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益风雪,别甲于江,余与丙独归。行三十里,又越宿乃至。其后,甲以书及别诗来,言:“是日风帆怒驶,逾久而后济;既济,疑

题目
问答题
明日,益风雪,别甲于江,余与丙独归。行三十里,又越宿乃至。其后,甲以书及别诗来,言:“是日风帆怒驶,逾久而后济;既济,疑有神阴相,以著兹游之伟。”余曰:“呜呼!阮步兵死,空山无哭声且千年矣!若神之助固不可知,然兹游亦良伟。其为文词因以达意,亦诚可悲已!”作者强调千年空山无哭声矣有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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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多数别极酶是既具有_____,又具有_____的发极酶。


参考答案:正协同效应;负协同效应 

第2题:

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B:归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D: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A
解析:
【考点】物权的公示;无权处分;善意取得【详解】《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由此可以看出,对于机动车的物权变动以交付为准;但双方约定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转让的效力;登记发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本题中,乙已付全款,虽然尚未实际交付,但双方已约定实际交付和过户的时间,应认定该车物权已经转移,只是暂时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且丙明知乙已购买此车,因此丙并非善意,第三人不能获得车的所有权,选项CD错误。《物权法》第37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本题中,在乙取得汽车所有权后,甲丙在明知甲乙之间交易的情况下,将该车出卖与丙的行为,侵害了乙对该车享有的所有权,对于乙因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侵权人甲丙承担,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因此,本题选项A为正确答案。

第3题:

:甲将收藏的明代瓷器卖给乙,乙付清价金一万元,约定三日后交货。丙得知后找到甲表示愿出双倍价钱购买,甲当即同意并收取丙定金三千,并约定明日后交货。乙听说后以给甲7岁儿子买玩具枪为诱饵,骗其将瓷器从家中取出交给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所有权仍属于甲

B.甲一物二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认定无效,所有权归甲

C.乙已取得瓷器的占有,视为甲对乙履行合同,所有权归乙

D.因为约定交付给丙的日期在前,所有权归丙


正确答案:A
 甲虽然与乙、丙分别订立了买卖合同,但是合同标的物并未交付,因此甲仍然享有瓷器的所有权。
[名师点评]本题考查所有权的归属。动产的所有权转移以交付标的物为准。甲与乙订立了买卖合同,但标的物未交付,故乙仅为合同债权人,其虽然取得了对瓷器的占有,但采取的是不合法方式,不能取得所有权;排除选项c。甲与丙签订了买卖合同,未交付,所有权未转移。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时间约定无关,排除选项D。一物上可以设定两个以上债权,一物二卖,不是无效,排除选项B。

第4题:

余恨死无以藉手见公,而独记别时语,每一动念,即于梦中寻之。或山水池榭,云岚草木,与所别之处及其时适相类,则徘徊顾盼,悲不敢泣。又后三年,过姑苏。姑苏,公初开府旧治也,望夫差之台而始哭公焉。又后四年,而哭之于越台。又后五年及今,而哭于子陵之台。文中的“余”和“公”分别是谁?请写出入名。


正确答案: 谢翰、文天祥

第5题:

清人沈德潜说的()诗格“高古罕匹”(《明诗别裁集》)。他的名作《别云间》:“三年羁旅客,今日又南冠。无限河山泪,谁言天地宽!已知泉路近,欲别故乡难。毅魄归来日,灵旗空际看!”刻画出诗人誓死复国而不甘屈服的坚毅志向。

  • A、陈子龙
  • B、夏完淳
  • C、夏允彝
  • D、徐浮远

正确答案:B

第6题:

游东山记

[明]杨士奇

洪武乙亥,余客武昌。武昌蒋隐溪先生,年已八十余,好道家书。其子立恭,能诗。皆意度阔略。然深自晦匿,不妄交游,独与余相得也。

是岁三月朔,余三人者,携童子四五人,载酒肴出游。天未明东行,过洪山寺二里许,折北,穿小径可十里,度松林,涉涧。涧水澄澈,深处可浮小舟。旁有盘石,客坐十数人。松柏竹树之阴,森布蒙密。时风日和畅,草本之葩烂然,香气拂拂袭衣,禽鸟之声不一类。遂扫石而坐。

坐久,闻鸡犬声。余招立恭起,东行数十步,过小冈,田畴平衍弥望,有茅屋十数家,遂造焉。一叟可七十余岁,素发如雪,被两肩,容色腴泽,类饮酒者。延余两人坐。牖下有书数帙,立恭探得《列子》,余得《白虎通》,皆欲取而难于言。叟识其意,曰:“老夫无用也。”各怀之而出。

还坐石上,指顾童子摘芋叶为盘,栽肉。立恭举匏壶注酒,传觞数行。立恭赋七言近体诗一章,余和之。酒半,有骑而过者,余故人武昌左护卫李千户也,骇而笑,不下马,径驰去。须臾,具盛馔,及一道士偕来,遂共酌。遭士出《太乙真人图》求诗。余赋五言古体一章,书之。立恭不作,但酌酒饮道士不已。道士不能胜,降跽谢过,众皆大笑。李出琵琶弹数曲。立恭折竹,窍而吹之,作洞箫声。隐溪歌费无隐《苏武慢》。道士起舞蹁跹,两童子拍手跳跃随其后。已而道士复揖立恭曰:“奈何不与遗士诗?”立恭援笔书数绝句,语益奇,遂复酌,余与立恭饮,少皆醉。

已而夕阳距西峰仅丈许,隐溪呼余还,曰:“乐其无已乎?”遂与李及道士别。中道隐溪指道旁冈麓顾余曰:“是吾所营乐丘①处也。”又指道旁桃花语余曰:“明年看花时索我于此。”

既归,立恭曰:“是游宜有记。”属未暇也。

是冬,隐溪卒,余哭之。明年寒食,与立恭豫约诣墓下。及期余病,不果行。未几,余归庐陵,过立恭宿别,始命笔追记之。未毕,立恭取读,恸哭;余亦泣下,遂罢。然念蒋氏父子交好之厚,且在武昌山水之游屡矣,而乐无加乎此,故勉而终记之。手录一通,遗立恭。既游之明年,八月戊子记。

(选自《东里集》,有删节)

[注]①丘:坟墓。

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延余两人坐 延:邀请。

B. 降跽谢过 谢:感谢。

C.过立恭宿别 过:拜访。

D.而乐无加乎此 加:超过。


正确答案:B

 

第7题:

什么是严羽的“别材”、“别趣”说?请结合“别材”、“别趣”说,谈谈他对宋诗“以文字为诗”、“以议沦为诗”、“以才学为诗”的批评。
(一)严羽主张作诗要“妙悟”,诗本身要有“兴趣”,即指诗人直觉到的诗美的本体、诗境的实相。严羽认为唐诗有这种“兴趣”,而宋诗所缺乏的恰恰正是这种审美特征。为什么宋诗没有“兴趣”呢?严羽认为来人好“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即在诗歌里用事、用典故、议论说理,破坏了诗歌的“兴趣”的审美特征。
(二)为了反对宋人的“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严羽提出了诗有“别材”、“别趣”之说。《沧浪诗话·诗辨》说:“夫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即是说诗写得好坏,别有一种“妙悟”的才能.别有一种“尚意兴而理在其中”的兴趣,与学问、理论没有太大的关系。他举了韩愈与孟浩然的例子,认为孟浩然学力、学问远不如韩愈,但诗歌却超过韩愈,就是因为孟浩然有“别材”、“别趣”。这可以作为“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的注脚。尽管他的这一对比不一定公平和符合事实。
(三)在赞扬唐人诗歌后,严羽批评宋诗说:“近代诸公作奇特解会,遂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以是为诗,夫岂不工,终非古人之诗也。„„其作多务使事,不问兴致;用字必有来历,押韵必有出处。”严羽刘“近代诸公”的批评,实则是对宋诗的批评,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这种倾向从宋初就已开始。“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缺乏唐诗那种“妙悟”的“兴趣”,即丰富隽永的审美趣味,足宋诗的主流倾向。

第8题:

3 . 高 级 语 言 是 计 算 机 可 以 直 接 识 别 并 执 行 的 一 种 语 言 。 ( )


正确答案:×
3 .    【答案】    ×
        【考点】计算机语言处理系统
        【解析】    用高级语言编写的程序也叫源程序,机器不能直接识别与运行,必须翻译成机器语言才能执行。

第9题:

济泌别汁是下焦的主要功能。


正确答案:错误

第10题:

以下哪首诗是用的四支韵?()

  • A、《喜见外弟又言别》
  • B、《过零丁洋》
  • C、《终南别业》
  • D、《钱塘湖春行》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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