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如果甲公司认为终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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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如果甲公司认为终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可以采取的救济手段有(  )。[2013年真题]
A

向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

向丁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

申请丁省人民检察院向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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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返还货款一案经由基层法院一审、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终结。后来甲公司提出确切证据证明原判决确实有错误,遂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提起再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B.只能适用二审程序,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C.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以体现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职能

D.只能对甲公司再审请求的范围内进行审理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提起的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程序中,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二审法院应当( )。

A.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中止审理,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协商确定由谁作为被上诉人参加诉讼

C.中止审理,由乙公司确定丙公司或者丁公司作为被上诉人

D.直接将丙公司和丁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


正确答案:D
考查的知识点是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的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9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共同诉讼人:合并的,将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当事人。不必将案件发还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因此,正确答案为D。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程序中,甲公司分立为丙公司和丁公司。请问:这种情况下,二审法院的做法正确的是:( )。

A.因此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B.中止审理,由丙公司和丁公司协商确定由谁作为被上诉人参加诉讼

C.中止审理,由乙公司确定由丙公司或者丁公司作为被上诉人

D.直接将丙公司和丁公司列为共同诉讼人


正确答案:D
根据《民诉意见》第189条,在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共同诉讼人;合并的,将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当事人。不必将案件发还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4题:

贸易公司与纺织品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甲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决。贸易公司提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向丙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再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

A.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因为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甲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B.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应指令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因为本案经过了两审终审

C.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D.再审案件的审限应从丙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之次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BCD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18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2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民诉意见》第199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第20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在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裁定中同时写明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紧急的,可以将中止执行的裁定口头通知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但应在口头通知后10日内发出裁定书。第213条规定,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径。而当事人申请再审则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请求权,当法定条件,再审程序必然发生。二者主要区别有:(1)申请再审有案件范围的限制,如已生效的离婚案件判决不能申请再审;而申诉则无案件范围的限制。(2)申请再审有时间限制;申诉则无时间限制。(3)申请再审只能向原审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而申诉则无审级制。(4)申请再审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具有引起再审程序发生的法律效力;而申诉是人民法院接受信息的渠道之一,不能直接引起再审程序的发生。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申请再审制度,与当事人的申诉、一般信访具有性质上的区别,它是对当事人诉讼请求权的一种扩大和补充,解决了过去申诉制度没有具体规定的弊端,使当事人投诉有门,可以通过申请再审的诉讼请求权, 进一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进行诉讼。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甲公司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进行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关于甲公司撤回上诉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只能在二审法院第一次开庭前申请撤回上诉 B.如果法院发现一审判决确有错误,应当裁定不准许甲公司撤回上诉 C.如果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二审程序即告终结,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D.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后,如果甲公司反悔,且未过上诉期间,仍可以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B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90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因此,正确答案是BC。

第6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家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和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7题:

利达贸易公司与乙市水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乙市甲区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利达贸易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决。利达贸易公司提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再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因为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甲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B.省高级人民法院应指令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因为本案经过了两审终审 C.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D.再审案件的审限应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之次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BC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再审案件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第8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9题:

根据下面材料,回答 91~93 题

居住在红河市东区的甲诉居住在红河市南区的乙侵权一案,经红河市西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5万元。乙向该红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第 91 题 如果乙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再审?

A. 红河市南区法院

B.红河市西区法院

C.红河市某中级法院

D.省高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考点]申请再审的法院
D。依《民事诉讼法》第l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在本案中,生效判决由红河市中级法院作出,乙若申请再审应向其上一级法院省高级法院申请,D项正确。

第10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乙公司胜诉。甲公司向二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反诉。对此,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将乙公司的反诉与甲公司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B.裁定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C.判决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D.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公司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题中案件再审应适用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可以用调解的方式处理本诉与反诉,调解不成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而不能将本诉与反诉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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