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说明背景中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理由。项目安全员和项目部施工副经理对抽调劳务工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意见或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题目
问答题
说明背景中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理由。项目安全员和项目部施工副经理对抽调劳务工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意见或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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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一、背景
达海制药厂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由A单位实施工程总承包,其与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该劳务公司安排40名农民工做力工,进行基础地基处理和材料搬运工作。进场前进行了安全教育。
地基工程结束后,准备工艺设备吊装作业,吊装方案详细可靠,具体内容包括编制依据;方案选择;工艺分析与工艺布置;吊装平面布置图;施工步骤与工艺岗位分工;工艺计算(包括受力分析与计算、机具选择、被吊设备、构件校核等),但是发现吊装作业所需的劳动力不足,项目部从40名农民工中抽调10名工人,并另调1名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起重工,充实到起重机械作业班组,配合起重吊装操作。然后再从余下30人中挑选12名体力好的青年到架子班进行脚手架搭设作业。项目安全员提出起重吊装和脚手架搭设属于特种作业,这22名力工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作业资格,不能从事这两项作业。但项目部主管施工的副经理认为这些力工从事的是辅助性工作,仍然坚持上述人员的调配。在作业中,发生了下列情况:
施工中有1名搭设脚手架的力工不慎从25m高的空洞中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A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配合起重机械作业的人员也发生了两起事故,共造成3人重伤。
二、问题
1.施工中缺少23名作业人员违背了用工动态管理什么原则?
2.背景中的起重工和架子工是否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简述理由。
3.项目部副经理对力工安排新作业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4.背景中涉及的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分别属于哪一类事故?
5.背景中吊装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否完整?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违背了动态管理以进度计划与劳务合同为依据的原则。
2.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理由是:起重工从事起重机械作业、架子工从事登高架设作业,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
3.不正确。原因在于:其一,起重工和架子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其二,根据特种作业人员规定,其必须持证上岗;其三,项目部副经理所安排的22名农民工既没有经过相应特种作业培训,也没有特种作业上岗资格证书。
4.按照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因此本案例中,两个事件涉及的事故都属于一般事故。
5.不完整。因为吊装方案的主要内容还应该包括进度计划;资源计划(包括人力、机具、材料等);安全技术措施;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等。

第2题:

事件中的起重工持有起重作业的特种作业证书,所以本项目施工中其承担起重作业的做法正确。( )


答案:错
解析: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有关规定,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案例中该起重工虽有作业证,但已经离开工作岗位8个月,上岗前,应当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因此不能立即从事起重作业。

第3题:

项目部将压缩机安装进行分包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如果业主同意分包,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后,即向分包单位交底的做法是否正确?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正确(1分)。  因为合成工段压缩机安装属于主要设备的安装(1分),按规定不可以分包。如要分包也必须征得监理工程师或业主认可(1分)。  (2)不正确(1分)。  ①项目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才能向分包单位交底(1分)。  ②施工方案应由分包单位制订,并报总承包项目部批准后,才能组织施工(1分)。

第4题: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正确答案:正确

第5题:

某施工单位在2010年承担了一项机电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为落实施工劳动组织,编制了劳动力资源计划,按计划调配了施工作业人员。并与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该劳务公司提供60名劳务工,从事基础浇筑、钢结构组对焊接、材料搬运工作。进场前对劳务工进行了安全教育。基础工程结束、安装工程开始后,项目部发现原劳动力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协调,而又难于在计划外增加调配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吊装作业和管道焊接等主体施工中劳动力尤为不足。项目部采取临时措施,重新安排劳务工工作,抽调12名劳务工充实到起重作业班组,进行起重作业。作业前项目部用1天时间对12名劳务工进行了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项目安全员提出12名劳务工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起重吊装作业资格,但项目部施工副经理以进行了培训且工程急需为由,仍然坚持上述人员的调配。低合金钢管道焊接(手工焊)在2010年8月开始焊接。项目部抽调6名从事钢结构焊接的有焊工合格证的劳务工参加焊接工作。在水压试验前监理工程师会同项目质量技术部门进行检查,发现:(1)6名劳务工焊工中,有2人的焊工合格证是2007年3月签发;1人焊工合格证的试件钢号分类代号为I,试件形式代号为1G;1人焊工合格证的试件钢号分类代号为I,试件形式代号为4G询问焊接质量检查员,答复是施焊前并未见到这6名劳务焊工的焊工合格证。(2)参与检测共有3名无损检测人员。3人的资格情况如下:No.1号:RTⅠ级、UTⅡ级;No.2号:RTⅠ级、MTⅡ级;No.3号:RTⅡ级、UTⅡ级、PTⅡ级。焊缝射线检测的15C-04号报告共有3道焊口的检测结果,评定其中1道焊缝存在不合格的缺陷。该报告由No.1号评定检测结果,No.2号签发检测报告。二、问题1.从背景中,项目部出现劳动力不足和对劳务工重新进行的安排违背了用工动态管理哪些原则说明理由。2.说明背景中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理由。项目安全员和项目部施工副经理对抽调劳务工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意见或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3.对检查所提的4名焊工,是否能够进行该低合金钢管道的焊接作业分别说明理由。4.15C-04号报告中评定检测结果和报告签发是否符合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管理的要求为什么从背景中,应由哪位无损检测人员签发报告5.常用焊缝无损检测的方法有哪几种


答案:
解析:
1.违背了用工动态管理以进度计划与劳务合同为依据的原则。一是:原劳动力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协调,说明原劳动力计划未按进度计划为依据进行编制;二是: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工工作范围为基础浇筑、钢结构组对焊接、材料搬运,将12名劳务工改为从事起重作业工作,违背了合同关于工作范围的约定。而在原约定的工作范围内,劳务公司一般也不会在该项目上提供足够数量的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起重工。2.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理由是:从事起重作业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项目安全员的意见正确,项目主管施工副经理做法不正确。因为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基本要求12名劳务工进行了简单培训不代替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这12名劳务工未按规定要求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作业资格,不能从事该作业。3.不能进行该低合金钢管道的焊接作业。焊工合格证(合格项目)有效期为3年,2人的焊工合格证2007年3月签发,到2010年8月管道开始焊接时已超过3年的有效期,该焊工合格证过期失效;试件钢号分类代号为工的2名焊工只能进行碳素钢焊接,不能焊接较高类别的低合金钢(Ⅱ类钢号),该焊工属于超钢号类别焊接。4.不符合。各级别的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只能从事与其资格证级别、方法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No.1号、No.2号无损检测人员只具备RT(射线检测)工级资格,不能评RT检测结果、签发检测报告。从背景中,应由具备RTⅡ级资格的No.3号无损检测人员签发报告。5.焊缝无损检测方法有:射线探伤方法(RT),超声波探伤(UT),渗透探伤(PT),磁性探伤(MT),涡流探伤(ET),超声波衍射时差法(TOFD),以及其他的检测方法,例如:大型工件金相分析、铁素体含量检验、光谱分析、手提硬度试验、声发射试验等。

第6题:

某施工单位在2010年承担了一项机电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为落实施工劳动组织,编制了劳动力资源计划,按计划调配了施工作业人员。并与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该劳务公司提供60名劳务工,从事基础浇筑、钢结构组对焊接、材料搬运工作。进场前对劳务工进行了安全教育。
基础工程结束、安装工程开始后,项目部发现原劳动力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协调,而又难于在计划外增加调配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吊装作业和管道焊接等主体施工中劳动力尤为不足。项目部采取临时措施,重新安排劳务工工作,抽调12名劳务工充实到起重作业班组,进行起重作业。作业前项目部用1天时间对12名劳务工进行了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项目安全员提出12名劳务工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起重吊装作业资格,但项目部施工副经理以进行了培训且工程急需为由,仍然坚持上述人员的调配。
低合金钢管道焊接(手工焊)在2010年8月开始焊接。项目部抽调6名从事钢结构焊接的有焊工合格证的劳务工参加焊接工作。在水压试验前监理工程师会同项目质量技术部门进行检查,发现:参与检测共有3名无损检测人员。3人的资格情况如下:No.1号:RTⅠ级、UTⅡ级;No.2号:RTⅠ级、MTⅡ级;No.3号:RTⅡ级、UTⅡ级、PTⅡ级;焊道射线检测的15C-04号报告共有3道焊口的检测结果,评定其中1道焊缝存在不合格的缺陷。该报告由No.1号评定检测结果,No.2号签发检测报告。
项目部在大件设备吊装前,组织有关人员对吊装方案进行评价论证。在管道焊接组装全部完成后,对管路系统焊缝做了气密性试验。
问题:
1.从背景中,项目部出现劳动力不足和对劳务工重新进行的安排违背了用工动态管理哪些原则?说明理由。
2.说明背景中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理由。项目安全员和项目部施工副经理对抽调劳务工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意见或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15C-04号报告中评定检测结果和报告签发是否符合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管理的要求?为什么?从背景中,应由哪位无损检测人员签发报告?
4.吊装方案评价时,主要应对方案的哪几方面论证?
5.管路系统气密性试验应怎样进行?


答案:
解析:
1.违背了用工动态管理以进度计划与劳务合同为依据的原则。
一是:原劳动力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协调,说明原劳动力计划未按进度计划为依据进行编制;
二是: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工工作范围为基础浇筑、钢结构组对焊接、材料搬运,将12名劳务工改为从事起重作业工作,违背了合同关于工作范围的约定。而在原约定的工作范围内,劳务公司一般也不会在该项目上提供足够数量的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起重工。
2.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理由是:从事起重作业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项目安全员的意见正确,项目主管施工副经理做法不正确。因为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基本要求。12名劳务工进行了简单培训不能代替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这12名劳务工未按规定要求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作业资格,不能从事该作业。
3.不符合。各级别的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只能从事与其资格证级别、方法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No.1号、No.2号无损检测人员只具备RT(射线检测)Ⅰ级资格,不能评定RT检测结果、签发检测报告。从背景中,应由具备RTⅡ级资格的No.3号无损检测人员签发报告。
4.吊装方案评价时,主要应从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四方面进行论证。
5.做管路系统气密性试验时,是用压缩空气通入管道内,焊缝外部涂肥皂水,检查是否有鼓泡渗漏。

第7题:

某施工单位在2010年承担了一项机电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为落实施工劳动组织,编制了劳动力资源计划,按计划调配了施工作业人员。并与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该劳务公司提供60名劳务工,从事基础浇筑、钢结构组对焊接、材料搬运工作。进场前对劳务工进行了安全教育。
基础工程结束、安装工程开始后,项目部发现原劳动力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协调,而又难于在计划外增加调配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吊装作业和管道焊接等主体施工中劳动力尤为不足。项目部采取临时措施,重新安排劳务工工作,抽调12名劳务工充实到起重作业班组,进行起重作业。作业前项目部用1天时间对12名劳务工进行了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项目安全员提出12名劳务工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起重吊装作业资格,但项目部施工副经理以进行了培训且工程急需为由,仍然坚持上述人员的调配。
低合金钢管道焊接(手工焊)在2010年8月开始焊接。项目部抽调6名从事钢结构焊接的有焊工合格证的劳务工参加焊接工作。在水压试验前监理工程师会同项目质量技术部门进行检查,发现:
(1)6名劳务工焊工中,有2人的焊工合格证是2007年3月签发;1人焊工合格证的试件钢号分类代号为I,试件形式代号为1G;1人焊工合格证的试件钢号分类代号为I,试件形式代号为4G询问焊接质量检查员,答复是施焊前并未见到这6名劳务焊工的焊工合格证。
(2)参与检测共有3名无损检测人员。3人的资格情况如下:No.1号:RTⅠ级、UTⅡ级;No.2号:RTⅠ级、MTⅡ级;No.3号:RTⅡ级、UTⅡ级、PTⅡ级。
焊缝射线检测的15C-04号报告共有3道焊口的检测结果,评定其中1道焊缝存在不合格的缺陷。该报告由No.1号评定检测结果,No.2号签发检测报告。
【问题】
1.从背景中,项目部出现劳动力不足和对劳务工重新进行的安排违背了用工动态管理哪些原则说明理由。
2.说明背景中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理由。项目安全员和项目部施工副经理对抽调劳务工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意见或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对检查所提的4名焊工,是否能够进行该低合金钢管道的焊接作业分别说明理由。
4.15C-04号报告中评定检测结果和报告签发是否符合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管理的要求
5.常用焊缝无损检测的方法有哪几种


答案:
解析:
1.违背了用工动态管理以进度计划与劳务合同为依据的原则。

理由:一是:原劳动力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协调,说明原劳动力计划未按进度计划为依据进行编制;二是: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工工作范围为基础浇筑、钢结构组对焊接、材料搬运,将12名劳务工改为从事起重作业工作,违背了合同关于工作范围的约定。

2.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理由是:从事起重作业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

项目安全员的意见正确,项目主管施工副经理做法不正确。

理由:因为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基本要求12名劳务工进行了简单培训不代替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这12名劳务工未按规定要求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作业资格,不能从事该作业。

3.不能进行该低合金钢管道的焊接作业。

理由:焊工合格证(合格项目)有效期为3年,2人的焊工合格证2007年3月签发,到2010年8月管道开始焊接时已超过3年的有效期,该焊工合格证过期失效;试件钢号分类代号为Ⅰ的2名焊工只能进行碳素钢焊接,不能焊接较高类别的低合金钢(Ⅱ类钢号),该焊工属于超钢号类别焊接。

4.不符合。

理由:各级别的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只能从事与其资格证级别、方法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No.1号、No.2号无损检测人员只具备RT(射线检测)Ⅰ级资格,不能评RT检测结果、签发检测报告。从背景中,应由具备RTⅡ级资格的No.3号无损检测人员签发报告。

5.焊缝无损检测方法有:射线探伤方法(RT),超声波探伤(UT),渗透探伤(PT),磁性探伤(MT),涡流探伤(ET),超声波衍射时差法(TOFD),以及其他的检测方法,例如:大型工件金相分析、铁素体含量检验、光谱分析、手提硬度试验、声发射试验等。


第8题:

一、背景
某施工单位在2010年承担了一项机电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为落实施工劳动组织,编制了劳动力资源计划,按计划调配了施工作业人员。并与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该劳务公司提供60名劳务工,从事基础浇筑、钢结构组对焊接、材料搬运工作。进场前对劳务工进行了安全教育。
基础工程结束、安装工程开始后,项目部发现原劳动力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协调,而又难于在计划外增加调配本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吊装作业和管道焊接等主体施工中劳动力尤为不足。项目部采取临时措施,重新安排劳务工工作,抽调12名劳务工充实到起重作业班组,进行起重作业。作业前项目部用1天时间对12名劳务工进行了起重作业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项目安全员提出12名劳务工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起重吊装作业资格,但项目部施工副经理以进行了培训且工程急需为由,仍然坚持上述人员的调配。
低合金钢管道焊接(手工焊)在2010年8月开始焊接。项目部抽调6名从事钢结构焊接的有焊工合格证的劳务工参加焊接工作。在水压试验前监理工程师会同项目质量技术部门进行检查,发现:
(1)6名劳务工焊工中,有2人的焊工合格证是2007年3月签发;1人焊工合格证的试件钢号分类代号为工,试件形式代号为1G;1人焊工合格证的试件钢号分类代号为工,试件形式代号为4G。询问焊接质量检查员,答复是施焊前并未见到这6名劳务焊工的焊工合格证。
(2)参与检测共有3名无损检测人员。3人的资格情况如下:N0.1号:RTⅠ级、UTⅡ级;N0.2号:RTⅠ级、MTⅡ级;N0.3号:RTⅡ级、UTⅡ级、PTⅡ级。焊缝射线检测的15C-04号报告共有3道焊曰的检测结果,评定其中1道焊缝存在不合格的缺陷。该报告由N0.1号评定检测结果,N0.2号签发检测报告。
二、问题
1.从背景中,项目部出现劳动力不足和对劳务工重新进行的安排违背了用工动态管理哪些原则?说明理由。
2.说明背景中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理由。项目安全员和项目部施工副经理对抽调劳务工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意见或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对检查所提的4名焊工,是否能够进行该低合金钢管道的焊接作业?分别说明理由。
4.15C-04号报告中评定检测结果和报告签发是否符合无损检测人员资格管理的要求?为什么?从背景中,应由哪位无损检测人员签发报告?
5.常用焊缝无损检测的方法有哪几种?


答案:
解析:
1.违背了用工动态管理以进度计划与劳务合同为依据的原则。一是:原劳动力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协调,说明原劳动力计划未按进度计划为依据进行编制;二是: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工工作范围为基础浇筑、钢结构组对焊接、材料搬运,将12名劳务工改为从事起重作业工作,违背了合同关于工作范围的约定。而在原约定的工作范围内,劳务公司一般也不会在该项目上提供足够数量的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起重工。
2.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理由是:从事起重作业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项目安全员的意见正确,项目主管施工副经理做法不正确。因为起重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基本要求。12名劳务工进行了简单培训不代替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这12名劳务工未按规定要求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作业资格,不能从事该作业。
3.不能进行该低合金钢管道的焊接作业。
焊工合格证(合格项目)有效期为3年,2人的焊工合格证2007年3月签发,到2010年8月管道开始焊接时已超过3年的有效期,该焊工合格证过期失效;试件钢号分类代号为工的2名焊工只能进行碳素钢焊接,不能焊接较高类别的低合金钢(Ⅱ类钢号),该焊工属于超钢号类别焊接。
4.不符合。各级别的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只能从事与其资格证级别、方法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N0.1号、N0.2号无损检测人员只具备RT(射线检测)Ⅰ级资格,不能评定RT检测结果、签发检测报告。从背景中,应由具备RTⅡ级资格的N0.3号无损检测人员签发报告。
5.焊缝无损检测方法有:射线探伤方法(RT),超声波探伤(UT),渗透探伤(PT),磁性探伤(MT),涡流探伤(ET),超声波衍射时差法(TOFD),以及其他的检测方法,例如:大型工件金相分析、铁素体含量检验、光谱分析、手提硬度试验、声发射试验等。

第9题:

达海制药厂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由A单位实施工程总承包,其与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该劳务公司安排40名农民工做力工,进行基础地基处理和材料搬运工作。进场前进行了安全教育。
地基工程结束后,准备工艺设备吊装作业,吊装方案详细可靠,具体内容包括编制依据;方案选择;工艺分析与工艺布置;吊装平面布置图;施工步骤与工艺岗位分工;工艺计算(包括受力分析与计算、机具选择、被吊设备、构件校核等),但是发现吊装作业所需的劳动力不足,项目部从40名农民工中抽调10名工人,并另调1名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起重工,充实到起重机械作业班组,配合起重吊装操作。然后再从余下30人中挑选12名体力好的青年到架子班进行脚手架搭设作业。项目安全员提出起重吊装和脚手架搭设属于特种作业,这22名力工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具备作业资格,不能从事这两项作业。但项目部主管施工的副经理认为这些力工从事的是辅助性工作,仍然坚持上述人员的调配。在作业中,发生了两个事件:
事件一:施工中有1名搭设脚手架的力工不慎从25米高的空洞中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A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事件二:配合起重机械作业的人员也发生了两起事故,共造成3人重伤。二、问题
1.施工中缺少2 3名作业人员违背了用工动态管理什么原则
2.背景中的起重工和架子工是否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简述理由。
3.项目部副经理对力工安排新作业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4.两个事件涉及的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分别属于哪一类事故
5.背景中吊装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否完整为什么


答案:
解析:
三、分析与参考答案1.违背了动态管理以进度计划与劳务合同为依据的原则。2.属于特种作业人员,理由是:起重工从事起重机械作业、架子工从事登高架设作业,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3.不正确。原因在于:其一,起重工和架子工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其二,根据特种作业人员规定,其必须持证上岗;其三,项目部副经理所安排的22名农民工既没有经过相应特种作业培训,也没有特种作业上岗资格证书。4.按照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因此本案例中,两个事件涉及的事故都属于一般事故。5.不完整。因为吊装方案的主要内容还应该包括进度计划;资源计划(包括人力、机具、材料等);安全技术措施;风险评估与应急预案等。

第10题:

工程起重作业施工安全的检查是否需要业主项目部的参与?如需要请说明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不需要请说明参与单位,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需要。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机械是否取得有关部门检验安全准用证,外租起重机械未签订安全协议的
(2)是否存在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不灵敏,无限位或限位不灵敏,转动部分无防护装置等现象
(3)钢丝绳、滑轮、吊钩、制动器磨损是否超限
(4)操作、指挥人员是否无证上岗
(5)驾驶室是否有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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