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题目
问答题
(4)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补充养老保险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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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处理不正确的有()。

A.不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B.应全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C.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D.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的12%的限额内准予扣除,不需纳税调整;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答案:ABC

第2题:

关于2011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正确的有( )。

A.广告费用应调增所得额20万元

B.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所得额81.31万元

C.先进技术转让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50万元

D.新技术开发费和残疾人工资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8万元


正确答案:BCD
广告宣传费的计算基数=8000+200=8200(万元)
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8200×15%=1230(万元),实际发生广告宣传费为1200万元,未超标。
招待费扣除限额=8200×5‰=41(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90×60%=54万元,二者取其低数,税前允许扣除招待费就是41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49万元。
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822.4×12%=218.69(万元)。公益捐赠300万元,税前允许扣除218.69万元,应该调增所得额为81.31万元。
新产品开发费用加计扣除50%,即调减应税所得额120×50%=60(万元);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100%,即应调减应税所得额=28×100%=28(万元),合计调减应税所得=60+28=88(万元)。
技术所有权转让所得500万元以内的,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税。本年技术转让所得额600万元,其中500万元免征,100万元减半征税。所以,先进技术转让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50万元。
综上,选项B、C、D符合题意;选项A不正确,应该是未超标不用调整。

第3题:

关于2009年度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正确的有( )。

A.广告费用应调增所得额252万元

B.捐赠支出应调增应纳所得额13.37万元

C.先进技术转让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

D.新产品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


正确答案:ABCD

第4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纳税调增或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
解析: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即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实际发生500+220=720(万元),应纳税调增720-690=30(万元)
2.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0×60%=30(万元)>4600×5‰=23(万元),按照23万元扣除,应纳税调增50-23=27(万元)。
3.税收滞纳金禁止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5万元;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84万元,应纳税调增84-72=12(万元)。营业外支出共纳税调增5+12=17(万元)。
4.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纳税调减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免税,纳税调减40万元。投资收益共调减45万元。
5.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38万元,应纳税调增10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600+30+27+17-45+10=639(万元),应纳税额=639×15%=95.85(万元)。

第5题:

甲居民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主要从事手机制造和销售,2019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营业收入9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
(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1500万元、技术转让成本600万元。
(3)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900万元。
(4)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1500万元(其中残疾职工工资支出200万元),实际支出补充养老保险费100万元。
(5)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00万元。
(6)实际发生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400万元,年利率为8%,而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已知:2018年度甲企业尚有3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2)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3)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残疾职工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
(4)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借款利息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解析:
(1)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税额=(1500-600-500)×50%×25%=5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9000×15%=1350(万元),待扣金额=900(本年发生额)+300(上年结转额)=1200(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2018年税前准予扣除1200万元。
(3)残疾职工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200×100%=200(万元)。
(4)补充养老保险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5%=75(万元),实际发生额(10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7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75=25(万元)。
(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9000×5‰=45(万元),扣除限额2=100×60%=6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45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45=55(万元)。
(6)借款利息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400÷8%×6%=3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300=100(万元)。

第6题:

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说法中正确的有()。

A.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B.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C.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4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D.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E.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6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正确答案:AD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第7题:

关于2011年度该企业的三项经费、罚款支出的处理,正确的有( )。

A.税收滞纳金支出应该调增应税所得额6万元

B.职工工会经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万元

C.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

D.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万元


正确答案:AD
工资总额40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工会经费6万元、职工福利费6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税法允许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400×2%=8(万元),实际发生6万元,因此按发生额扣除,不需调整;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限额=400×140/oo=56(万元),实际发生额60万元,超标,所以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税所得额4万元;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限额=400×2.5%=10(万元),实际发生额5万元,2009年及2010年超标的3万元,可以转入2011年进行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应该调减应税所得额3万元。
综上,符合题意的就是选项A、D。

第8题: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企业发生的超限额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支出()。

A.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B.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C.不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D.视不同情况调增或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答案:A

第9题:

甲企业为中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度甲企业的销售收入为4600万元,销售成本为20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为600万元,其他有关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资料如下:
(1)销售费用: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20万元;
(2)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50万元;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贫困山区的捐款84万元;
(4)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40万元;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200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38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2)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3)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4)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5)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者调减)。
(6)计算甲企业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答案:
解析:
(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600×15%=690(万元),实际发生额(720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69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20-690=30(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60%=30(万元),扣除限额2=4600×5‰=23(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3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23=27(万元)。
(3)①税收滞纳金税前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万元;②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实际发生额(84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4-72=12(万元);③营业外支出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12=17(万元)。
(4)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居民企业从非上市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投资收益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40=45(万元)。
(5)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200×14%=28(万元),实际发生额(38万元)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8-28=10(万元)。
(6)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600+30+27+17-45+10)×15%=95.85(万元)。

第10题:

甲居民企业(简称“甲企业”)主要从事手机制造和销售,2019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营业收入900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
(2)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1500万元、技术转让成本600万元。
(3)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900万元。
(4)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1500万元(其中残疾职工工资支出200万元),实际支出补充养老保险费100万元。
(5)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00万元。
(6)实际发生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400万元,年利率为8%,而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已知:2018年度甲企业尚有3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2)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3)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残疾职工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
(4)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借款利息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
解析:
(1)甲企业2019年度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税额=(1500-600-500)×50%×25%=50(万元)。
(2)扣除限额=9000×15%=1350(万元);
待扣金额=900(本年发生额)+300(上年结转额)=1200(万元);
待扣金额未超过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1200万元。
(3)残疾职工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200×100%=200(万元)。
(4)扣除限额=1500×5%=75(万元);
实际发生额10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75万元,纳税调增25万元(100-75)。
(5)扣除限额1=9000×5‰=45(万元);
扣除限额2=100×60%=60(万元);
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是45万元,纳税调增额=100-45=55(万元)。
(6)借款利息应纳税调增额=400-400÷8%×6%=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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