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甲科研所与乙企业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14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

题目
单选题
2014年3月,甲科研所与乙企业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14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合同签订后,乙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相关准备工作。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业,因负责该项目的技术人员辞职,不能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企业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赔偿损失

B

乙企业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

乙企业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

乙企业至7月1日方有权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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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企业于6月1日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乙企业应于6月15日前到甲企业仓库提货,乙企业拖延至6月25日才来提货。但6月20日甲企业仓库因洪水淹没,致使部分货物受损。依照《合同法》规定,货物毁损风险的承担者是( )。

A.甲企业

B.乙企业

C.甲企业与乙企业平均

D.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点是买卖合同的有关货物毁损风险承担的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2题:

甲、乙企业于6月1日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乙企业应于6月i5日前到甲企业仓库提货,乙企业拖延至6月25日才来提货。6月20日甲企业仓库因洪水淹没,致使部分货物受损。依照合同法规定,承担货物毁损风险的是( )。

A.甲企业承担

B.乙企业承担

C.甲企业与乙企业平均承担

D.甲企业与乙企业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点是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3题:

某科研所与某企业于签定了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07年10日至2008年3月,科研所负责对该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工作。合同签定后,该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一些预备工作。2007年6月科研所通知企业,因科研所某技术人员已经辞职,不能履行该合同。随后,该企业向法院起诉,请求科研所承担违约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正确的是()

A.此时企业无权起诉追究科研所的违约责任

B.科研所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企业可以起诉追究科研所的违约责任,但应负举证义务

D.若科研所未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但其行为足以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企业仍可在2008年3月前起诉追究责任

E.科研所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C,D

第4题:

下列所附条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要求的有(  )。

A.甲与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如果甲不结婚,则将房屋租给乙
B.甲与乙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如果太阳从西边出来,就借款5万元给乙
C.甲与乙签订一份种子买卖合同,约定如果种子通过鉴定,则合同生效
D.甲与乙签订一份打人合同,约定如果乙将丙打一顿,甲付款1万元给乙
E.甲与乙签订一份赠与合同,约定如果乙生病,就将电脑赠与他

答案:B,D,E
解析:
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设定要件: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所附条件须是当事人约定而非法定的事实;所附条件必须合法;须不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第5题:

甲公司委托乙科研所为自己进行技术咨询,乙科研所提供咨询意见后,利用甲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了一种新产品的开发,甲公司利用乙科研所的咨询意见完成了一种新技术的开发。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新产品和新技术均归甲公司所有
B:新产品归乙科研所所有,新技术归甲公司所有
C:新产品和新技术均归乙科研所所有
D:新产品和新技术归乙科研所和甲公司共有

答案:A,C,D
解析:
《合同法》第363条规定:“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根据该条规定,ACD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第6题:

甲银行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而乙企业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银行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 A.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B.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对乙企业进行罚款


正确答案:ABC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第7题:

2014年3月,甲科研所与乙企业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14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合同签订后,乙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相关准备工作。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业,因负责该项目的技术人员辞职,不能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乙企业权利的表述中正确而的是()。

A.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赔偿损失

B.乙企业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过失责任

C.乙企业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过失责任

D.乙企业至7月1日方有权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额合同的生效与解除及缔约过失责任。根据《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归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甲乙合同已于3月份生效,乙于5月通知不能履行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构成违约。

第8题:

甲科研所与乙企业于2009年3月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09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指导工作。合同签订后,乙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一些准备工作。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业,因甲科研所某技术人员已经辞职,不能履行该合同。乙企业遂于6月1日诉于法院。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科研所违约责任

B.乙企业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追究甲科研所缔约过失责任

c.乙企业有权撤销合同,并追究甲科研所缔约过失责任

D.合同有效,乙企业应至7月1日才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生效与解除及缔约过失责任。根据《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42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题中,甲乙合同已于2009年3月份生效,乙于5月通知不能履行合同属于违约。故A正确,B错误。甲违约在订立合同之后,故本题不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范围。因此,C、D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A

第9题:

2014年3月,甲科研所与乙企业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2014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合同签订后,乙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相关准备工作。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业,因负责该项目的技术人员辞职,不能履行合同。有关乙企业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赔偿损失
B.乙企业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乙企业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乙企业至7月1日方有权要求甲科研所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在本题中,甲科研所与乙企业的技术服务合同,在2014年3月签订时生效,甲研究所在5月份明确表示不能履行合同,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科研所赔偿损失。

第10题:

某建设单位与甲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其承建某工程。甲公司又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体部分,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

  A.转包合同,合同有效
  B.转包合同,合同无效
  C.分包合同,合同有效
  D.分包合同,合同无效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本题中甲公司把工程的主体部分分包给乙公司,性质属于分包合同;由于《建筑法》规定禁止将主体部分分包,因此该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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