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简述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
联系:A.两法都保护消费者利益,竞争法立法宗旨之一就是保护消费者利益,尤其是从竞争法的发展趋势上看,世界范围内的竞争法呈现出越来越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倾向。B.两项法律在实体规范上有一些交叉,既受竞争法的调控,又作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而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禁止。C.在立法形式上也存在着交叉,许多国家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内容,而有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又包容了制止反竞争行为的条款。
区别:竞争只是通过对竞争的规制来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经营者是竞争关系的直接参加者,而消费者往往是竞争结果的接受者和评判者,竞争法在着重规制竞争关系的同时,对基于反竞争行为而遭受损害的消费者予以保护;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重在对消费者权益予以充分的揭示和全面的保护,其保护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手段等都较竞争法更为广泛和有力。
第2题:
简述德国竞争法律制度。
确立于20世纪50年代,以《反限制竞争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两大支柱。《反限制竞争法》制定于1957年。
第3题:
简述竞争法所规制的基本内容。
(1)禁止垄断行为;
(2)禁止限制竞争行为;
(3)禁止不正当竟争行为;
(4)确定竞争管理制度;
(5)确定竞争规制程序制度等
第4题:
简述非国家政治体系—欧洲联盟的特点
第5题:
简述竞争法的特点。
第6题:
简述竞争法与产品质量法的关系。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一是确定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或出售的产品所应承担的责任,如果他们提供的产品存在某种缺陷,致使消费者的人身遭受伤害或使其财产受到损失,则生产或出售这一产品的制造商、批发商乃至零售商都要对该消费者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是规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法的主旨在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其大多数规定属强制性规范,当事人无权以合同方式排除,因此其属于经济法的范畴。
二者联系:二者在调整假冒伪劣产品方面出现重合,产品质量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合格质量”与“真实信息”,与竞争法中的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盗用他人竞争优势,假冒名优产品,伪造、销售伪劣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重合。
二者区别:对产品质量问题规制的程度不同,产品质量法以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责任为重心,不仅全面系统的规定经营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责任,同时还规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重要内容,而竞争法则只就通过质量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整。
第7题:
简述美国竞争法。
第8题:
简述竞争法律责任的特点。
(1)综合运用多种法律责任形式,维护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2)处罚形式既有单罚制又有双罚制,以满足社会现实对竞争法的期望和要求;(3)对受害人损失的赔偿,既保留填平原则又实施溢出原则。
第9题:
第10题:
简述竞争法ELISA实验原理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