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土地不予确权。

题目
判断题
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土地不予确权。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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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土地征拆协议中,建设用地指红线内永久建设用地(确权土地)占用的土地,包括()。

  • A、集体土地
  • B、国有土地
  • C、商业用地
  • D、补征地
  • E、接水接路工程用地

正确答案:A,B,D

第2题:

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能否确权?


正确答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规定,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土地不能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应当按照原承包地块测量的面积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第3题:

耕地利用单元是指由末级固定田间工程设施(如沟渠、林带、道路等)所围成的,可以进行耕作、灌排、收获等田间管理的沟渠路林等田间工程设施齐备的多种功能的综合地段。


正确答案:错误

第4题:

农户中部分家庭成员身份改变(农转非、购买社保的失地农民等),农户中部分家庭成员减少(死亡、婚嫁等),其承包的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家庭人员的变化不改变承包地面积,应按现有承包地块、面积进行登记确权。

第5题:

农户之间存在经营权纠纷的土地怎样进行确权登记?


正确答案: 对于承包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和纠纷的,由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程序依法解决,纠纷解决后再进行登记。承包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可以暂缓登记。

第6题:

关于农户农转非和农户在承包地上违规建房土地的确权问题。


正确答案: 家庭人口已农转非,或者全家迁走的原农户,要求按二轮承包地给地确权。农户过去在耕地上违规建房,土地性质改变,确权难以操作。
调处方法:农户全家户口转入到设区市以上城市、承包地由村组收回的,不予确权。农户户口迁入小城镇,承包地没有收回,继续确权登记;对违规占地建房的不予确权。

第7题:

农户在承包地上建房,其土地使用权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农户在承包地上建房,有批准手续的按“一户一宅”的原则依法确认其宅基地使用权。

第8题:

村组集体因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占用了农户的承包地,土地该如何确权?


正确答案: 对村组集体因渠道、道路等生产公益事业建设占用的农户承包地,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和土地整理等方式增加的土地以及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中给予调整。没有土地可用于调整的不调整,登记时按现有实际面积登记。

第9题:

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非农户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承包期内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是否在确权登记范围之内?


正确答案: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规定,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非农户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承包期内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承包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不在确权登记范围之内。但在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若干问题的规定》(吉发【1994】15号)第五条:“农转非的下乡知识青年,没有就业或没有固定收入的,保留其承包地。”的要求,分给农转非的下乡知识青年的承包地,应当在本次确权登记范围之内。

第10题:

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能否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


正确答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规定,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土地不能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应当按照原承包地块测量的面积进行确权登记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