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部的撤销
国务院各委员会的设立
国务院各部的合并
各部委的具体工作事项
第1题:
国务院组成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需经国务院总理提出,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第2题:
国务院组成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需经国务院总理提出,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
参考答案:错误
第3题: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国务院常务会议由以下人员组成( )。
A.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B.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C.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
D.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
第7题:
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由国家主席决定。()
参考答案:错误
第8题: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有权对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合并和撤销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总理 D.国家主席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