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四中的做法是否妥当?简述理由。

题目
问答题
事件四中的做法是否妥当?简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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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A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监理的建议是否妥当,请阐明理由。


正确答案:A公司的做法不正确监理公司的建议是妥当的。 这个问题涉及到合同条款空缺的解决。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因此监理要求A公司与建设单位就此问题签订补充协议是正确的做法。 合同法还规定如果合同内容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可以适用的相关条款是: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因此监理的建议也是合理的。
A公司的做法不正确,监理公司的建议是妥当的。 这个问题涉及到合同条款空缺的解决。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因此监理要求A公司与建设单位就此问题签订补充协议是正确的做法。 合同法还规定,如果合同内容不明确,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可以适用的相关条款是: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因此监理的建议也是合理的。 解析:考查应试人员对《合同法》合同履行中条款空缺的法律适用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能力。合同条款空缺,是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中的约定有缺陷,依法采取完善或妥善处理的法律行为。《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2题:

问答题
事件三中,甲、乙两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第3题:

【问题3】(5分)

在事情3中,建设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问题3】
不妥。原因如下:
(1)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委托方为国家发改委,而非项目建设单位。
(2)不得委托参加过同一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工作的工程咨询机构承担该项目的后评价任务。

第4题:

问答题
分别指出事件3、4、5中外商的意见是否妥当,并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第5题:

问答题
针对事件1,指出①~④内容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第6题:

问答题
事件一中,监理单位要求是否妥当,阐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第7题:

问答题
事件三中做法是否全部妥当,阐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

第8题:

在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妥当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工程暂停令》应签发给A公司项目组因B公司项目组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或B公司只是A公司的分包单位)。 显然总监理工程师知道违规操作已经造成了质量隐患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做的事情是签发《工程暂停令》。
不妥当,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工程暂停令》应签发给A公司项目组,因B公司项目组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或B公司只是A公司的分包单位)。 显然总监理工程师知道违规操作已经造成了质量隐患,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首先要做的事情是签发《工程暂停令》。 解析:《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在目前信息工程建设环境下,监理在项目中的地位一般是通过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来确定的。在分包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只要对承建单位监理到位即可。没有必要要求承建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的地位。因此监理也无权直接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理。

第9题:

问答题
事件四中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装饰装修的常见质量缺陷还有哪些?

正确答案:
解析:

第10题:

问答题
事件一中,A公司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