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以前交货,并

题目
问答题
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两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承担什么责任?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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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三)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300台洗衣机,总价款为40万元,双方同时还约定了,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定金10万元。

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甲、乙两公司之间约定乙公司于4月1日先交货,甲公司收到货物三天后将钱汇入乙公司的账户。当4月1日快到来时,乙发现甲严重负债,存在不能支付货款可能,并有确切证据。基于上述原因乙公司在4月1日并未交货。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无权不交货,但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

B.乙公司无权不交货,但可以仅交付部分货物

C.乙公司有权不交货,除非甲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D.乙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甲公司若不能履行,则追究甲公司的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
C。解析:《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可见,C项是正确的。

第2题:

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同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订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承担什么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 
理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或: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精密仪器交付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合法。 
理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 
理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理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3题:

甲乙两家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70台专用仪器,甲公司于6月30日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双方均未在合同上签字盖章。5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70台仪器运至乙公司。

6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40台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6月9日将40台仪器的货款付清。6月20日,甲公司认为乙公司在转移财产,有逃避债务的可能,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仪器并通知了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

6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30台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6月30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1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试分析:

(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6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3)乙公司9月1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专用仪器交付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
(2)甲公司6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3)乙公司9月1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4题:

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 4 月 1 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于 4 月 10 日在厦门交货并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

A.北京
B.长沙
C.上海
D.厦门

答案:B,D
解析: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未作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长沙)或者合同履行地(厦门)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5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交货前夕得知乙公司全部账户因民事纠纷已被冻结,遂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因合同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能履行合同中的交货义务而不履行,属于违约行为
B. 甲公司可以依法要求乙公司先付款再交货
C.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
D.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行解除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并选择正确项。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成立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按《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所以甲公司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后,应及时将此事告知乙公司。因此,选择C选项。A项: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既是行使权利的行为,又是合法的行为,当先履行方于履行期满不履行债务或迟延履行,并不构成违约。A项中,甲公司暂定不向乙公司供货,不构成违约。B项:《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B选项中,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先提供担保再交货,所以B项先付款再交货说法错误。D项:《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乙公司如果未恢复履行能力并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甲公司可以自行解除。D项说法中,“甲公司将暂不交货的决定告知乙公司后,买卖合同自动解除”的说法错误。

第6题:

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因发生水灾,造成的泥石流将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 )。

A.成立

B.未成立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E.无效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成立。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本题中,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精密仪器交付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一批水果,由丙公司进行运输,乙公司支付运费。甲乙公司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 )

A.甲公司所在地
B.乙公司所在地
C.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D.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由乙公司支付运费,并不意味着乙公司交付货物的债务为赴偿之债,因此合同对合同履行地并无约定。甲乙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41条应优先《合同法》第62条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因此货交第一承运人时的地点为货物的交付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故本题答案为A。

第8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供货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直接向丙公司交货;甲公司未如期交货。丙公司追究违约责任的对象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 D.甲公司或乙公司


正确答案:B

第9题:

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了70台精密仪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8月8日将70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遭遇泥石流,导致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时交付剩余货物。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丙运输公司同时还经营客运服务,在当年发生的客运业务中,出现了以下情况:
(1)长途大巴运送一批乘客至哈尔滨,该批乘客的车票注明所乘坐汽车为普通大巴,但丙公司在启运当天以普通大巴故障为由将该车次改为豪华空调大巴,并要求该批乘客补交票款。
(2)市内公交车载运乘客过程中,某一位乘客因突发心脏病在车上身亡,经查,该车的乘务员已经尽力挽救该乘客。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是否应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5)丙公司将普通大巴改为豪华空调大巴并要求旅客补交票款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对于公交车上乘客因心脏病身亡的损害赔偿责任是否应由丙公司承担?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本题中,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甲公司已将70台精密仪器交付给了乙公司,乙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不需要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丙公司将普通大巴改为豪华空调大巴并要求旅客补交票款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规定,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本题中,丙公司擅自将普通大巴变更为豪华大巴,并以此要求旅客补交票款的行为是违法的。
(6)公交车上乘客因心脏病身亡的损害赔偿责任不应由丙公司承担。根据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本题中,是因为该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伤亡,不应该由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0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钢材,双方约定采用合同书的方式订立合同,由于施工进度紧张,在甲公司的催促之下,双方在未签字盖意之前,乙公司将钢材送到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受并投入工程使用。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2015)

A.无效
B.成立
C.可变更
D.可撤销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32条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意时合同成立。”第37条还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意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案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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