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站每台机组投入运行前,应进行机组启动(阶段)验收
机组启动运行的主要试验程序和内容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泵站技术规范》SD20486中的有关机组试运行要求进行
受水位或水量限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经过项目法人组织论证并提出专门报告报质量监督机构单位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机组启动运行负荷以及减少连续运行的时间
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为24h或7d内累计运行时间为48h,包括机组无故障停机次数不少于3次
泵站的机组启动验收均应由竣工验收单位或其委托单位主持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以及与合同工程有关 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 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