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1题:
第2题: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拟定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报国务院破准。
第3题: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水体的使用功能以及有关地区的经济、技术条件,确定该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报国务院()后施行。
A审核
B批准
C备案
D存档
第4题:
跨省、直辖市的江河、河段、湖泊的防洪规划,由上一级水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5题:
建设水电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对水工程的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第6题:
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第7题: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共划分全国重要江河湖泊二级水功能区()个。
第8题:
A、主管部门
B、流域管理机构
C、管理部门
D、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第9题: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拟定。
第10题:
依照《水法》规定,有关部门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拟定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