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丧失效力
丧失票据的申请人依此判决实现票据权利
公示催告程序即告终结
未申报权利的厉害关系人的权利丧失,并且没有其他途径得到救济
第1题:
有关除权判决法律后果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被除权的票据失去效力
B.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C.公示催告程序即告终结
D.利害关系人如果对除权判决有异议,可以提起上诉
第2题:
第3题:
生效的判决或调解到期不申请执行的法律后果?
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执行权,超过申请执行期限,法院将不再受理债权人的执行申请。申请超过期限,发动不起执行程序,其已获权利就会成为自然权利,就只能依赖义务人的自觉履行来得以实现。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关于除权判决,错误的说法是
A.除权判决宣告票据无效,进而排除申请人以外其他人对该票据享有权利
B.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除权判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有权持除权判决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D.当事人对除权判决不得提起上诉
C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97条: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判决应当公告,并通知支付人。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故C错。
第9题:
第10题:
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程序中除权判决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