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
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对造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
国务院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1题: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下列叙述正确的有
A、药品零售企业可以从事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B、麻醉药品不得零售
C、除个人合法使用外,禁止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
D、精神药品处方应保存3年备查
E、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政府定价
第2题:
以下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
B、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会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
C、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对造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
D、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单位申请相关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E、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需要转让研究成果的,应当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第3题:
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是()
A.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年度生产计划
B.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年度种植计划
C.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数量和布局
D.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地址
E.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企业的注册地址
第4题: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下列叙述错误的有 ( )
第5题: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关于监管部门的职责,说法正确的是
A.公安部门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人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
B.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实施监督管理
C.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D.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人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
E.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的种植物的全部监督管理工作
第6题: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过期损坏的处理是
A、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
B、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
C、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到场监督销毁
D、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E、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销毁
第7题: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A、药用原植物的种植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
B、公安部门对造成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行为进行查处
C、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D、地方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管理工作
E、行业协会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管理
第8题:
以下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说法不正确的是
A、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B、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生产、定点经营制度
C、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D、医疗机构凭印鉴卡向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9题: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过期损坏的处理
A.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
B.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
C.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向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到场监督销毁
D.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E.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对过期、损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销毁
第10题:
A.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B.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照药用类和非药用类分类列管。
C.对列管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
D.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