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各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提出退伙,并拿出1万

题目
多选题
甲、乙、丙各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提出退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的债务。如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丁的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丁可以分别向甲、乙、丙要求偿还5万元、3万元、2万元

B

丁只能要求丙偿还1万元,其余部分向甲、乙追偿

C

丁可以只向甲或者只向乙要求偿还全部10万元,但不能要求丙单独偿还10万元

D

丁可以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人要求偿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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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他们在合伙协议中对出资方式做了如下约定,其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甲以现金20万元作为出资

B、乙以机器设备作价10万元作为出资

C、丙以商标专用权作价20万元作为出资

D、丁以其将来提供的劳务作价10万元作为出资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提出退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的债务。如合伙企业财产不能清偿丁的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丁可以分别向甲、乙、丙要求偿还5万元、3万元、2万元
B.丙已经退伙,丁不能要求丙承担任何债务
C.丁只能要求丙偿还1万元,其余部分向甲、乙追偿
D.丁可以只向甲或只向乙要求偿还全部10万元,但不能要求丙单独偿还10万元
E.丁可以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人要求偿还10万元

答案:A,E
解析:
(1)选项AE: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2)选项BCD:普通合伙人丙应当对其退伙前的企业债务10万元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3题:

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合伙从事汽车零配件经营,其间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退出合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债务。现在丁应如何追偿其债权?

A.可以分别向甲、乙、丙三人要求偿还5万元、3万元、2万元

B.只能要求丙偿还1万元,其余部分向甲、乙追偿

C.可以只向甲或只向乙要求偿还全部10万元,但不能要求丙单独偿还10万元

D.可以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人要求偿还10万元


正确答案:AD

第4题:

甲、乙、丙3人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以10万元现金出资,乙、丙各以20万元现金出资,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成立6个月后,由于经营不善,企业亏损30万元,3人决定解散合伙企业,但是对于如何分担亏损达不成协议,此时甲实际缴付10万元出资,乙实际缴付15万元,丙实际缴付5万元,对于30万元的亏损应如何分担?()

  • A、三人平均分担
  • B、甲、乙、丙按照1:2:2的比例分担
  • C、甲、乙、丙按照2:3:1的比例分担
  • D、以上答案都不对

正确答案:C

第5题:

2002年3月,甲、乙、丙三人创办了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约定三人共同管理企业。2005年5月,甲欲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丁,乙同意,丙不同意并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丙退伙、丁入伙。此时,该合伙企业欠华阳公司货款5万元未还。2005年10月,甲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为江河公司6万元贷款提供担保。2007年8月,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伙企业宣告解散,企业又负债7万元无法清偿。如果江河公司没有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是否可以要求该合伙企业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如果江河公司到期不能清偿银行贷款,银行有权要求合伙企业承担担保责任。尽管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但由于该合伙企业是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都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而甲私自提供了担保的行为银行并不知情,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合伙企业应向银行承担担保责任。

第6题:

2015年1月1日,甲、乙、丙、丁共同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2015年6月15日,A企业向B 银行借款50万元;2015年9月1日,甲、丙退伙并办理了结算手续,各分回10万元。下列关于甲、丙对此项债务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丙不承担责任
B. 甲、丙分别其退伙时从A企业中取回的10万元承担责任
C. 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 甲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其退伙时从A企业中取回的10万元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退伙后合伙人的债务承担问题。(1)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7题:

2002年3月,甲、乙、丙三人创办了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约定三人共同管理企业。2005年5月,甲欲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丁,乙同意,丙不同意并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丙退伙、丁入伙。此时,该合伙企业欠华阳公司货款5万元未还。2005年10月,甲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为江河公司6万元贷款提供担保。2007年8月,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伙企业宣告解散,企业又负债7万元无法清偿。丙认为自己已于2005年5月退伙,合伙企业的债务与自己无关,丙的看法对吗?


正确答案:丙的看法不完全正确。尽管丙已于2005年5月退伙,但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丙对于2005年6月前的企业债务,如华阳公司的欠款就要与其他的合伙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第8题:

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8万元、2万元组成个人合伙从事汽车零配件经营,其间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9万元,丙遂退出合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债务。现在丁应如何追偿其债权?( )

A.可以只向甲要求偿还9万元

B.可以分别向甲、乙、丙三人要求偿还4万元、3万元、2万元

C.只能要求丙偿还1万元,其余部分向甲、乙追偿

D.可以只向甲或只向乙要求偿还全部9万元,但不能要求丙单独偿还9万元


正确答案:AB
「考点」个人合伙连带责任的追偿
「解析」《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本题中,债权人丁可向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偿还9万元,也可向各个合伙人要求偿还9万元以内的相应数额,只要总价款不超出9万元即可。故AB项是正确的。至于CD项,因为丙拿出1万元交给甲、乙由其代为偿还的行为仅具有内部效力,不影响丁向丙要求偿还9万元。故CD项均是错误的。

第9题:

2002年3月,甲、乙、丙三人创办了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约定三人共同管理企业。2005年5月,甲欲把自己的一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丁,乙同意,丙不同意并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丙退伙、丁入伙。此时,该合伙企业欠华阳公司货款5万元未还。2005年10月,甲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为江河公司6万元贷款提供担保。2007年8月,由于经营不善,该合伙企业宣告解散,企业又负债7万元无法清偿。银行、华阳公司等其他债权人是否可以要求某一合伙人清偿其全部债务?


正确答案:在合伙企业清算后,华阳公司、贷款银行和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认为乙个人资金雄厚,要求其做全部的清偿,这些债权人的要求可以得到支持。因为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的部分由各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分担亏损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但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承担了清偿责任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进行追偿。

第10题:

甲、乙、丙、丁四人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项: (1)7月,A合伙企业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 (2)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3)9月,甲、丁提出退伙。经结算,甲从合伙企业分回10万元,丁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 (4)10月,戊、庚新人伙,戊为有限合伙人,庚为普通合伙人。其中,戊、庚的出资均为30万元。 (5)12月,B银行100万元的贷款到期,A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要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对于不足的60万元,债权人B银行能否要求退伙人丁清偿全部的60万元?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债权人B银行不能要求丁清偿全部的6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在本题中,由于有限合伙人丁在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分回20万元,因此,债权人B银行只能要求丁清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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