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
已经确认的延期付款
待确认的延期付款
第1题:
根据现行外汇政策规定,企业哪种结算方式下的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以上的延期付款不需在贸易监测系统中办理报告?()
第2题:
对于A类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付款,企业应在自进口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付款日期、延期付款对应的报关单金额、关联交易类型等信息
第3题:
企业在取得海关签发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前如已取得以下单据的(),无需办理预付货款登记手续。
第4题:
一进口货物报关单的进口日期为2009年2月12日,申报日期为2009年2月13日,签发日期为2009年2月16日,则该张报关单不需做延期付款登记对境外付款的最迟日期为().
第5题:
自2008年10月1日起,外汇指定银行收到企业进口货到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申请时,如进口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在2008年10月1日之后,且该笔进口报关单项下申请付汇日期晚于海关签发日期超过()天以上的,应先登陆相关系统查询该笔进口报关单。
第6题:
延期付款是指企业付汇日期距进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期超过()天.
第7题:
自2008年10月1日起,新发生的货物进口,如报关单注明的()后超过90天未对外付汇的,企业需登录系统办理延期付款提款登记。
第8题:
银行只能对企业已在贸易信贷系统办理延期付款登记手续,并且该笔提款登记已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确认的延期付款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第9题:
对于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企业需在货物进口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相关信息。关于贸易信贷报告期限,30天的计算起点以报关单签发日期为准。
第10题:
银行收到企业进口货到付款项下对外付汇申请时,如进口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在()之前的,可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