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  )[2011年真题]A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法律B 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C 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中国法律D 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题目
单选题
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法?(  )[2011年真题]
A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法律

B

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C

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中国法律

D

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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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国法院在审理某涉外民事案件时,依甲国的法律应适用乙国法,但依乙国的法律应适用中国法,甲国法院最终适用中国法解决了该案,这种情况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之为、()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包括直接反致的转致
D、转致

答案:D
解析:
【考点】转致制度。详解:反致也称直接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援引乙国法时,认为应当包括乙国的冲突法,而依据乙国的冲突法规范却应当适用甲国法,如果甲国法院最终适用了本国实体法,则构成了直接反致;间接反致又称大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依法院地冲突法规范的规定,应当适用外国法,而依照该外国冲突规范,应当适用第三国法律,但是,依据第三国冲突规范,却应当适用法院地法,此时,如果法院以其内国法为该案件的准据法,则构成间接反致;转致也称二级反致,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的调整,甲国法院依照其本国的冲突规范,应该适用乙国的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丙国的法律,结果甲国法院根据这一规定,最后适用了丙国实体法的情况。本题情形正好符合转致的情形,故应选D项。

第2题:

中国某法院受理一涉外民事案件后,依案情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但在查找甲国法时发现甲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项做法?( )

A.根据意思自治原则,由当事人协议决定适用甲国哪个州的法律
B.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C.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中国法律
D.首先适用甲国区际冲突法确定准据法,如甲国没有区际冲突法,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区际冲突的法律适用。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的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因此,B选项“直接适用甲国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州法律”是正确的。ACD均为混淆项,没有那样的规定,

第3题:

在有关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上,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A.应首先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B.在该国法律未作规定时,才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C.应首先适用该外国的区际冲突规范来确定准据法

D.应首先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正确答案:BC

【考点】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步骤
【解析】依《民通意见》第l92条的规定,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范,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因此,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应首先适用该外国的区际冲突规范,因此,C选项正确。在该国没有区际冲突规范的情况下,才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因此,B选项也是正确的。A选择将适用与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作为首要选择是不对的。D选项在司法解释中没有涉及。

第4题:

在某合同纠纷中,中国当事方与甲国当事方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并诉至中国法院。关于该合同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是:

A当事人选择的乙国法,仅指该国的实体法,既不包括其冲突法,也不包括其程序法
B.如乙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人民法院应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C.在庭审中,中国当事方以乙国与该纠纷无实际联系为由主张法律选择无效,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D.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即将结束时决定将选择的法律变更为甲国法,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答案:A,B,C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A项正确。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B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一)》第7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项正确。第8条: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选择实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D项错误。

第5题:

中国世纪公司与某甲国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产生纠纷,买卖合同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纠纷诉至中国法院。关于该合同纠纷,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当事人选择的乙国法,乙国法仅指该外国的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
B.庭审中如一方当事方以乙国与该纠纷无实际联系为由主张法律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C.如乙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D.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时决定将选择的法律变更为甲国法,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法律适用的反致。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涉外民事关系运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我国不承认反致,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仅指该外国的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A对。依《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7条,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错。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C正确。依该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依《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8条,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D错。

第6题:

共用题干

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在依法应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应如何确定准据法?()
A、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B、可以直接选择适用该国任一地区的实体法
C、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D、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准据法

答案:C
解析:
【考点】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详解: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概括起来至少有以下几点:(1)各国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同;(2)不同国家法律的域内与域外效力在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上存在冲突;(3)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4)各国人民之间存在民商事交往;(5)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享有平等的民商事法律地位。因此,选项A、B、C、D是正确答案。


【考点】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详解: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只选择其中之一来调整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A、B、D项均属于此种类型的冲突规范;C项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即其系属虽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但必须同时适用于某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考点】准据法的特点。详解:准据法必须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定,准据法必须是现行有效的实体法,准据法不同于系属。


【考点】涉外合同法律适用。详解: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点】区际法律冲突。详解: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故C选项正确。

第7题:

甲国人塞尔特乙国从事蜂房生意,他死后其子女向法院提起继承之诉,经查塞尔特的住所在甲围。依甲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乙国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该案在甲国法院审理。经甲国法院查明:在乙国,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即乙国法;甲国则认为蜂房是动产,应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即甲国法。依相关国际私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国法院认定蜂房是动产,并适用了甲国法律,这种认定是国际私法中的“定性”
B.甲国法院认定蜂房为动产属于外国法的查明
C.甲国法院认定蜂房为动产属于法律规避
D.两国对于蜂房的不同看法属于反致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适用冲突规范的制度——定性。本题属于定性问题。本题中当事人并没有故意制造连结点,因此也不属于法律规避。

第8题: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我国法院在依法使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应该如何确定准据法?

A、依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准据法
B、可以直接选择适用该国任一地区的实体法
C、在无法根据该国的区际冲突规则确定时,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
D、依当事人的住所地确定准据法

答案:C
解析:
根据《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6条的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因此C项当选。

第9题:

在某合同纠纷中,中国当事方与甲国当事方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并诉至中国法院。关于该合同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

A.当事人选择的乙国法,仅指该国的实体法,既不包括其冲突法,也不包括其程序法
B.如乙国不同州实施不同的法律,人民法院应适用该国首都所在地的法律
C.在庭审中,中国当事方以乙国与该纠纷无实际联系为由主张法律选择无效,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D.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即将结束时决定将选择的法律变更为甲国法,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冲突规范和合同的法律适用。A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应适用的法律,仅指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和程序法。A项正确。
B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B项错误。
C项,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7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以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与系争的涉外民事关系没有实际联系为由主张选择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项正确。
D项,该司法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协议选择或者变更选择适用的法律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D项错误。

第10题:

中国籍14岁少年曲某随父赴甲国读书。曲父在甲国购买住房后,因生意原因返回中国,行前安排乙国籍好友李某监护曲某在甲国期间学习生活。现有关曲某的监护问题在中国某法院涉诉。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因曲某在甲国有住所
B、应适用中国法律,因曲某为中国籍
C、应适用乙国法律,因监护人李某为乙国籍
D、应适用与曲某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答案:B
解析:
【考点】监护的法律适用【详解】《民通意见》第190条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是,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的法律。可见,以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作为处理监护问题的一般原则,只在特殊情况下适用被监护人的住所地法。因此,选项B正确,其他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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