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当时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组成“8·5”专案组并将犯罪嫌疑人聂树斌抓获,警方随即宣布破案。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执行死刑。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王书金。经警方审讯,王书金供认1994年8月5日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玉米地里强奸杀害一名女青年,承认自己是聂树斌案的真凶。此时聂树斌早已于十年前被执行死刑。案情重大、人命关天!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

题目
单选题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当时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组成“8·5”专案组并将犯罪嫌疑人聂树斌抓获,警方随即宣布破案。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执行死刑。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王书金。经警方审讯,王书金供认1994年8月5日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玉米地里强奸杀害一名女青年,承认自己是聂树斌案的真凶。此时聂树斌早已于十年前被执行死刑。案情重大、人命关天!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聂树斌案复查期限延期三个月后,山东高院决定再次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
A

复核

B

审理

C

起诉

D

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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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南京警方近日侦破28年前一起原南京医学院女生被害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麻某钢。


答案:
解析:
参考题目学习,不是题目,没有答案~

第2题:

王某(13周岁)强奸了妇女后又杀害妇女,逃到朋友李某(17周岁)处寻求躲藏。李某收留了王某,但1个月后被警方发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王某以强奸罪论处
B.对王某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C.对李某以窝藏罪论处
D.对王某不作犯罪处理,因此王某不属于犯罪分子,李某不构成窝藏罪

答案:C
解析:
A项、B项错误。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即使客观行为具有法益侵害性,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也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具有主观(责任)阻却事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王某强奸了妇女后又杀害妇女的行为,侵犯了妇女的性自主权与生命权,具有法益侵害性。主观上属于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妇女的性自主权与生命权受到损害的结果,却仍然积极追求该结果发生的故意。但因为王某只有13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具有主观(责任)阻却事由。因此,王某不构成犯罪,也不承担刑事责任,对王某也就不能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论处。 C项正确,D项错误。我国《刑法》第310条对窝藏罪的规定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此处的“犯罪”包括行为人只符合窝藏罪这一犯罪构成中的客观阶层要件,而不符合主观阶层要件的情形。因此,虽然王某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其行为符合窝藏罪的客观阶层要件,李某在王某实施法益侵害行为后,收留王某以躲避刑事追究的行为,属于窝藏罪,应当以窝藏罪论处。

第3题:

对实施杀人,放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嫌疑人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扣留、关押、审讯及没收财产的权利。()


参考答案:对

第4题:

王思斌定义


正确答案: 社会学是从社会整体出发,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行动来研究社会结构及其功能、社会过程及其原因和规律的社会科学。

第5题:

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A.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B.李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C.朱某因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D.周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答案:A,C,D
解析:
解析: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分子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强奸的犯罪分子,“可以”而不是“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6题:

聂树斌最终被判决无罪,引起的群众的广泛热议,二十年的冤案最终平反昭雪,对此请谈谈你的看法。


答案:
解析:
保证社会的公平正义,法治是核心根本。而要全面依法治国,就必须要消除冤假错案这一“拦路虎”。不论是呼格吉勒图也好,还是聂树斌也好,错误的判决都给当时人和其家人造成了不磨灭的伤害。有的被冤枉者已被执行死刑无法重生,有花季少年被做冤狱清白之时已是而立之年。另一方面,冤假错案的出现也会极大地打击司法公信力,让民众很难信任国家司法机关,对于推行依法治国也是不利的。所以,监察机关能够正视自己过去犯过的错误,改判错案,还当事人一个请把偶,还是值得肯定的。同时,对于其家属的安抚以及赔偿,对判案人员追责都要同步进行,给民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想要让聂树斌类似的案件不再发生,并需要深刻反思过去犯下的错误,不再重蹈覆辙:
  
  第一, 要严把程序关,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规则的制度,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标准,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
  
  第二, 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机制,依法规范并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继续做好清理纠正久押不决和超期羁押案件工作。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申诉异地审查制度,规范冤假错案发现受理、审查办理和监督纠正机制。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立场,建立公开、规范的同律师交流沟通机制,与律师平等相待、彼此尊重、良性互动;
  
  第三, 依法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权利,规范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对律师提出的不构成犯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无羁押必要、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形等意见,必须及时进行审查,从工作机制上保证律师的意见被听取、合理意见被采信。

第7题:

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改判聂树斌无罪。该案表明:办理死刑案件,只要证据间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证据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依据现有证据不能得出唯一的结论,就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据此,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在贯彻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时,应特别强调( )。

A.狠
B.稳
C.执法必严
D.不枉不纵

答案:D
解析:
认真贯彻严肃与谨慎相结合的政策。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政策的总精神就是不枉不纵。其具体应用就是坚持“稳、准、狠”。“稳”,就是要注意策略,讲究工作方法;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打无把握之仗“准”,就是对打击对象一定要调查准确,不要出偏差,做到事实准、定性准、量刑准。“狠”,就是要依法给犯罪分子以严厉打击,使之受到应有的惩处。聂树斌宣告无罪彰显“疑罪从无”原则,因此选择D项。

第8题:

阅读材料二: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当时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组成“8·5”专案组并将犯罪嫌疑人聂树斌抓获,警方随即宣布破案。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执行死刑。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王书金。经警方审讯,王书金供认1994年8月5日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玉米地里强奸杀害一名女青年,承认自己是聂树斌案的真凶。此时聂树斌早已于十年前被执行死刑。案情重大、人命关天!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聂树斌案复查期限延期三个月后,山东高院决定再次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234、 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

A.复核

B.审理

C.起诉

D.复查

235、 该强奸杀人案中的真凶是:

A.聂树斌

B.王书金

C.无法确定

D.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没有杀人犯

236、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

A.公开宣判

B.公开裁定

C.秘密宣判

D.公开审理

237、 在原判决中,聂树斌因( )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执行死刑。

A.故意杀人

B.强奸

C.故意伤害

D.猥亵妇女

238、 该案经过最高法院审理后,聂树斌被判决:

A.有罪

B.无罪

C.罪轻

D.免除处罚


参考答案:D C A A B

第9题:

社区矫正对象王斌,男,2 5岁。王斌1 0岁时父母离异,他一直随母亲生活。母亲一直忙于生计,无暇管教他。王斌对很多事情都看不惯,易冲动,习惯用暴力解决问题。初中时王斌在学校里经常和同学发生冲突,后来上职校时因打群架被学校劝退,一直闲散在社区。前些日子,得知自己的朋友被人欺负,王斌伙同一帮“兄弟”前往报仇,将人砍伤后被捕获刑,成为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工作者在与王斌交往中发现他情绪不稳定,在描述自己的犯罪经历、家庭背景、社会交往等情况时常常伴随着愤怒情绪出现,包括看不惯邻居的霸道,恼火母亲的唠叨,抱怨父亲不管他,厌恶民警的管教,不满昔日哥们的炫耀等。在与王斌建立起相互信任的专业关系及充分预估的基础上,社会工作者决定运用认知行为治疗法帮助王斌改变其情绪和行为。在情绪问题处理方面,社会工作者和王斌一起商量设定一些测量愤怒的指标,如心跳加快、手心出汗、摔打东西、控制不住地发火、想打人等。在为王斌进行情绪控制训练前,社会工作者要求王斌记录每周愤怒情绪出现的次数、发生的原因、当时的情境、自己的反应等,以此作为评估依据。从第四周开始,社会工作者为王斌进行情绪控制训练,并继续记录王斌每周愤怒情绪出现的次数。 1 0周内记录王斌每周愤怒情绪出现的次数分别为:介入前(7次、6次、8次),介入后(5次、6次、5次、4次、3次、2次、3次)。
[问题]
1.以上案例中社会工作者运用了基线测量法,请说明什么是基线测量法,并结合案例说明基线测量评估的操作程序。
2.用上述案例中提供的测量数据,根据下列给出的基线坐标示意图(见下图),在专用答题卡上复制此图并完成基线测量评估坐标图;对介入前后王斌每周愤怒情绪出现的平均次数进行比较,并对介入效果进行分析。


答案:
解析:
1.基线测量法是在介入开始时对服务对象的状况进行测量,建立一个基线作为对介入行动效果进行衡量的标准,以评估介入前后的变化,并以此判断介入目标达到的程度。基线测量法可以应用于对个人、家庭、小组或者社区的工作介入评估,通过对服务对象介入前、介入中和介入后的观察和研究,比较服务提供前后发生的变化。基线测量法具体的操作程序包括: (1)建立基线。建立基线的方法是:
①确定介入的目标,本案例中的介入目标是王斌的愤怒情绪。②选择测量工具,包括直接观察或使用标准化问卷及量表。本案例中的测量工具是王斌对自己出现愤怒情绪时的相关指标进行直接观察。③对目标行为进行测量并记录目标行为(或者思想、感觉、社会关系或社会环境)的情况。这个过程建立的是基线数据,此过程也称为基线期。本案例中在介入前对王斌每周愤怒情绪出现次数的测量过程即是基线期。
(2)进行介入期测量。建立基线后就开始对服务对象实施介入,并对基线调查中所测量的各项目标行为和指标进行再测量,以为数据比较之用。这个过程称为介入期。本案例中,从第四周开始,社会工作者为王斌进行情绪控制训练,并继续记录王斌每周愤怒情绪出现的次数即是介入期的测量。
(3)分析和比较。将基线期和介入期的数据按测量时间和顺序制成图表,将每个时期的数据资料进行连接,呈现数据的变化轨迹和变化趋势,并将基线期和介入期的数据进行对比。如果两个数据不同,一般可以认为是介入本身作用的结果。本案例中,王斌每周的愤怒情绪出现的次数在基线期和介入期发生了明显的减少。
2.根据案例中提供的测量数据,完成基线测量评估坐标图,如下图所示。

根据上图对介入前后王斌每周愤怒情绪出现的平均次数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存在非常明显的介入效果。
矫正对象王斌的主要问题是情绪不稳定,在描述自己的犯罪经历、家庭背景、社会交往等情况时常常伴随着愤怒情绪出现。社会工作者针对王斌的问题,最后决定对其采取认知行为治疗模式改变其情绪和行为。认知行为治疗模式非常注重服务对象行为的改变和学习规律,在此基础上,结合人的内部信息加工的特点,把人的内部意识的变化过程也作为考察的内容。这样,认知行为治疗模式既看到人的行为改变的规律,又看到人的认知行为特点,使内部和外部有机结合起来,从而用综合的方式开展个案工作。
通过上图可以看出,王斌每周愤怒情绪的出现次数在社会工作者介入后,大大减少了,说明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具有明显的积极效果。

第10题:

()位于石家庄市西郊上京村,以保存有精美的古代壁画而闻名 。


正确答案:毗卢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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