,因中国已批准了他的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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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与李某分别从事同样的发明创造,李某于2001年7月1日完成该发明,王某于同年11月1日完成该发明,李某于2002年3月5日9时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王某于同年3月5日9点30分向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人应该是谁()

A.王某

B.李某

C.王某和李某共有

D.王某和李某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参考答案:D

第2题:

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即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

1.根据《巴黎公约》所确立的优先权原则,如果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专利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哪一天?()

A.2011年6月8日

B.2011年4月15日

C.2011年6月6日

2.根据《巴黎公约》所确立的临时保护原则,张某新发明的产品在“广交会”展出期间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A.否

B.是

3.如题所述,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那么甲国接到张某的专利申请后是否必须批准?()

A.否

B.是


参考答案:BBA

第3题:

张某与李某两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分别于1999年4月5日和2000年2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试分析李某能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和条件。


参考答案:

李某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是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条件是:
(1)在我国,在张某的申请日前,没有任何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先提出专利申请,且有效存在;也没有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取得过专利权;或者虽然有人在张某的申请日前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2)张某的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3)在张某的申请日后李某的申请日前,没有其他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或者虽然有人在此间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4)该发明本身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3)李某提出的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4)李某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各项相应的手续,并交纳了规定的费用;
(5)李某自始至终未放弃专利申请权,也没有转让其专利申请权。


第4题:

王世昌在2014年4月6日一展览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王世昌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王世昌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亚瑟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述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在甲国,亚瑟的专利申请在先
B.4月15日前王世昌展示的新发明是不受保护的,因为尚未申请专利
C.甲国应当批准王世昌的专利申请,因中国已批准了他的专利申请
D.甲国得依其本国法决定是否批准王世昌的专利申请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知识产权的国家保护。A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有关优先权的规定,王世昌在甲国的申请日可以提前到4月6日,因此,不能说在甲国亚瑟的申请在先。B错误,依《巴黎公约》第11条的临时保护原则,展览之日也可受法律保护,2013年4月6日至15日是应当受到保护的。C错误,依公约第4条及第6条规定的独立性原则,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D正确。

第5题:

甲公司在乙保险公司投保了产品责任险。李某使用该厂产品时,产品突然爆炸导致李某受伤住院。李某病愈后状告甲公司,经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并承担诉讼费。在此情形下,乙保险公司不必对( )进行赔偿。


参考答案:D
《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本题中,因诉讼所造成的名誉损失不属于赔偿的范围。

第6题:

张某委托李某开发一种新产品,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该产品专利申请权的归属。该产品开发完成后,其专利申请权应当归属于( )

A.张某

B.张某和李某共有

C.李某


参考答案:C

第7题:

李某作为发明人完成了一项职务发明创造,其所在的甲公司就此项发明创造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那么,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提出专利申请后,李某请求不公布其姓名,则应当提交李某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声明

B.在提出专利申请时,李某请求不公布其姓名,则应当在请求书“发明人”一栏所填写的李某姓名后注明“(不公布姓名)”

C.李某不公布其姓名的请求被批准后,专利局在专利公报、专利单行本中不公布其姓名,但在专利证书中公布其姓名

D.在专利申请进入公报编辑后,李某请求不公布其姓名,则李某的请求将视为未提出


参考答案:ABD

第8题:

韩国人李某与美籍华人王某于2006年在美国结婚后定居中国上海,李某申请放弃韩国国籍,于2007年5月获得批准,其加入中国国籍的申请至今未获批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自2007年5月之后起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于下列何国法?( )

A.中国法

B.韩国法

C.美国法

D.民事行为发生地法


正确答案:A
【考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解析】李某在2007年5月之后不再具有任何国家的国籍,成为无国籍人,根据《民通意见》第1B1条规定,无国籍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适用其定居国法律;如未定居的,适用其住所地国法律,李某理应适用其定居国即中国的法律,故A项为正确选项。

第9题:

2011年4月6日,张某在广交会上展示了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张某在中国就其产品申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张某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

A.如张某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以提前至2011年4月15日
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
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
D.甲国不得要求张某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巴黎公约》。A项,根据《巴黎公约》第4条,在一个成员国提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或商标注册的申请的,自首次申请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商标为6个月)享有优先权,如申请人在该期限内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申请,其后来申请的日期均为首次申请的日期,A项正确。
B项,根据该公约第11条,成员国应对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以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以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期限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本题中,2011年4月6日即为展品公开展出之曰,B项错误。
C项,根据该公约第4条及第6条,外国人专利申请或商标注册,由各成员国根据本国法律作出决定,不受他国决定的影响,C项错误。
D项,根据该公约第2条,每个成员国法律中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权以及指定送达地址或委派代理人的规定,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均可以保留。因此,甲国可以依据本国法律要求外国人必须委派甲国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D项错误。

第10题:

在2013年的广交会上,李奇于4月6日展示了 其新发明的产品,4月15日,李奇在中国就其产品申 请发明专利(后获得批准)。6月8日,李奇在向《巴黎公约》成员国甲国申请专利时,得知甲国公民已在6 月6日向甲国就同样产品申请专利。下述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自4月6日到4月15日期间,李奇展示的新发明是不受保护的,因为尚未申请专利

B.如李奇提出优先权申请并加以证明,其在甲国的申请日至少可提前至2013年4月15日

C.甲国不得要求李奇必须委派甲国本地代理人代为申请专利

D.甲国应当批准他李奇的专利申请,因中国已批准了他的专利申请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经济法领域的其他法律制度____知识产权的国家保护。A错误,依《巴黎公约》 第11条的临时保护原则,展览之日也可受法律保护,2013年4月6日是展览之日,所以是具有意义的。B 正确,依公约第11条有关优先权的规定,李奇在甲国的申请曰可以提前到4月6日,所以,该选项中说至少可以提前至2013年4月15日是正确的。C错误,国民待遇的例外是各成员国在关于司法和行政程序、管辖以及选定送达地址或指定代理人的法律规定等方面,凡工业产权法有所要求的,可以保留。D错误,依公约第4条及第6条的规定的独立性原则,各成员国依本国法决定,而不应受原属国或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的决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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