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登记办法》,下列关于房屋预告登记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题目
单选题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下列关于房屋预告登记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预售人和预购入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入申请预告登记,预购入不得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B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C

预告登记后,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D

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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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下列房屋登记中,应发放登记证明的是(  )。

A: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B: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
C: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D:房屋所有权异议登记

答案:A
解析:

第2题: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实地对拟登记的房屋进行实地查看。

A:房屋预告登记
B: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C:地役权登记
D: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E:因房屋灭失导致的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答案:B,D,E
解析:

第3题:

下列房屋登记中,属于预告登记的有( )。

A.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B.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C. 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D. 房屋租赁权预告登记
E. 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答案:A,B,C,E
解析:
房屋预告登记主要包括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第4题:

下列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效力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没有进行转移登记,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
B.导致不能进行房屋转移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未办理预告登记就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D.预告登记不影响处分房屋的权利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7页
物权变动的基础往往是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导致物权的转让。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不能画等号。 故A选项不符合题干要求;而B项符合题干要求,是正确选项。关于预告登记的效力:《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的效力”。故C、D选项都不符合题干要求。考点:本题考查合同与物权登记的关系、预告登记的效力

第5题:

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下列登记时,应实地查看的有(  )。

A: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B:房屋预告登记
C:地役权登记
D:因房屋灭失导致的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E: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

答案:A,D,E
解析:

第6题: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的种类包括(  )。

A:房屋所有权登记
B:房屋抵押权登记
C: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
D:地役权登记
E:房屋预告登记

答案:A,B,D,E
解析:

第7题: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可以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的情形有(  )。

A:房屋所有权转让
B:房屋所有权抵押
C:房屋出租
D:预购商品房抵押
E:预购商品房

答案:A,B,D,E
解析:

第8题: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房屋登记包括()。

A:房屋所有权登记
B:房屋划拨权登记
C:房屋抵押权登记
D:宅基地登记
E:地役权登记

答案:A,C,E
解析:

第9题: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  )。

A.在建工程抵押
B.预购商品房
C.预购商品房抵押
D.房屋所有权抵押
E.房屋所有权转让

答案:B,C,D,E
解析: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申请人为保障将来的物权实现,按照约定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申请事项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预先登记行为。当事人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情形的,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预告登记。

第10题:

下列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效力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没有进行转移登记,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
B、 导致不能进行房屋转移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C、 未办理预告登记就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D、 预告登记不影响处分房屋的权利

答案:B
解析:
,物权变动的基础往往是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导致物权的转让。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不能画等号。故A选项不符合题干要求;而B项符合题干要求,是正确选项。关于预告登记的效力:《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的效力”。故C、D选项都不符合题干要求。考点:本题考查合同与物权登记的关系、预告登记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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