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述弗洛伊德关于精神领域的三种形态及其作用。

题目
问答题
筒述弗洛伊德关于精神领域的三种形态及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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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筒述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正确答案: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的特征为:
(1)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特定的身份关系,法定继承正是法律依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问的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而规定的。
(2)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顺序、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并且具有强行性。
(3)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虽然为并行的继承方式,但在效力上。法定继承的效力低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予法定继承,因而继承开始后,有遗嘱时应先适用遗嘱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第2题:

筒述我国宪法关于自由权的规定。(武大2006年研)


正确答案:在法律上自由与自由权是同义互用的同一概念是指做法律所不禁止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即法不禁止即自由。自由对于公民而言是维持生存所必不可少的基础性权利。自由的内容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日益扩大形成了包括人身自由居住和迁徙自由通讯自由信仰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自由范围。 (1)人身自由。指公民享有其人身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的权利。这一概念包含了以下两层含义:①公民的人身不受侵犯不仅包括公民的身体不受侵犯而且还包括人格尊严不受侵犯。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即便是合法的限制也必须由法定的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在我国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非经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特定情况下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不受逮捕。宪法还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限制、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居住和迁徙自由。居住自由是指供公民生活和居住的在一定时间内为该公民所控制的房子及其附属设施不容侵犯的权利。居住自由既是公民人身自由的必然延伸又是人身自主、行动自由的有效保障。因此我国《宪法》第39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迁徙自由是指公民选择居住地的自由是公民居住自由的进一步延伸。其本质是公民个人支配自己行动的权利严格来讲它是公民人身自由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迁徙自由就不能构成完整的人身自由权。 (3)通讯自由。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4)信仰自由。信仰自由公民有崇拜或不崇拜和自由选择某种信仰的权利。宗教信仰自由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①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②举行和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传播宗教教义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③外国宗教势力无权干涉本国宗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强调的是个人精神生活的自主性。我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5)言论和出版自由6指公民享有主张、发表和传播自己意见的自由。具体而言-言论自由是公民对于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6)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在行使这些自由权利时候既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又要注意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自由和权利。

第3题:

筒述环境对个体发展的影响作用。


正确答案:
环境对个体发展的影响作用表现在:(1)为个体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可能性,包括机遇、条件和对象;(2)对个体发展的影响有积极和消极之分;(3)人在接受环境影响和作用时,也不是消极的、被动的。

第4题:

筒述松散回潮工序的主要作用?


正确答案: 1)烟片增温增湿,提高烟叶耐加工性;
2)烟片松散,提高后续工序烟叶掺兑均匀性;
3)烟片杀虫,降低烟虫隐患。

第5题:

筒述刑法上关于不作为的相关规定。


答案:
解析:
所谓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行为,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行为。所以,不作为是人的一种消极行为。
刑法上的不作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即行为人在特定的社会关系领域内,基于特定的事实和条件而产生的法律上的义务。一般来说,这种义务是根据以下几个方面具体确定的:第一,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第二,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第三,由行为人已经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2)行为人有可能履行这种特定义务。
(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而引起危害社会的结果。

第6题:

筒述罗森塔尔效应。


正确答案:

罗森塔尔等人对教师期望对学生的影响进行了研究。他们对小学生做了一次所谓有学习潜力的测验。然后,随机地在各个班级抽取少数学生,故意告诉教师说,他们是班级里最有发展潜力的学生,并要求教师注意长期观察,但不要告诉学生本人。8个月后发现,这些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智力的确比其他学生进步快。十分明显,由实验者提供的假信息所引起的教师对学生的期望,产生了预言效应。也就是说,教师的期望或明或暗地被传送给学生,学生会按照教师所期望的方向来塑造自己的行为。

第7题:

在高频保护中,高频信号的作用分哪三种?试分述各种信号的作用。


正确答案:分为跳闸信号、允许信号和闭锁信号。(1)跳闸信号在线路故障时直接引起保护。跳闸信号的出现,是保护跳闸的充分条件,它与继电部分的动作信号间具有“或”逻辑关系。(2)允许信号在线路故障时开放保护允许保护跳闸。有允许信号是保护跳闸的必要条件,允许信号与继电部分的动作信号问具有“与”逻辑关系。(3)闭锁信号在线路外部故障时将保护闭锁。闭锁信号是禁止保护动作的信号,无闭锁信号是保护动作的必要条件。被保护线路故障时,不发闭锁信号,保护动作跳闸。

第8题:

筒述问题的组成部分。


正确答案:
(1)初始状态:接受问题,所拥有的信息不够完整。
(2)目标状态:确定所希望达到的状态。
(3)认知操作:从初始状态到目标状态的过程中必须采取的步骤。

第9题:

筒述罪刑法定原则。


答案:
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的原意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处罚”?罪刑法定原则历经两个世纪的发展变化,其基本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法定化,即犯罪和刑罚必须事先由法律做出明文规定,不允许法官自由擅断;其二是实定化,即对予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犯罪所产生的具体法律后果,都必须作出实体性的规定;其三是明确化,即刑法条文必须用清晰的文字表述确切的意思,不可含糊其辞或模棱两可。我国《刑法》第3条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1)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事立法中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明文规定了犯罪定义,为区分犯罪与非罪行为确立了总的标准。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条至18条明文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认定犯罪提供了一般的规格和标准。
③刑法分则条文规定了每一种具体的犯罪的构成要件,为认定各种具体的罪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2条至35条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即5种主刑、3种附加刑以及对犯罪的外国人单独适用的附加刑,为依照法律处刑提供了根据。
⑤明确规定了量刑的原则,包括《刑法》第61条规定的一般量刑原则以及具备各种法定情节的量刑原则,如自首、累犯等。
⑥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为对具体犯罪的正确量刑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标准。
(2)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中的适用表现为:
①司法机关在具体办案中,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严格按照刑法明文规定的各种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以刑法总则规定的原则为指导,准确认定犯罪,恰当判处刑罚,不得偏离法律条文的规定滥定罪、滥处刑。
②司法机关在忠于法律规定的原意和符合法律规范含义的范围之内正确进行司法解释,指导具体的定罪量刑活动,不得用司法解释去任意修改、补充或变更立法内容,不得脱离法律条文的规定去创制新的法律规范。换言之,不得以司法解释代替刑事立法。

第10题:

简述弗洛伊德关于人格的三种阐释。


正确答案: 1.弗洛伊德认为人格是由本我、自我、超我三个心理结构组成的一个动力系统。
2. 本我遵循快乐原则,由先天的生物本能和欲望组成,以追求非理性的、冲动性的和无意识的自我满足为目标进行活动,它试图消除饥饿、性、攻击和非理性冲突等原始驱动力所产生的紧张。
3.自我遵循现实原则,是思考、计划、问题解决和决策的系统,受意识的控制,当本我的要求不符合实际时,自我就会像一个执行官一样跑出来对本我的冲动进行控制,将行动拖延,直到认为适宜时再行动。
4.超我遵循道德原则,对自我的思想和行动起着判断和监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