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与反倾销措施存在很大的不同。依中国《保障措施条例》及《反倾销条例》,下面有关保障措施及反倾销措施的陈述正确的是哪

题目
多选题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措施存在很大的不同。依中国《保障措施条例》及《反倾销条例》,下面有关保障措施及反倾销措施的陈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
A

保障措施和反倾销措施均是针对特定来源货物的进口实施

B

保障措施中没有进口增加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C

反倾销有价格承诺,保障措施没有价格承诺

D

保障措施针对的产品范围应与调查范围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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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有关我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三种贸易救济措施的比较正确的有、

A、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质要件都包括损害,但是损害的具体意义不同,前两者的损害包括“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而后者不包括
B、我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调查机关都是商务部
C、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补贴措施和临时保障措施的形式不同,前两者包括临时反倾销(或反补贴)税以及保证金、保函等担保;而临时保障措施仅包括提高关税
D、三者终裁后的措施不同,前两者是反倾销或反补贴税,而保障措施则包括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

答案:A,B,C,D
解析:
倾销只有在造成国内产业损害,且损害和倾销之间有因果关系才可以使用反倾销措施。补贴也是只有造成损害,且补贴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才可以使用反补贴措施。保障措施针对的是进口产品的数量增加,造成国内产业的损害,且数量增加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时采取的救济措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可以连续使用,而保障措施不能连续采取,再采取时应当有时间的间隔。在救济措施方面,反倾销和反补贴均有临时措施、价格承诺或承诺以及最终措施,初裁后采取的是临时措施,终裁后采取的是最终措施,价格承诺或承诺应在初裁后采取,调查机构只能建议不能强迫出口商接受。反倾销和反补贴的纳税义务人是进口经营者。

第2题:

根据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反倾销措施的是( )

A.保障措施
B.临时反倾销措施
C.价格承诺
D.反倾销税

答案:A
解析:
保障措施属于对外贸易救济三大措施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两反一保) 之一,与反倾销措施并列,并不属于反倾销措施的内容,故 A 选项正确,BCD 选项错误。

第3题: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性质上的差异表现为()。

A.实施保障措施所必须满足的前提条件要比实施反倾销的前提条件更为严格

B.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只能是4年,反倾销的实施期限一般为5年

C.实施保障措施时出口方成员可获得补偿或行使报复权,而反倾销不允许

D.保障措施是针对公平贸易条件下的产品进口实施的限制措施,反倾销主要是针对当竞争行为


参考答案:D

第4题: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相比较,区别在于()

  • A、措施针对的对象不同
  • B、措施实施的条件严格程度不同
  • C、措施实施的方式不同
  • D、三种措施的使用难度不同
  • E、种措施的使用频率不同

正确答案:A,B,C,D,E

第5题: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主要区别()

  • A、性质不同
  • B、实施条件不同
  • C、程序不同
  • D、实施范围不同

正确答案:A,B,C,D

第6题:

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措施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反补贴、反倾销措施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保障措施针对的则是价格歧视这种不公平贸易行为.(  )(2004年)


答案:错
解析:
[解析]保障措施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反补贴、反倾销措施针对的是不公平贸易行为,三者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

第7题:

下列属于我国维护贸易秩序的立法是()。

  • A、《外贸法》
  • B、《海关法》
  • C、《反倾销条例》
  • D、《反补贴条例》
  • E、《保障措施条例》

正确答案:C,D,E

第8题: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措施存在很大的不同,依中国《保障措施条例》及《反倾销条例》,下面有关保障措施及反倾销措施的陈述正确的是哪些?( )

A.反倾销针对来源,而保障措施不针对来源
B.在因果关系上保障措施中没有进口增加就没有国内产业损害
C.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均有价格承诺
D.保障措施针对的产品范围应与调查范围相一致

答案:A,D
解析:
,反倾销针对来源,而保障措施不针对来源。B错,在保障措施的因果关系上,只要求进口增加是原因之一即可,被调查对象是原因之一,其他因素造成的损害不得归因于被调查对象。C错,反倾销有价格承诺,保障措施没有价格承诺。D对。《保障措施条例》第22条和第29条,保障措施的调查针对所有来源的进口产品,其适用范围应与调查范围保持一致,具体的实施方式可以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也可以采取数量限制的形式。因果关系的要求,决定了措施适用范围与调查范围的一致性,这也为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所支持。

第9题:

比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区别。


正确答案: 反倾销措施
实施的条件:以低价倾销,对进口国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适用对象:不公平贸易或不公平竞争;
具体实施形式:现金保证金、价格承诺、保函、以及最终加征相应的税赋;
实施期限: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9个月;
反补贴措施
实施的条件:因政府补贴而具有价格竞争优势,对进口国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适用对象:不公平贸易或不公平竞争;
具体实施形式:现金保证金、价格承诺、保函、以及最终加征相应的税赋;
实施期限:不超过4个月(不能延长);
保障措施
实施的条件:进口产品的数量激增而挤占进口国的市场份额,并对进口国造成实质性的危害;
适用对象:公平条件下数量猛增;
具体实施形式:加征关税、实施配额数量限制或者最终加征关税或实行关税配额;
实施期限:临时保障措施不超过200天,一般不超过4年,最长可延至10年;

第10题:

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的本质区别有哪些?


正确答案:(一)性质差异
保障措施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它是针对公平贸易条件下的产品进口实施的限制措施,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主要是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意图在于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
(二)实体条件差异
实施保障措施必须首先存在短期内产品进口大量增长的事实,这种进口增长必须是造成进口国国内产业的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重要原因。而在实施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时,只要认定进口方相关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即可。
(三)程序差异
从程序角度讲,《保障措施协定》的要求更严格一些。这种严格更主要体现在通知义务和磋商等方面。《保障措施协定》要求提议实施保障措施的成员应将采取的行动(如发起调查、做出裁决或决定等)立即通知保障措施委员会,在实施保障措施前还要与利益相关的出口方进行磋商,以期达成谅解。而在实施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时,尽管也有相应的程序要求,但在通知的时间要求、内容要求等方面相对要宽松一些。
(四)实施范围的差异
《保障措施协定》要求成员必须在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公平地将保障措施适用于所有其他成员,不得区别进口产品的来源。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本身就是针对特定成员的特定出口产品,即那些倾销或受补贴出口的产品。
(五)实施期限和方式的差异
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只能是4年,经延长也不得超过8年。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实施期一般为5年。并且只要经调查证明存在倾销或补贴,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可以不断地使用,即没有一个最长的期限限制,也没有频度限制。
(六)出口方成员获得补偿或行使报复权方面的差异
在某一成员实施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权益受到影响的出口成员方有权要求实施保障措施方提供相应的贸易补偿,如双方不能达成相互满意的补偿协定,则利益受损的出口方可以暂时中止实质对等的关税减让或其他义务,即有权实行实质水平对等的报复。而在实施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的情况下,因为此类措施针对的是不公平竞争行为,根本不存在对出口方进行利益补偿的问题,更谈不上出口方行使报复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