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废标?说明具体理由。

题目
问答题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废标?说明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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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由于上述问题久拖不决,招标人决定终止本次招标,重新进行招标,该做法是否妥当?如果重新进行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招标人赔偿,为什么?如果不能重新进行招标,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招标人可以要求重新进行招标。 (2)如果重新进行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招标人赔偿。虽然重新招标是由于招标人的准备不够充分造成的但是并非属于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而招标仅仅要约邀请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招标并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投标的费用应当由投标人自理。
(1)招标人可以要求重新进行招标。 (2)如果重新进行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能要求招标人赔偿。虽然重新招标是由于招标人的准备不够充分造成的,但是并非属于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而招标仅仅要约邀请,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招标并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投标的费用应当由投标人自理。 解析:如果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该做法是否妥当?如果重新进行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招标人赔偿,为什么?如果不能重新进行招标,请说明理由。我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相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由此,至少可以得出:由于非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拒绝所有投标,招标人无须承担责任。这一点在现实中也没有争论。问题在于,如果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招标工作失败,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是否应当赔偿损失?世界银行对此的回答是否定的。在世界银行编制的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人“保留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取消招标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须对受影响的投标者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将招标者的行动背景通知受影响的投标者。”
招标人无须因招标行为而承担合同法意义上的责任。首先,根据合同法理论,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将对因自己违背诚信原则而造成对方当事人的损失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在要约生效前,要约邀请人(招标是要约邀请)则无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因为,缔约过失责任须发生在缔结契约的过程中,而在要约邀请阶段,双方当事人只是一般人之间的信用关系,尚未进入缔结契约的过程。因此,要约邀请是行为人缔结合同的预备行为,性质上属于事实行为,不具有法律意义,行为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

第2题:

某机电安装工程由业主邀请同行业有业绩的 A、B、C、D、E、F 六家施工单位进行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的投标,工程采用总价包干, 变更在分部工程价士 5%范围内不做调整。工期 18个月。
投标前一个小时,A 公司突然提交总价降低 10%的补充标书。开标后,B 公司总价最接近标底,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报价。评标委员会经核查,发现 E、F 两公司串标。经公平、公正评审,C 公司中标。开工后,某车间的主机设备基础画线时。C 公司直接以土建提供的纵横中心线为依据进行设备安装,结果与工艺布置图纸位置出现偏差。
在完成全厂工艺管道压力试验后,C 公司对输送有毒有害介质的管道进行了泄漏性试验。
问题:
1.我国常采用的招标形式有哪几种?说明本次邀请招标是否合理?
2.A 公司投标的做法是否违规?简述理由。
3.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废标?说明具体理由。
4.说明安装实际位置与工艺布置图纸位置出现偏差的原因。
5.泄漏性试验的试验介质是什么?试验压力有何规定?


答案:
解析:
1.我国常采用的招标形式有两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本次邀请招标合理,理由是:邀请招标本身就是招标人提前经过考察摸底,从众多施工单位中选择能够胜任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并邀请其参与投标,这也是与公开招标的最大区别。也是《招投标法》明确规定的一种招标形式。
2.从废标内容、投标策略及《招投标法》规定分析,A 公司投标做法不违规,而是一种投标策略。
理由:A 公司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补充文件,符合技标规定。
3.从废标原则分析,E 和 F 公司串标、是作弊行为,《招投标法》明确规定有作弊行为者属废标。
B 公司也属废标。理由是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属于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按《招投标法》规定也属废标。
4.安装实际位置与工艺布置图纸位置出现偏差的原因是安装基准线不应以土建提供的纵横中心线为依据,而应以工艺布置图并依据测量控制网或相关建筑物轴线、边缘线、标高线,划定安装的基准线和基准点。
5.泄漏性试验的试验介质一般采用空气;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

第3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在招标采购中,关于应予废标的规定, (31)是不成立的。

(31)

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

B.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

C.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

D.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仅通知该投标人


正确答案:D


第4题:

【背景资料】
某水利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
该项目招标文件包括如下规定:
(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勘察活动;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拒绝回复;
在项目的投标及评标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投标人A为外地企业,对项目所在区域不熟悉,向招标人申请希望招标人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察现场,招标人同意。
事件2:评标过程中,投标人A和投标人B的总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相差相同的比例。
事件3:通过市场调查,工程量清单中某材料暂估单价与市场调查价格有较大偏差,为规避风险,投标人C在投标报价计算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时采用了该材料市场调查的实际价格。
【问题】
1.请逐分析项目招标文件包括(1)~(2)规定是否妥当,并分别说明理由。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3.事件2中,评标委员会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事件3中,投标人C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1)妥当。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可以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
(2)妥当。
理由: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部分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因此招标人不能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察现场。
3.事件2,关于投标人A和投标人B,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
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投标人C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暂估价不变动和更改。当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列示了材料暂估价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价格计算材料费,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表现出来。

第5题:

【背景资料】某大型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90天。
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了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以后,共有12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业主认为报名参加投标人数太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过程中,投标人A对报价做出下列调整:



开标后:
(1)B投标人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
(2)C投标人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2个月;
(3)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4)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5)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F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
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D的投标报价13000万元可能低于成本,要求投标人D予以说明。投标人D对报价进行重新复核后,发现成本低是由于某分项工程漏报所致,经过重新计算后,在说明报告中将原报价13000万元提高到16500万元。最终,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D的报价低于成本价,为废标。
经过标书评审,A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A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希望A投标人能再压缩工期、降低费用。经谈判后双方达成一致:不压缩工期,降价3%。
问题:
1.招标人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投标人A采用了什么投标策略?运用是否得当?运用这种策略的好处是什么?
3.分析B、C、D、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4.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应如何处理?
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D的作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A投标人的作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问题1.
(1)业主提出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和采用邀请招标不正确。理由:
①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②该工程项目是“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如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应由有关部门批准。
(2)业主提出的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不正确。因为资质审查的内容还应包括技术、资金等多方面。
问题2:
(1)运用了不平衡报价法。
(2)运用得当。总报价不变;前期结算项目(土方及桩基工程、上部结构工程)的报价提高,后期结算项目(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报价降低,调价范围(土方及桩基工程+4.55%、上部结构工程+6.10%、安装及装修工程-8.33%)在合理范围内(±10%)。
(3)好处是可以提前收到工程款(或获得更多的资金时间价值)。
问题3.
(1)B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但其降价说明文件无效,因为开标后再降价无效。
(2)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按《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3)D投标人投标文件有效。投标函不须加盖项目负责人印章。
(4)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因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的投标协议书。
问题4.
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F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后)第二天撤回其投标文件,属于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招标人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问题5.
评标委员会的作法妥当。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D的投标为废标作法正确,因为投标人D没有对其成本低做出合理解释。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的作法不妥当。投标人的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问题6.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A投标人的作法不妥当,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6题:

招标人招标失败造成投标单位损失是否应予补偿?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不用给予补偿。因为只有中标通知书才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不用给予补偿。因为只有中标通知书才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第7题:

某国有资金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的中介机构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
该项目招标文件包括如下规定:
(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勘查活动。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拒绝回复。
(3)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4)招标人将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开展清标活动。
(5)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幅度超过30%的,投标人在评标时须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报价较低的理由,并提供证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的,将认定为废标。
在项目的投标及评标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投标人A为外地企业,对项目所在区域不熟悉,向招标人申请希望招标人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招标人同意安排一位普通工作人员陪同投标。
事件2:清标发现,投标人A和投标人B的总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相差相同的比例。
事件3:通过市场调查,工程清单中某材料暂估单价与市场调查价格有较大偏差,为规避风险,投标人C在投标报价计算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时采用了该材料市场调查的实际价格。
事件4:评标委员会某成员认为投标人D与招标人曾经在多个项目上合作过,从有利于招标人的角度,建议优先选择投标人D为中标候选人。
问题:
1.请逐一分析项目招标文件包括的(1)—(5)项规定是否妥当,并分别说明理由。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3.针对事件2,评标委员会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事件3中,投标人C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5.事件4中,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1)妥当;《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组织踏勘现场不是强制性规定,因此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织或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
(2)妥当;《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不妥当,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招标人不能要求投标人采用指定的人、材、机消耗量标准。
(4)妥当,清标工作组应该由招标人选派或者邀请熟悉招标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投标程序、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招标人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组成清标工作组。清标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应该视工作量的大小确定,一般建议应该在3人以上。
(5)不妥当,不能将因为低于招标控制价一定比例且不能说明理由作为废标的条件。《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2.事件1中,招标人的做法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不能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
3.评标委员会应该把投标人A和B的投标文件做为废标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不妥当,暂估价不能变动和更改。当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列示了材料暂估价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价格计算材料费,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表现出来。
5.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第8题:

废标后,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可能中标的投标人。

A.对

B.错


参考答案:错

第9题:

某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编制了招标文件和招标控制价。并聘请监理机构做全过程监理。该项目招标文件包括如下规定;
(1)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勘查活动。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否则招标人拒绝回复。
(3)投标人报价时必须采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4)招标人将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在开标后评标前开展清标活动。
(5)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幅度超过 30%的,投标人在评标时须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报价较低的理由,并提供证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提供证据的,将认定为废标。在项目的投标及评标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 1:投标人 A 为外地企业,对项目所在区域不熟悉,向招标人申请希望招标人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招标人同意安排一位普通工作人员陪同投标人勘查现场。
事件 2:清标发现,投标人 A 和投标人 B 的总价和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相差相同的比例。
事件 3:通过市场调查,工程量清单中某材料暂估单价与市场调查价格有较大偏差,为规避风险,投标人 C 在投标报价计算相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时采用了该材料市场调查的实际价格。
事件 4:评标委员会某成员认为投标人 D 与招标人曾经在多个项目上合作过,从有利于招标人的角度,建议优选选择投标人 D 为中标候选人。
问题:
1.请逐一分析项目招标文件包括的(1)~(5)项规定是否妥当,并分别说明理由。
2.事件 1 中,招标人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3.针对事件 2,评标委员会应该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事件 3 中,投标人 C 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5.事件 4 中,该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做法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问题 1:
(1)妥当。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可以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
(2)妥当;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 日前提出;)
(3)不妥当,根据相关规定,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招标人不能要求投标人采用指定的人、材、机消耗量标准。(注意,价格也不可以)
(4)妥当,根据相关规定,清标工作组应该由招标人选派或者邀请熟悉招标工程项目情况和招标投标程序、专业水平和职业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组成,招标人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组成清标工作组。
(5)不妥当,
不能将因为低于招标控制价一定比例且不能说明理由作为废标的条件。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竟标,其投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问题 2:
事件 1 中,招标人的做法不妥当。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因此招标人不能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陪同勘查现场。
问题 3:
评标委员会应该将投标人 A 和 B 的投标文件做为废标处理。因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圼规律性差异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应做废标处理。
问题 4:
投标人 C 的做法不妥当。
根据相关规定,当招标人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中列示了材料暂估价时,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价格计算材料费,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表现出来。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不变动和更改。
问题 5:
该评标委员会的做法不妥当。
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10题:

某机电工程由业主邀请同行业有业绩的A、B、C、D、E、F六家施工单位进行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的投标,工程采用总价包干,变更在分部工程价±5%范围内不做调整。工期18个月。
接到邀请后,F公司因任务饱满,E公司与F公司进行协商由F公司为E公司陪标,F公司编制商务报价时,单价、总价均参考E公司上浮5%~10%。
投标前一小时,A公司突然提交总价降低10%的补充标书。
开标后,B公司总价最接近标的,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报价。评标委员会经核查,认为E、F串标。经公平、公正评审,C公司中标。
问题:
1.我国常采用的招标形式有哪几种?说明本次邀请招标是否合理?
2.A公司投标的做法是否违规?简述理由。
3.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废标?说明具体理由。
4.本次招标活动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从《招投标法》内容入手分析,我国常采用的招标形式有三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
本次邀请招标合理,理由是:邀请招标本身就是招标人提前经过考察摸底,从众多施工单位中选择能够胜任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并邀请其参与投标,这也是与公开招标的最大区别。也是《招投标法》明确规定的一种招标形式。
2.从废标内容、投标策略及《招投标法》规定分析,A公司投标做法不违规,而是一种投标策略。
理由是:他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补充文件,符合投标规定。
3.从废标原则分析,E和F公司串标、是作弊行为,《招投标法》明确规定有作弊行为者属废标。
B公司也属废标。理由是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报价,属于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按《招投标法》规定也属废标。
4.分析评估本次招投标活动过程的违规情况是否超过三家,从而确定本次招投标活动是否有效。有效。
因为:(1)有效标书在三家以上;
(2)再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
(3)评标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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