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发生是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依据的,(  )属于约定之债。

题目
多选题
债的发生是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依据的,(  )属于约定之债。
A

侵权行为之债

B

合同之债

C

不当得利之债

D

无因管理之债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B
解析:
债可以分为意定之债(又称约定之债)与法定之债。意定之债(约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决定的债。合同之债和单方允诺之债均为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均属法定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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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债产生的根据是()

A.合同之债

B.约定之债

C.法定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参考答案:A, B, C, D

第2题:

债权产生的法律依据有( )。

A.合同之债

B.无因管理之债

C.侵权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正确答案:ABCD
ABCD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四种债产生的根据即:合同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

第3题:

债的发生.是以一定的法律事寞为依据的.下列属于约定发生之债的是( ).

A.张三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

B.李四开车撞坏了一家公司的大门

C.王二开车在马路碰伤老大爷甲送到医院

D.杨一多收了百货公司的付款


正确答案:A

第4题:

债权产生的法律依据有:( )

A.公平责任之债
B.合同之债
C.侵权之债
D.无因管理之债
E.不当得利之债

答案:B,C,D,E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四种债产生的根据,即: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公平责任不是债发生的根据,而是无因管理之债分担的方式。

第5题:

下列属于以债的发生原因分类的是()。

A:连带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侵权之债
D:合同之债
E:无因管理之债

答案:B,C,D,E
解析:
本题考查债的分类。因债的发生原因不同,债可分为合同之债、侵权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等。

第6题:

梁某和唐某凑钱向张某购买张某家传的古画,约定各付50%的价款,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哪种类型?( )

A.约定之债

B.特定之债

C.单一之债

D.按份之债


正确答案:ABD
「考点」债的分类
「解析」根据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意定之债(又称约定之债)和法定之债。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为决定的债。
合同之债是典型的意定之债;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法定之债。本题中的古画买卖之债依梁某、张某、唐某的自由意思而发生,是意定之债,不是法定之债。
A正确。根据债的标的物的属性可以将债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特定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称为种类之债。
本题中债的标的物是张某家传的古画,是特定物,因此本题中的债是特定之债,B正确。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单一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都仅为一人的债,多数人之债是指债的双方主体均为两人以上或者其中一方主体为两人以上的债。本题中一方当事人为两人。
因此是多数人之债,C错误。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人一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主体一方为多数,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对于当事人中一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当事人同样会发生效力。本题中梁某和唐某约定了债务份额,因此是按份之债,D正确。综上,本题应选项为ABD。

第7题:

甲百货商店与乙电视机厂订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某型号电视机器100台。双方之间的债属于:()。

A、约定之债

B、种类物之债

C、单一之债

D、财物之债


参考答案:A,B,C,D

第8题:

区别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

A.财物之债可以用金钱代为履行。而劳务之债不可以

B.财物之债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而劳务之债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C.财物之债是不特定的,而劳务之债是特定的

D.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财物之债可适用强制履行方式,而劳务之债不宜适用


正确答案:D
区分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的意义在于: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财物之债可适用强制履行方式,劳务之债则不宜适用强制履行方式。故选D。

第9题:

王某和杨某凑钱向张某购买张某家传的古董花瓶,约定各付50%的价款,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于哪种类型?

A:法定之债
B:种类之债
C:单一之债
D:按份之债

答案:D
解析:
在多数人之债中,根据多数人一方各自享有的权利或承担的义务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主体一方为当事人,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对于当事人中一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当事人同样会发生效力。本题中王某和杨某约定了债务份额,属于按份之债。

第10题:

下列债中,属于当事人之间按照约定产生的债是(  )。

A.侵权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合同之债

答案:D
解析: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之债属于约定之债。ABC三项均属于法定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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