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赵某去世后,未留有遗嘱。留下两女、一男。大女儿3岁时由大伯父领养,二女儿结婚,嫁在外省。赵某去世后,大女儿、二女儿

题目
单选题
个体户赵某去世后,未留有遗嘱。留下两女、一男。大女儿3岁时由大伯父领养,二女儿结婚,嫁在外省。赵某去世后,大女儿、二女儿都主张继承权;张某自称是赵某的非婚生子女,以我国承认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样的继承权为由,也要求继承遗产。而赵某的妻子和儿子认为只有自己才享有继承权。双方争执不下,最后书面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关于本案的表述错误的有:()
A

当地仲裁委员会对本案无仲裁权

B

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无效

C

继承诉讼中涉及遗产分割的部分不属于仲裁机构受理的范围

D

仲裁机构无权审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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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赵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1997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赵某二老。2002年赵某去世后,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a.乙和丙

b.赵某的妻子和乙

c.赵某的妻子和丙

d.赵某的妻子、乙和丙


正确答案:C

第2题:

李某(男)系独生子与赵某于2000年结婚,结婚后李某的父母赠给李某个人一套房屋由李某与赵某共同居住。2005年赵某父母因病去世无遗嘱,留有一套房屋,由赵某继承。2006年8月李某父亲去世,分得遗产100000元,2007年12月李某与赵某离婚。双方有一个10个月的男孩。李某主张要孩子,赵某不同意。

问:财产应如何分割?孩子归谁?法律依据是什么?


参考答案:

(1)李某的房屋是个人特有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参与财产分配。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赵某继承的房屋及李某继承的100000元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配。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孩子归赵某抚养。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财产分配时可以适当考虑对赵某多分。


第3题:

万某去世,遗产由妻子赵某和父母继承。万某去世时妻子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人民币2万元。若胎儿出生后死亡,则这2万元( )。

A.由赵某、万某父母继承

B.由赵某、万某父亲、母亲各继承:l/3

C.由万某父母继承

D.由赵某继承


正确答案:D

第4题:

赵女士晚年由保姆照顾的比较多,生前与保姆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由保姆给赵女士养老送终,她的财产全部给保姆。后来赵女士的女儿失业下岗,生活没有以前那么美满,于是赵女士又立了份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女儿。赵女士去世后保姆与赵女士的女儿关于财产的分配发生争执,告上法庭,法庭该如何判决()。

A.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赠抚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各得一半财产
B.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赵女士女儿获得所有财产
C.由于赵女士生前立过遗赠扶养协议,所以遗嘱无效,财产全归保姆
D.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赠扶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共同分割财产,但由于遗嘱在后,所以赵女士的女儿应分得更多的比例

答案:C
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最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盼法律效为优先于遗嘱。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财产继承中,在死者生前与他人既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又立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二者之间没有抵触,则分别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二者相互抵触,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

第5题:

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李某有三个女儿,并收养了一子。大女儿中年病故,留下一子。养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在两个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小女儿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女。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二女儿和小女儿之女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B、女儿之子对李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C、小女儿之女属于转继承人

D、分配遗产时,养子应当不分或少分


参考答案:A

第6题:

老人赵某75岁,有二女一子,均已成年并有正常收入。因赵某传统思想严重,故自书遗嘱一份,言明其去世后将其积蓄20万元全部由儿子继承。遗嘱上有赵某的亲笔签名及日期。这份遗嘱()。

A.无见证人见证,且其两个女儿也不知情,无效

B.未经公证,无效

C.违反男女继承权平等原则,无效

D.体现遗嘱人的自由意志,有效


参考答案:D

第7题:

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李某有三个女儿,并收养了一子。大女儿中年病故,留下一子。养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在两个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小女儿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二女儿和小女儿之女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B.大女儿之子对李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C.小女儿之女属于转继承人

D.分配遗产时,养子应当不分或少分


正确答案:BCD
[考点]遗产的分配原则、代位继承、转继承
[解析]首先,选项ABC涉及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问题。所谓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应当继承份额的继承方式。所谓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其有权接受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制度。《继承法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相似,但是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制度,有着根本的区别:(1)性质和效力不同。代位继承是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的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位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后继承入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实质上,就是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两次发生了继承。(2)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由继承人子女来代位继承。(3)主体不同。转继承人是被继承
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任一继承人。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仅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4)适用范围不同。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中,而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
本题中,作为李某的继承人的大女儿中年病故,由于其是先于被继承人李某死亡的,根据《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李某大女儿的儿子可以作为李某第一顺序继承人来代位继承李某的遗产。而李某的小女儿在李某死亡后,遗产分割以前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意见》第52条的规定,可以由李某的小女儿转继承其母获得的李某的遗产,而不是由其直接作为李某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来代位继承李某的遗产。据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C是正确的。
选项D涉及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所谓法定继承中遗产的分配,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数个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时,应如何确定各个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我国《继承法》确立了两项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一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二是特殊情形下,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本题中,李某收养了一子,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坐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可知,本来李某的养子应当与李某的亲生女儿一样享有继承权,但是,在其收入丰厚,能够赡养李某的情况下,却拒绝赡养李某。根据《继承法》第l3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可知,在分配遗产时,对其应当不分或少分,据此,选项D正确。

第8题:

1990年7月王某女和前夫离婚后,女儿任某(9岁)判决由王某女抚养。1991年王某女与赵某结婚,女儿任某由王、赵二人共同抚养。3年后王某女因车祸死亡。王某女死后,()。

A.任某与与赵某的权利义务自然消除

B.任某与赵某的权利义务不消除

C.赵某只有与任某的生父协商后并对任某的生活作出安排,才可能解除与任某的权利义务关系

D.任某的生父只有与赵某协商后,才能领回女儿任某


参考答案:B, C, D

第9题:

李某去世前,与他的邻居聂某有一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聂某照顾他直到他去世,作为报酬,李某去世后,其房屋即归聂某所有。李某去世后,发现其曾留有遗嘱,该遗嘱将其房屋赠与他的好友刘某,李某还有一个在国外的女儿小李,现小李、聂某和刘某就该房屋的归属发生纠纷。根据法律,该房屋应归( )。

A.刘某

B.聂某

C.刘某、聂某、小李三人平分

D.小李


正确答案:B

第10题:

赵女士晚年由保姆照顾的比较多,生前与保姆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由保姆给赵女士养老送终,她的财产全部给保姆。后来赵女士的女儿失业下岗,生活没有以前那么美满,于是赵女士又立了份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女儿。赵女士去世后保姆与赵女士的女儿关于财产的分配发生争执,告上法庭,法庭该如何判决()。

A.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嘱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赠抚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各得一半财产
B.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赠有效,赵女士女儿获得所有财产
C.由于赵女士生前立过遗赠扶养协议,所以遗嘱无效,财产全归保姆
D.由于赵女士立的遗嘱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后,所以遗赠有效,又因赵女士立过遗赠扶养协议,因此赵女士女儿和保姆共同分割财产,但由于遗嘱在后,所以赵女士的女儿应分得更多的比例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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