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者在选择配偶时应更注重经济条件和外貌等问题
为了避免再一次受到伤害,再婚者应谨慎投入感情
应对再婚配偶坦诚相待及时沟通,减少不必要的猜忌
双方之间应要求存大同,如有不相同的地方应当各自独立,互不干扰
第1题:
我是去年8月离婚的,前夫失踪2年了,我手里有一张别人给他打的借条,快到期了。问是否以我的名义上法院告欠款人还款。
要看你们的离婚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只是奇怪,你是如何离的婚?请补充问题完整后我给你满意答复。
看欠条是婚前还是婚后借的
第2题:
我去年和前夫离婚了,是协议离婚的:7岁的女儿 跟我,然后房产两处他和我各得一处,还算和平离婚吧。但今年我打听到原来他在咱离婚前还在其他地方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他未向我提及,离婚协议书也没有提到这套房产如何分配,请问他这是违法吗?
我可以起诉他吗?过了一年了 还有法律效应吧?如果能起诉 该房产该如何分配?
我去找过他,他说买房的钱是跟别人借的还欠别人一大笔钱呢?我该怎么办啊?
第3题:
甲与前夫乙离婚后,女儿丙判给甲抚养。1997年甲与丁再婚,丙由甲丁二人共同抚养,下列各种表述,哪些符合法律的规定()。
A.甲乙离婚后,丙与乙的权利义务自然解除
B.甲与丁再婚后,丙与丁形成事实上的养父母关系
C.甲与乙离婚后,丙与乙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解除
D.甲与丁再婚后,丙与丁形成继父母关系
第4题:
方案设计题:某医院精神科患者吴某,女性,49岁,家庭主妇,因有第三者介入导致离婚,之后开始有轻度抑郁症症状。离婚后,女儿归吴某前夫抚养,在外地读大学。吴某经常独自发呆,精神状态差,没有食欲,浑身无力,睡眠质量很差,每天正常的睡眠不足6个小时,对与人交流及外出活动失去兴趣。假设你是医务社会工作者,请根据案例中吴某的情况,拟定一份社会服务方案。
第5题:
李女士,38岁,与丈夫离婚一年了,有个12岁的儿子马上要升初中。与丈夫离婚的原因是丈夫的家庭结构过于复杂,她常常觉得丈夫更需要他的兄弟姐妹和父母,很少在意自己的感受。结婚15年来,他对自己家庭的资助越来越无原则,每当为此事劝解丈夫,就以争吵而结束。儿子是他们结婚三年后的结晶。随着儿子的长大,教育需要的花销逐年递增,但丈夫根本就不考虑。儿子教育问题是两人必然争吵的话题之一。一年前,由于两件类似事情同时发生了,李女士实在没有力气与丈夫争吵下去,于是选择了离婚。儿子、房子给前夫,自己开始了单身的生活。离婚的头半年,还只是孩子想妈妈,常常来看李女士。后来前夫也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与孩子一起来看望她。有时候,一家三口有说有笑的出去玩,很是开心,笑声常常引来旁观者羡慕的目光。后半年儿子要升初中,前夫希望李女士关注一下儿子的学习。 因此,儿子顺利成章的住进李女士家,她与前夫几乎天天见面。前夫多次试探要留宿,李女士都拒绝了他。儿子升初中考试成绩优异,如愿考入全市最好的中学。最近,儿子很正式的请她原谅爸爸,希望一家三口团聚。李女士很是矛盾。如果复婚,前夫的一些办事方式自己实在无法接受。如果选择不与前夫复婚,离婚后的相亲经历如噩梦一般,介绍给她的对象大多不是大她十几岁,就是拖家带口又个性极强。而且,刚离异时儿子的成绩一落千丈,初中后儿子的学习难度增加,完整的家庭是他好好学习的保障。带着困惑,李女士步入了婚姻家庭咨询室。 以下不属于李女士离婚原因的是()
第6题:
我老公1个月前和我离婚,但是发现他在外面和别人有了2个月的身孕,我可以寻求法律对我前夫以婚外情或重婚罪要求赔偿我吗?
第7题:
第8题:
我已经与前夫离婚,在离婚时法院判决了所欠张三的十万元债务由他承担。现在因为他没有还钱,张三起诉到了法院,但是张三却同时也将我告上了法庭。请问我们已经对债务进行了约定,张三起诉我有依据吗?
对于此种种情况,应当具体分几种情况来看。
(一)如果涉及到的债务是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三)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这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该债务应当由其个人负责偿还。
(四)在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进行了约定且第三人知道情况下所产生的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对此种情况,如果主张自己不应当承担还款责任的夫妻一方,应当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则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夫妻财产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否则将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夫妻之间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只能对彼此内部有效,不能向外对抗其他债权人。债权人仍然有权就原夫妻所负共同债务向原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偿还。同时,如果你对共同债务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后,你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清偿,法院对此应当予以支持。
第9题:
离婚后,女方对前夫父亲财产是否有继承权?
第10题:
李女士,38岁,与丈夫离婚一年了,有个12岁的儿子马上要升初中。与丈夫离婚的原因是丈夫的家庭结构过于复杂,她常常觉得丈夫更需要他的兄弟姐妹和父母,很少在意自己的感受。结婚15年来,他对自己家庭的资助越来越无原则,每当为此事劝解丈夫,就以争吵而结束。儿子是他们结婚三年后的结晶。随着儿子的长大,教育需要的花销逐年递增,但丈夫根本就不考虑。儿子教育问题是两人必然争吵的话题之一。一年前,由于两件类似事情同时发生了,李女士实在没有力气与丈夫争吵下去,于是选择了离婚。儿子、房子给前夫,自己开始了单身的生活。离婚的头半年,还只是孩子想妈妈,常常来看李女士。后来前夫也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与孩子一起来看望她。有时候,一家三口有说有笑的出去玩,很是开心,笑声常常引来旁观者羡慕的目光。后半年儿子要升初中,前夫希望李女士关注一下儿子的学习。 因此,儿子顺利成章的住进李女士家,她与前夫几乎天天见面。前夫多次试探要留宿,李女士都拒绝了他。儿子升初中考试成绩优异,如愿考入全市最好的中学。最近,儿子很正式的请她原谅爸爸,希望一家三口团聚。李女士很是矛盾。如果复婚,前夫的一些办事方式自己实在无法接受。如果选择不与前夫复婚,离婚后的相亲经历如噩梦一般,介绍给她的对象大多不是大她十几岁,就是拖家带口又个性极强。而且,刚离异时儿子的成绩一落千丈,初中后儿子的学习难度增加,完整的家庭是他好好学习的保障。带着困惑,李女士步入了婚姻家庭咨询室。 不接受复婚的理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