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并购境内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向商务部申请进行并购安全审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不经商务部,直接向并购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提出审查申请
评估并购交易对国内产业竞争力的影响是安全审查的重要内容
对并购交易的安全审查应当由商务部作出最终决定
第1题: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金融机构的安全审查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 )
第2题: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如遇到现行法律所没有规定的则同意参照《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
第3题:
( )年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具体承担并购安全审查工作。
A.2006
B.2008
C.2010
D.2011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 A.在商务部的领导下,会同开展并购安全审查 B.研究、协调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C.对需要进行安全审查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交易进行安全审查并作出决定 D.分析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第7题:
第8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明确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包括( )。
A.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军工及军工配套企业
B.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企业
C.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企业,且实际控制权可能被外国投资者取得
D.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关键技术企业,且实际控制权可能被外国投资者取得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