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

题目
单选题
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真题]
A

丙银行只能以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B

丙银行只能以甲公司为被告起诉

C

丙银行可选择甲公司为被告起诉,也可选择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D

丙银行应当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执行解释》第17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4条(新法第227条)规定,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的,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为共同被告。结合本题,丙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甲公司强制执行乙公司已向自己作出抵押的房产提出执行异议。丙银行提出的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拟向法院起诉,甲为被告,乙反对丙对房产的实体权利,因此,甲乙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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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乙银行通过诉讼向丙公司主张权利,丙公司提出的下列抗辩事由可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A.本案保证合同期间已届满

B.乙银行未先向甲公司催告履行

C.乙银行未就甲公司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

D.甲公司和乙银行之间的债务因甲公司的清偿行为业已消灭


正确答案:AD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保证人的抗辩权。根据《担保法》第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20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 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第17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的保证合同中未明确保证方式,故推定为连带保证方式,丙不具有先诉抗辩权,故BC错。而保证合同期满乙未主张权利的,则乙丧失请求权。主合同履行完毕的,从合同也消灭。AD正确。

第2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货款一案,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B.乙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甲公司达成执行调解协议

C.在暂缓执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D.乙公司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然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全部财产


正确答案:AC
AC。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故A项正确。执行担保虽然引起暂缓执行,但仍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不能调解,故B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68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70条的规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故D项错误。

第3题:

甲、乙两公司订立合同,乙公司请丙公司作为保证人(一般保证)。后因乙公司未履行合同,甲公司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法院执行中查明,乙公司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但是甲公司认为变卖财产比较麻烦,要求执行丙公司的银行存款,丙公司认为甲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对甲公司要求执行丙公司银行存款的请求不予支持。()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货款一案,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B.人民法院批准申请后,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不能由第三人担保

C.乙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人民法院决定的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甲公司达成执行和解的协议

D.在暂缓执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正确答案:B
【解析】执行担保行为的成立,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担保人的申请需由被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第二,担保的方式,可以由被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担保,以第三人做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第三,被申请执行人的担保申请需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如果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决定暂缓执行;第四,须经人民法院的许可。

第5题: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元。在诉讼中,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一处价值90万元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一审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后发现,乙公司在向丙银行贷款l00万时已将该房产和一辆小轿车抵押给丙银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一审法院不能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因为该房产巴抵押给丙银行

B.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需要征得丙银行的同意

C.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丙银行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

D.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丙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丧失


正确答案:C
【考点】针对抵押物的财产保全措施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再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l0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由此可见,在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抵押物、留置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是否需要当事人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决定,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结合本题,一审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针对的是已被抵押的房产,依照上述法律规定,法院仍可以对该房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只是抵押权人丙银行享有优先受偿权,而不是不能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也不是虽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需要征得丙银行同意或丙银行的优先受偿权同时丧失。选项C正确,选项ABD均为错误。

第6题:

某仲裁机构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裁决后,乙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法院认为乙公司的申请理由成立,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公司可以就法院的裁定提请复议一次

B.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C.甲公司与乙公司可以按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当事人不可以再就该纠纷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此案只能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CD
ACD。此题考查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救济途径。根据《仲裁法》第9条的规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救济途径有两个:起诉和重新达成仲裁协议仲裁。

第7题:

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 B.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 C.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D.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正确答案:D

第8题:

A市甲公司与B市乙公司因为合同纠纷,申请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裁决乙公司履行债务。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在D市有一处房产遂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本案执行管辖法院为( )。

A、A市法院

B、B市法院

C、C市法院

D、D市法院


正确答案:B、D

第9题:

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银行只能以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B.丙银行只能以甲公司为被告起诉

C.丙银行可选择甲公司为被告起诉,也可选择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D.丙银行应当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


正确答案:D
【考点】案外人异议之诉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l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执行程序解释》第l7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结合本题,在执行程序中,案外人丙银行向法院主张自己享有实体权利,且被执行人乙公司反对丙银行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丙银行应以申请执行人甲公司和被执行人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而不是只能以甲公司或乙公司为被告起诉,也不是可选择甲公司为被告起诉,也可选择乙公司为被告起诉。因此,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

第10题:

某市甲公司(位于A区)和乙公司(位于B区)发生买卖合同纠纷,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已经濒临破产,正欲转移所余财物。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要求查封乙公司位于C区的房产一处。双方合同履行地在D区。
●甲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后,乙公司相应提供了担保财产,那么关于保全标的物可以予以置换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提供的担保财产应与被保全财产等值
B.乙公司提供的担保财产应有利于执行
C.人民法院需要通过裁定的方式变更保全标的物为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D.执行法院也可以径行变更乙公司提供的担保财产为财产保全标的物

答案:A,B,C
解析:
考查对可保全标的物予以置换的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167条的规定,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根据该条规定,ABC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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