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说,“我们先发明了电视,然后才给电视命名,所以思维不需要语言。”张三的错误在哪里?

题目
问答题
张三说,“我们先发明了电视,然后才给电视命名,所以思维不需要语言。”张三的错误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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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张三在武汉市洪山区拥有住房一间。某天,在张三上班期间,位于武汉市武昌区的建筑工程队对张三隔壁李四的房屋进行翻修。在翻修过程中,施工队不慎将张三家的山墙砖块碰掉,砖块落人张三家中,损坏电视机等家电物品。张三下班回来后发现此情,遂与该建筑工程队交涉,但未获结果。张三向武昌区法院起诉。武昌区法院认为洪山区法院审理更方便,故根据被告申请裁定移送至洪山区法院,洪山区法院却认为由武昌区法院审理更便利,不同意接受移送。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A, B, C, D

第2题:

张三与李四之间有一个委托合同,则张三在从事委托行为时,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三解除委托合同,给李四造成损失的,张三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B.张三必须亲自完成委托事务,但如果李四同意,或紧急情况下为维护李四的利益,张三可以转委托,张三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对转委托第三人的行为不承担责任

C.张三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均要交付给李四

D.张三超越权限给李四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A

第3题:

张三得知李四身边女性资源众多,便对李四说:‚我的表弟陈五没有老婆,你有合适的就告诉我一下。‛不久,李四将拐骗的两名妇女带到张三家,张三将其中一名妇女买下给陈五做妻。关于本案,张三、李四分别构成什么罪?


参考答案:①张三的行为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②李四构成拐卖妇女罪。

第4题:

几乎每个家庭都有电视,它的影响是如此普遍,以至于它被称为另一个“家长”。由于大部分孩子花在电视上的时间过长,所以关于电视对孩子学习和行为影响的争论不断。你认为电视给孩子们带来了怎样的影响?我们该做些什么以减小电视的负面影响?


正确答案:
电视的普及给孩子们带来了积极与消极的影响。
积极的影响包括:
一、电视节目能够形象地教给儿童大量的多方面的知识,启迪儿童的智慧,培养孩子的智能素质。
二、电视文化对培养孩子成为“创造型”的“全面型”的人才起着开启心灵的作用。
三、电视可以通过直观可视的艺术形象,让人们身临其境,欣赏到全国各地和世界各国的音乐、舞蹈、体育以及杂技、魔术等,浏览世界各国美术大师的艺术作品,领略世界各地美丽风光和宏伟建筑。电视艺术所涉及的广阔领域,不仅开拓了儿童的眼界,增长了见识,提高了认知的能力.同时,在享受美的同时,陶冶了情操。受到了审美教育。
四、电视对于儿童思想品德的教育以及行为习惯的形成起着巨大的作用。电视剧中的人物、故事情节使儿童明白了好与坏,善与恶,美和丑;因此在他年幼的心灵里就会逐渐树立起一个正确的人生观。
消极的影响包括:
首先,在商业利益驱使下,电视往往强调突出暴力与色情内容,由于儿童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对他们具有腐蚀作用。 
其次,电视节目繁多,有的孩子坐在电视机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这对孩子的身体健康不利,对于儿童之间相互交流也无疑设置了一道障碍。
再次,电视文化发展越来越快,覆盖面越来越大,但与此相反,优秀的少儿读物似乎少了,逐渐地。文字文化被图像文化所代替,不利于儿童良好读书习惯的养成。
为了减低电视的负面影响:
首先,家长和教师要对儿童进行正确的引导。让他们明白电视的利弊。
其次,要控制儿童看电视的时间,引导他们选择健康的电视节目。
再次,积极引导儿童多读书,读好书,或是参加有益的课外活动,减少他们花在看电视上的时间:

第5题:

张三、李四、王五、陈六在一起讨论南京市的晚报,张三说:“南京没有一家晚报办得好。”李四说:“南京的晚报办得都不错。”王五说:“南京市还是有晚报办得不错的。”陈六说:“南京市的晚报都办得糟”。他们争论时,来了一位老先生,他点评说:“依我看,李四和陈六都说错了。 如果老先生说得对的话,那么( )。

A.张三和王五都说错了

B.张三和王五都说对了

C.张三说错了,王五说对了

D.张三说对了.王五说错了


正确答案:C
由李四的话错可知,南京的晚报并非都办得不错,即南京市有的晚报办得不好;由陈六的话错可知,南京市的晚报并非都办得糟,即南京市有的晚报办得不错,王五的话对。而张三的话与陈六的话等值,所以张三的话也是错误的。故正确答案是C。

第6题:

患者,男,25岁。问他:"你是哪里人?"患者快速回答说:"我是中国人,祖国在我心中,我三中毕业,在矿山当会计……我们都是革命接班人。"此症状是

A、语言不连贯

B、思维插入

C、语言破碎

D、思维奔逸

E、思维中断


参考答案:D

第7题:

张三向李四购买了200台电视机,双方约定于2010年3月4日交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提前履行债务,在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可以拒绝

B.在李四不拒绝的前提下,张三提前履行给李四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李四自行承担

C.张三提前履行必须是全部履行不可以是部分履行

D.张三提前履行债务,在不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不可以拒绝


正确答案:AD
AD。解析:《合同法》第71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7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可知,张三提前履行既可以全部履行也可以部分履行;提前履行给李四增加的费用'由张三负担;在不损害李四利益的情况下,李四不可以拒绝张三提前履行债务。AD项是正确的,BC项是错误的。本题应选AD项。

第8题:

我已经与前夫离婚,在离婚时法院判决了所欠张三的十万元债务由他承担。现在因为他没有还钱,张三起诉到了法院,但是张三却同时也将我告上了法庭。请问我们已经对债务进行了约定,张三起诉我有依据吗?


参考答案:

对于此种种情况,应当具体分几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涉及到的债务是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三)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这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该债务应当由其个人负责偿还。
(四)在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进行了约定且第三人知道情况下所产生的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对此种情况,如果主张自己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的夫妻一方,应当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则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同时,如果你对共同债务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后,你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清偿,法院对此应当予以支持。


第9题:

张三(男)和李四(女)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张三。因张三经常出差,孩子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该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

A.张三

B.李四

C.爷爷奶奶

D.张三和爷爷奶奶


参考答案:AB

第10题:

张三为某部电视剧创作了一首主题曲,则他享有()。

A:在电视剧中的署名权
B:仅对该主题曲享有署名权
C:在单独使用该主题曲时独立享有著作权
D:与制片人共同享有该电视剧的著作权
E:仅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答案:A,C
解析: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其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但作品中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其作者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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