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验收应听取和审议的报告有()。

题目
多选题
交工验收应听取和审议的报告有()。
A

建设单位关于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B

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C

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报告

D

质量监督部门关于质量监督工作的报告

E

供货单位关于供货情况的报告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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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省人大常委会可以向社会公开征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建议。()


参考答案:正确

第2题:

( )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


参考答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第3题: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


参考答案:正确

第4题:

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应听取和审议的报告有( )。

A.建设单位关于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B.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C.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报告
D.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报告
E.设计单位关于设计情况的报告

答案:A,B,C,E
解析:
2020版教材P458/2019版教材P448
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工作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接管养护单位负责提交项目使用情况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等有多家单位的,项目法人应组织汇总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项目使用情况报告。竣工验收时选派代表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

第5题:

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属于公安决策执行中的权力机关的()。


参考答案:监督方法

第6题: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规定,可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题的主体有哪些?


参考答案:(1)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省“一府两院”;
(3)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4)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书面联名;
(5)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
(6)常委会工作机构。

第7题:

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


正确答案:正确

第8题: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报告后,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参考答案:正确

第9题:

市、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的六个月内,应当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可以就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10题:

竣工验收会议的主要工作包括( )。

A.听取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B.听取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C.听取验收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报告
D.检查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E.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答案:A,B,C,E
解析:
2020版教材P280 / 2019版教材P283
竣工验收会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和程序:1、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查阅有关资料;2、召开大会,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听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听取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听取验收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报告、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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