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荣华公司因合同违约被乙公司起诉。截至2009年12月31日,荣华公司尚未接到法院的判决。荣华公司的法律

题目
问答题
2009年11月,荣华公司因合同违约被乙公司起诉。截至2009年12月31日,荣华公司尚未接到法院的判决。荣华公司的法律顾问预计,如无特殊情况出现,乙公司很可能在诉讼中获胜。荣华公司很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额200000元,诉讼费用30000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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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电脑的合同,乙公司因故违约,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拒不执行判决,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关于此案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中能够成立的是哪一项?

A.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B.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C.甲、乙两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纵向法律关系

D.,法院与甲、乙两公司在诉讼中的法律关系是横向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B
9.【答案】B 【考点】 法律关系的种类【解析】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法律上与当事人并不处于平等的地位,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所以A错误,不当选。甲、乙两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它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所以B正确,为应选项。甲、乙两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横向法律关系,所以C错误,不当选。法院在诉讼中与两公司的法律关系是纵向(隶属)法律关系,印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所以D错误,不当选。

第2题:

乙公司将该批电脑中的几台自行留用,因硬盘发生质量问题,导致乙公司的一部分重要资料流失。给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

A.乙公司可以起诉甲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且赔偿损失

B.乙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C.若乙公司向法院起诉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可以向乙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乙公司应当自损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起违约诉讼

E.乙公司应当自损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正确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管辖和合同责任的承担。甲公司与乙公司没有约定电脑的质量标准,甲公司提供的电脑要符合一般的质量标准。甲公司提供的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其首先违反了同乙公司的约定。同时造成乙公司的损失,也构成了侵权责任。根据民法规定,权利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提起诉讼。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都是2年。

第3题:

甲、乙两公司订立合同,乙公司请丙公司作为保证人(一般保证)。后因乙公司未履行合同,甲公司向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法院执行中查明,乙公司的财产足以清偿债务。但是甲公司认为变卖财产比较麻烦,要求执行丙公司的银行存款,丙公司认为甲公司的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对甲公司要求执行丙公司银行存款的请求不予支持。()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具买卖合同,因家具质量问题,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更换家具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未上诉。之后,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家具买卖合同无效。对乙公司的起诉,法院应采取下列哪一处理方式?

  

A.予以受理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驳回起诉

D.按再审处理

答案:B
解析:
《民诉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本题中乙公司起诉请求确认家具买卖合同无效的行为,构成了重复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第5题:

(五)

荣华公司是某市的固定业户,属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06年5月,荣华公司向A企业购进一批机器、设备,货款已付。同期,荣华公司将其生产的一批小家电产品出售给B企业,并采取送货上门的交付方式,获得销售收入款为300万元(不含税款),运输收入款3万元;同期荣华公司还将其所有的已闲置多年的一处厂房有偿转让给C企业,获得销售收入500万元。此外,荣华公司于同期还将一批价值为l0万元的家电产品无偿赠给D小学。

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87.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计算增值额时,对于荣华公司5月份购进的机器、设备价款( )从商品销售额中扣除。

A.允许

B.当期允许

C.部分允许

D.不允许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增值税问题。《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购进固定资产;(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正确答案是D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8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擞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正确答案:D
【考点】二审案件的裁判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l4条规定,《仲裁法》第26条规定的“首次开庭”是指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不包括审前程序中的各项活动。由此可见,当事人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未对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结合本题,乙公司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是在其提起上诉时,而不是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应当视为其已放弃仲裁协议。因此,法院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本无需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仲裁协议进行审查,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1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基于上述分析可知,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可以依法对纠纷进行审理。因此,本案不应适用《民事诉讼意见》第l86条的规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选项A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l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由此可见,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可能是基于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二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三则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但依据本题所述,不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因此,二审法院不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第l项的规定以及本题所述案情,乙公司仅是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本题并未表明其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存有异议,结合前述分析可知,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因此,二审法院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选项D正确。
【陷阱点拨】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判断当事人在上诉时提出双方之间存在仲裁协议的,是否可以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的问题。根据《仲裁法》第26条以及《仲裁法解释》第l4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只能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否则应当视为其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因此,当事人在上诉时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法院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可以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把握了这一关键点,解答本题其实不难。

第7题:

甲公司和乙商场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供货,每周送货一次,期限2年;丙公司代为送货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公司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向乙商场送货。乙商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判决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判决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B.判决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判决甲公司、丙公司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判决甲公司、丙公司分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甲公司)应当向债权人(乙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后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执行判决,由法院强制执行。关于此案中的法律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B、法院与甲、乙公司在诉讼中法律关系是平权法律关系

C、甲、乙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告、被告是纵向的法律关系

D、甲、乙公司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D

第9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原材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跟合同有关的纠纷一律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签订后,因甲公司拖延支付预付款,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且未向人民法院声明有仲裁协议。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论甲公司是否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均有权继续审理此案

B.如果甲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C.如果甲公司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时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D.如果甲公司在判决作出前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正确答案:B
【解析】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的错误处理有:( )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16条第1款前半段规定,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一方起诉,一方应诉答辩,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法院拥有管辖权。本案中二审法院应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故ABCD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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